某中学“阳光分班”现场监督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吉林市某中学法定代表人李某委托其代理人周某,于20XX年X月X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吉林某中学20XX级新生阳光分班活动”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员审查核实了申请人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确认以上材料均真实、有效。对《吉林市某中学20XX年“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予以合法性审查,对抽签软件、抽签程序、等相关设备和细节进行了再次核查,确认具备受理条件,遂受理了此公证申请。20XX年X月X日,公证员严某与公证员助理吴某全程监督此次“阳光分班”活动。 "阳光分班”活动采取软件抽取与抽签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公证员检查抽签器具,宣布器具完好。用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一名学生代表、一名家长代表、一名教师代表。抽取的学生代表在分班系统中进行系统复位、设置学校名称、设置级数。新一年级全体班主任教师抽签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抽取班级号。微机操作人员在分班系统中设置班主任并导入数据。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依次分别下达三轮打乱学生顺序指令,每次打乱后都进行对比展示。公证员再次检查抽取器具,宣布器具完好,在器具内投入顺序球,由家长代表在抽签箱中抓取顺序球,以上面的数字确定最终使用的分班轮次。上述过程公证员全程进行了监督、审查、记录,确保活动程序及抽奖结果均真实、有效。 “阳光分班”现场监督公证有效保障分班的公平、公证、公开,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吉江城证字第XXXXX号 申请人:吉林市某中学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李某 委托代理人:周某,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吉林市某中学于二〇XX年X月XX日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其于二〇XX年X月XX日举行的“吉林某中学20XX级新生阳光分班”的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向本处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吉林市某中学20XX年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等材料,经委托代理人周某确认以上材料均真实、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〇XX年X月XX日上午公证员及助理来到位于吉林市某中学行政楼五层会议室,8:31分阳光班开始: 1、由本公证员检查抽取器具,宣布器具完好。 抽取的一名学生代表为张某甲 抽取的一名家长代表为张某乙 抽取的一名教师代表为王某(见照片1-7) 2、由学生代表进行系统复位、设置学校名称、设置级数(见照片8-11)。 3、由新一年级全体班主任抽取顺序号(见照片12)。 4、由全体班主任教师按顺序排列抽取班号(见照片13-16) 5、由微机操作人员在阳光分班系统中设置班主任(见照片17-18),微机操作人员点击数据导入,将20XX级新生数据的导入系统(见照片19-23),查看共有XXX条数据。 6、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分别打乱学生顺序(见照片24-27)。 7、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分别在阳光分班系统中点击“开始分班”(见照片28-32) 8、由本公证员检查抽取器具,宣布器具完好,在器具内投入1-3号球,由家长代表抽取2号球,微机操作人员将第二次分班结果打印,交给公证员(见照片33-34)。 9、由班主任教师抽取体育生XX人,抽取结果详见附件四(见照片35-36)。9:30分活动结束。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打印件系现场拍照所得,与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内容是现场抽取所得,与现场的抽取结果相符。以上结果的产生真实、有效。 附件:一、照片打印件XX件 二、吉林某中学20XX级班主任名单复印件共1页 三、阳光分班结果共XX页 四、20XX年体育生阳光分班结果共X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吉林市江城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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