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刘某某,男,1991年出生,湖南娄底人,小学文化,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服刑期间,刘某某对于服刑改造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不配合干警的管理和教育,多次报称自己有精神方面疾病,发生冲撞干警、不听从警察指挥等违反改造秩序行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刘某某自幼在农村长大,家庭生活条件一般,文化教育缺失,父亲去世后,母亲和姐姐对其更是溺爱,在教育方式上简单、随性,逐渐使其形成好逸恶劳、我行我素、目中无人,对生命意识淡薄的不良认知。再加上自身性格上内向、封闭、焦虑、自由散漫,自我保护意识强,行为认知上不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没有法律意识,且有一定暴力倾向,对社会认知偏离正轨,从而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2017年在骑两轮摩托将受害人撞飞,交通肇事后,害怕承担法律和道德上的责任,选择迅速驾车逃离,致被害人生命于不顾。 2.心理因素影响。刘某某情绪不稳定,整体心理健康状况差,容易出现紧张、焦躁状态。其自述患有间歇性精神类疾病,在遇到重大事情时,容易引发病症的突发,继而影响认知,导致做出不理智行为。在被害人被撞伤后,面对突发情况,刘某某紧张焦虑之际产生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出肇事逃逸的不理智行为,从而犯罪入狱。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刘某的主要犯因是其原有的认知扭曲,法律意识单薄,对生命没有敬畏,以及人格缺陷和不健康心理问题的延续和加剧,以及这些问题与现实生活中的不能适应而引发的心理冲突和认知冲突。 (二)心理行为表现 刘某某个性心理测试:情绪稳定性46分,表示介于情绪波动和稳定之间;冲动性49分,表示介于现实理智与感情用事之间;报复性39分,表示有较弱的报复欲;自信心45分,表示自信心水平一般;焦虑感40分,表示焦虑水平一般,介于对前途充满信心与悲观失望之间;聪慧性55分,表示聪明智慧程度处于一般水平;犯罪思维模式45分,表示无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 自我认知情况:刘某某目前表现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对被害人、对家庭造成的伤害,在此次改造中,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性格缺陷导致自己深陷囹圄及对改造的习惯性抵触,希望通过改造来洗刷身上的罪孽,改变自己的性格,得到社会、家庭的接纳。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刘某某自幼性格内向封闭,很难与人沟通,对服刑改造产生了一定的畏惧情绪,平时自我封闭保护自己,在与他人相处中存在自卑情绪,人际关系紧张,且自控力较差,自制力不强,坚持良好表现难度较大。 (四)矫治方案 1.个别教育矫其“知”。刘某某在与干警沟通中自称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其发病概率受环境影响较大,以此企图逃避劳动改造,同时据观察,由于其性格个性方面的因素,与他人关系一度紧张,并多次发生冲突,以及顶撞管教干警的违纪行为,收到多次处罚,被认定为监狱级重点人员。监区根据其心理特点,制定了具体的教育转化方案。“三包”干警每周对其进行至少一次谈话教育,监区领导每半月一次谈话教育。通过与刘犯交流,了解其生活、学习和成长经历,为后段打开其心扉铺平道路。通过干警多次的谈话教育,刘某某认识到是自己的性格导致今天局面的出现,孤僻易怒的毛病有所改观,处理问题趋于理智。改造生活中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会尝试主动找干警反映,从干警处接受心理疏导。对干警的信任度也明显增强。监区干警通过对刘某某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分清是非善恶,懂得理解和尊重他人,让其明白犯了错并不可怕,唯有及时改正错误才是正途。 2.法律教育增其“畏”。刘某某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阅历少,管教干警结合其犯罪特点和成因,在对其进行常规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还通过安排其观看《法律讲堂》、《生命的厚度》等电视节目加深其对法律、对生命的认知、理解与敬畏。刘某某通过接受法律和生命意义教育后,在对遵守法律的意识上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加对法律的敬畏,对自己的罪行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深刻感受到自己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有多大,认罪悔罪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同时也终于弄清楚自己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做。 3.互助措施促其“安”。刘某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且有暴力倾向,据此,监区安排了三名年龄稍长、性格较为稳重、有一定威信的人对其进行关心和帮助。要求对其细心观察,尤其多注意其改造生活中的思想起伏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值班干警汇报,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目前,刘某某情况稳定。 4.身心治疗去其“病”。监狱医务所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为刘某某建立病例专档,专人负责,积极推动对其的身心治疗。并安排他到湘雅医院和脑科医院进行精神类疾病体检,在确认其存在精神方面的疾病后,积极开展对其的治疗,每日督促其服药,抑制疾病复发。2019年底,经报上级同意,将其送至省岳阳监狱精神类疾病监区接受治疗,2021年治疗结束后,刘某某病情有明显好转,其认知、心理、行为养成、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均趋向正常人水平。在对刘某某进行身体治疗的同时,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干警采用心理疏导、音乐疗法等方式,督促他放下戒备之心,主动自愿讲述自己的成长经历,激发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教育他对母亲和姐姐要常怀感恩之心,重塑改造信心。对刘某某开放情绪发泄室,教给他合理发泄情绪的方式和手段,告解其要学会控制情绪,如何合理发泄情绪等。从今年的心理健康普查结果看,目前,刘某某心理情绪趋于稳定。 5.亲情帮教暖其“心”。刘某某从小父亲过世,是母亲和姐姐照顾他长大。由于母亲在其入监后内心也十分懊悔和痛苦,十分希望帮助儿子重塑自我。在这一过程中,干警和家属联手帮教,进一步缓解其对抗心理,帮他疏导思想障碍,让他进一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干警的关心。得到家人的鼓励和帮助,刘某某情绪逐渐趋于平稳,并表示感谢监狱和民警耐心的教育和真诚的挽救,自己一定会改正错误,安心改造,不辜负干警和家人对自己期望。 6.技能培训励其“志”。监区坚持做好对其的劳动观念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督促其逐渐改变好逸恶劳不思进取的恶习。2021年下半年,监区安排刘某某参加职业技能电工班培训。通过15天的课程教学和实操训练后,他考核拿到初级电工证书。领到技能证书后十分高兴,并表示一定会将人生的低谷变为奋发的起点,今后踏踏实实走好人生每一步路。 (五)预期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 (1)指导刘某某学会给自己树立阶段性改造目标。 (2)引导刘某某正确认识到自己对改造的抵触原因,利用其自身的特点,让其改变封闭自我,孤单自闭的不良习惯。 (3)敦促刘某某能够认罪服法,安心改造。 2.中期目标 (1)要求刘某某积极投入到改造当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不发生违纪行为,努力参加“三课”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督促刘某某严格执行自己树立的改造目标,学会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优势,正确认识自己,增强自信心。 (3)教育刘某某学会宣泄自己的情绪和压力,学会合理控制和调适好自己的情绪。 3.远期目标 (1)敦促刘某某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习得谋生的一技之长。 (2)通过心理教育和引导,促进刘某某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以达到人格完善。 (3)引导刘某某学会用多种角度理解问题的思维模式,正确看待问题的发生和延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及时发现与矫正错误的态度等行为方式。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干警的谈话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及职业技术培训,刘某某思想认识稳步提高,改造表现日趋稳定,劳动积极性明显增强,但针对他的性格特征,必须持之以恒做好个别谈话及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巩固强化教育改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