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委托方送鉴材料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欧阳某某,2018年2月20日19时许,因交通事故致伤。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 住院病历 长葛市某医院住院病历记载:欧阳某某,以“外伤后头、胸、腹及右下肢疼痛1小时余”为主诉于2018年2月20日入院。专科检查:左侧颌面部有片状皮擦伤,中上腹部可见多处皮擦伤,腹肌紧,中腹部压痛明显,反跳痛阳性。左大腿局部肿胀、畸形、左下肢短缩,可触及骨擦感,双下肢多处散在皮擦伤。阴囊肿胀,右侧睾丸肿胀,无异常分泌物。入院诊断:(1)腹部闭合性损伤①胃破裂②腹腔积液;(2)胸部闭合性损伤,双侧肺挫伤;(3)颅脑损伤①双侧额叶脑挫裂伤②右侧颞叶脑挫裂伤③胼胝体压部脑挫裂伤④弥漫性轴索损伤⑤蛛网膜下腔出血⑥右枕部硬膜下积血⑦右枕部软组织损伤;(4)右股骨干骨折;(5)会阴部损伤;(6)多处软组织损伤。2018年2月20日行“剖腹探查+胃修补术”。于2018年2月27日出院,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 郑州某附属医院住院病历记载:欧阳某某,以“多发外伤7天余”为主诉于2018年2月27日入院。入院诊断:多发伤,脑挫裂伤,肺挫裂伤,胃穿孔术后,右侧股骨干骨折。2018年3月1日行“右侧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于2018年3月6日出院,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 长葛市某医院住院病历记载:欧阳某某,以“车祸伤致全身多处外伤后14天余”为主诉于2018年3月6日入院。专科检查:上腹部可见约长8厘米纵形手术瘢痕,愈合良好,周围无红肿及粘性分泌物流出。四肢无畸形,活动自如,右大腿中段外侧可见一长约20cm手术切口,周围无红肿,渗出,无压痛,患肢远端血运、感觉运动良好。入院诊断:1、右股骨干骨折术后2、胃穿孔术后3、脑挫裂伤后遗症4、肺挫伤5、脾挫伤。于2018年3月27日出院,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出院医嘱:3个月内不负重。 2.影像资料 阅长葛市某医院2018年3月16日DR片示:欧阳某某,右股骨中段骨折钢板内固定,骨折线清晰。 (二)法医学检验 1.基本情况:2018年5月29日在许昌诚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由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和《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欧阳某某行法医学检验。 2.适用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3.法医学检验:被鉴定人由家长带领入检室,行走稍跛行,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清,回答切题,查体合作。查体:左上腹腹直肌旁有一9.5×0.6cm纵形条状缝合痕,右大腿外侧有一23×0.6cm纵形条状缝合痕。本次鉴定不涉及颅脑损伤方面鉴定。
【分析说明】
据材料显示,被鉴定人因外伤致腹部闭合性损伤,胃破裂,腹腔积液,胸部闭合性损伤,双侧肺挫伤,颅脑损伤,双侧额叶脑挫裂伤,右侧颞叶脑挫裂伤,胼胝体压部脑挫裂伤,弥漫性轴索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右枕部硬膜下积血,右枕部软组织损伤,右股骨干骨折,会阴部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先后行“剖腹探查+胃修补术”,“右侧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有病历记载、手术记录、DR片及检验见相应部位瘢痕相互印证。检验见:左上腹腹直肌旁有一9.5×0.6cm纵形条状缝合痕,右大腿外侧有一23×0.6cm纵形条状缝合痕。说明被鉴定人胃破裂、行修补术后,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4.3)“胃、肠或者胆道修补术后”之规定,其伤残程度已构成十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欧阳某某胃破裂修补后的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