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王某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王某,男,1981年出生,初中文化,安徽芜湖人。2013年7月因吸食冰毒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因戒治期间表现较好,王某提前一个半月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因王某再次吸食毒品,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决定,并依法不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入所后,王某坚持认为是公安机关毒品检测有误,自己并没有再次吸毒,拒不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也不承认自己的戒毒人员身份。在行政复议无果后,王某不断提起申诉,拒绝参加所内的教育矫治活动,抵触心理严重,悲观消极,情绪抑郁焦虑。

【案例基本情况】

(一)原因分析 1.法律意识淡薄。王某经历过一次强制隔离戒毒,对国家禁毒戒毒法律法规有一定了解,但对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后需要接受3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不是很清楚,漠视法律法规,强词夺理,存在典型的“认知错误”和“不懂法”等问题。 2.家庭生活困难。王某长期吸毒并于2013年被强制隔离戒毒,妻子不堪折磨,与其协议离婚,两个孩子均由王某抚养,父母代为照顾。父母因常年操劳,身体都不好,需长期服药。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王某违反社区康复协议擅自离开居住地到江苏打工52天。其父得知王某再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因“恨铁不成钢”而卧病在床。 3.戒治动力缺乏。根据《戒毒条例》规定 ,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王某认为自己即使表现再好,也只能正期正点回家,导致其悲观失望、情绪低落,严重缺乏戒治动力。 (二)矫治方案及实施 对王某不断申诉的行为,民警给予理解并保障他的权利,耐心听取他的倾诉,收集各方面信息。根据掌握的相关信息,按照“请进来解惑”“坐下来解压”“走出去解难”和“沉下心解悟”的思路制定具体的矫治方案,分步骤实施教育矫治。 1.“请进来”解惑,消除教育矫治的阻力。王某对国家禁毒戒毒法律法规存在误解,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他认为戒毒所民警与公安机关是“一家”,刻意与民警拉开距离,抵触情绪严重,民警对其普法释法的效果不明显。为改变王某的错误认知,同时拉近与王某的距离,民警积极维护王某申请行政复议、提出申诉的权力,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邀请宣城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律师来所提供法律咨询。在律师详细解读法律条文,答疑解惑后,王某在事实和法理面前无可辩驳,表示不再申诉,无条件接受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考虑到王某的父亲在得知王某再次被强制隔离戒毒后卧床不起,为消除其父亲的担忧,民警主动联系,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民警的劝解下,父亲最终原谅了王某。 2.“坐下来”解压,增强教育矫治的承受力。针对王某的情绪问题,民警建议王某申请心理咨询师进行疏导。心理咨询师首先运用共情、真诚、尊重、无条件接纳、积极关注等咨询技术与王某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让他在放松的状态下将问题表达出来;然后通过具体化技术、内容反应技术,将王某的问题具体化。在咨询师面前,王某袒露了自己内心的担忧:担心父亲的身体,害怕父亲病情恶化,等不到自己解除的那一天;担心孩子的教育,两个孩子均已上学,上学接送不便,学习没人照管。针对这些问题,咨询师运用认知行为疗法进行辅导,帮助他正确看待问题,寻找解决问题恰当的方法,并采用肌肉放松法、音乐放松法对其进行放松训练,指导王某自我放松、自我调适。通过阶段性的心理咨询,王某的心理压力有所减小,焦虑情绪得到显著缓解,在心理咨询师建议下,王某主动向民警倾诉了自己家庭问题和内心的顾虑。 3.“走出去”解难,拓展教育矫治的延伸力。王某长期吸毒给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离婚后,两个年幼的孩子由父母代为抚养,家庭无固定收入,对父母和孩子的牵挂让他寝食难安,夜不能寐。针对王某的实际情况,民警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方面根据王某的矫治表现,将其列入帮扶对象,定期发放帮扶金和慰问品,解决其生活困难,一方面与王某户籍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帮扶措施,争取将其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一日,王某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前来探访,激动地告诉他戒毒所民警的关怀举动,王某泪流满面、感动不已,表示一定要从新开始,以实际行动回报戒毒所、回报民警。在此后的戒治生活中,王某开始脱胎换骨。 4.“沉下来”解悟,激发教育矫治的牵引力。在王某适应戒治生活后,民警没有就此放松对他的关注,根据他的思想动态情况,教育引导王某要严守纪律、遵守场所管理制度。告诫他,虽然不能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但戒断毒瘾按期离开戒毒所也是不错的,不要浪费这两年的时间,沉下心来好好反思,规划好未来的生活。在民警的督促下,王某认真反思自己,主动参与现身说法、文艺汇演、课堂学习等教育矫治活动。对王某的表现,民警随时跟进,不失时机的对其进行大会表扬和口头鼓励。王某各方面表现积极,对未来充满信心。

【案例思考】

(一)采取有效手段增强戒毒人员矫治动力。根据《戒毒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并不得提前解除戒毒的决定。这部分戒毒人员普遍缺乏戒治动力,得过且过、消极悲观,自认为表现再好也不能提前走,还不如混混日子。因此,需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及时掌握戒毒人员的诉求,采取恰当的激励措施,提升其参与教育矫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准确掌握戒毒人员的关注点。需要认真分析戒毒人员产生对抗行为背后的原因,多方收集信息,认真分析其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心理缺陷及认知偏差,根据成长经历、个性特征制定教育矫治方案。加强社会延伸,与相关部门联合帮教,妥善解决其关注的问题,让他们无后顾之忧,助力教育矫治质量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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