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句容监狱服刑人员袁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袁某,男,1973年4月生,江苏省人,小学文化。袁某因犯盗窃罪,2018年7月23日被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于2018年8月8日投送江苏省句容监狱服刑改造。入监后,袁某规范意识差,多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且暴力攻击倾向明显。对前途缺乏信心,自暴自弃,对抗民警管理,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袁某出生于江苏省丹阳市,父母都是普通农民。袁某小学毕业即混迹社会,因无一技之长且缺少谋生手段,走上盗窃犯罪道路。袁某2002年因盗窃被刑罚处罚,2017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2017年6月刑满释放之后,袁某又再次盗窃犯罪。 (二)入监改造表现 袁某入监后改造态度消极,以身体患慢性病为由,拒不参加正常的学习、劳动。规范意识和身份意识极差,对民警教育管理有强烈的对立抵触心理。自控能力差,暴力倾向明显,经常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2018年8月11日因暴力攻击他犯被处理。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袁某小学毕业,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匮乏。认为小偷小摸不是大问题,只要自己每次盗窃数量不多,数额不大,就构不成犯罪。 2.三观极度扭曲,认知存在偏差。袁某长期盗窃犯罪,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虽多次被行政拘留、劳教和刑罚处罚,但仍不思悔改,缺乏对法律最基本的认同感和敬畏心。 3.性格自私自负,抵触心理较强。袁某固执、自负、敏感,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好面子、爱虚荣,缺乏反省意识,沟通缺乏真诚。入监后对民警的管理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对于监狱的规章制度存在反抗心理。 4、亲情支持不足,改造动力缺失。袁某多次因盗窃罪被处罚,常年在监狱服刑改造,家人对他已经放弃,从未来监会见。袁某自知家人与其隔阂深,有一定的自暴自弃想法。 (四)预期矫正目标 1.强化法律法规教育,促其认清犯罪危害,消除“破罐子破摔”的悲观心理,重回改造正轨。 2.增强服刑改造意识,强化身份教育和服刑意识教育,服从民警管理,适应改造生活。 3.重建家庭亲情支持,重塑道德观念,养成健康心理,培育正确三观,修复家庭关系,增强改造信心。 (五)矫正措施 结合袁某的个人情况和现实改造表现,监狱组成攻坚小组制定矫治方案并周密实施。 1、加强系统研判,形成攻坚合力。成立攻坚转化小组定期召开攻坚转化联席会议,邀请教育矫治支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派员参加,共同研究攻坚方案。对袁某的个人信息、入监表现、成长经历、家庭关系、前科劣迹等进行系统研判、综合分析,为袁某量身制定转化方案。向驻监检察室通报袁某现实表现和管控措施,由检察人员向其宣讲法律规定,增强其对法律的敬畏;联系法律援助中心的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促进认清自己的犯罪事实和量刑依据,使袁某认识到法律的威严,从而增强对法律的认同感和敬畏心;邀请社会帮教机构来监帮教,传授职业技能,增强谋生能力。 2、提高文化素质,普及法律知识。针对袁某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监狱安排袁某参加监狱小学教育班,督促其学习基础知识,提高文化素质。引导袁某参加各类普法宣讲,帮助其认清犯罪危害,找到犯罪根源,彻底洗心革面。鼓励袁某每天记载“改造日记”,及时总结记录自己的改造心路历程及学习劳动情况,民警每日对其改造表现进行评价,由分管民警写出评语,约束规范袁某的改造行为。 3.注重因材施教,突出细节把控。根据袁某性格敏感,不易打开心扉的特点,民警在个别谈话教育时从其感兴趣的家乡民俗、体育竞技等方面入手,耐心倾听,掌握个别教育主动权。在个别教育拉近距离的基础上,安排袁某参加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织的“内视观想”“摆沙盘”“情感倾诉”等心理矫治活动,缓解心理压力,实现心理脱敏。鼓励袁某参与监狱组织的各项教改活动,让袁某感受到积极向上的氛围和自身存在的价值。结合袁某对体育运动的爱好,吸收其加入监区篮球队,用体育运动来缓解其负面情绪。 4、加强关爱帮扶,实现融冰破冰。针对袁某家庭经济条件差、家中有一幼女的情况,监狱安排民警前往袁某户籍地,走访当地政府,了解袁某家庭情况,并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其父母办理了低保。袁某入监后家人一直未来会见,其心中一直思念妻子和3岁的小女儿,心理长期压抑。民警主动同其妻子取得联系,告知会见地址及日期,并安排袁某参加亲情帮教。民警向其妻子、父母详细介绍袁某的改造情况,肯定其转变和进步,希望家人能够给予支持。帮教活动结束后,袁某主动找民警汇报思想,对监狱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并表态今后一定不辜负民警和家人的期望,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攻坚,袁某有了明显的进步与转变,劳动态度较积极,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有所提升,能够参加正常的学习、劳动和生活,服从民警管理教育,主动汇报思想,攻坚转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过对袁某的成功转化,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真诚互信是基础。当民警帮助罪犯与亲人取得联系,重建亲情支持时,信任就已经初步建立;当民警用尊重、接纳、积极关注等技巧与罪犯沟通时,良好关系就更巩固了,这些都是做好罪犯教育矫治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对症下药是关键。教育矫治需要民警善于挖掘罪犯改造闪光点,找准转化罪犯的“脉搏”,科学施策、对症下药,当罪犯的特长得到展示时,改造的信心就有了萌芽。三是综合施策是重点。只有注重内外协同,上下协调,汇聚各方力量,融合多种手段,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攻坚转化才能更快见效。本案中民警通过积极协调政法机关参与帮教、多方争取家庭亲情感化、着力强化改造过程人文关怀,最终对其顺利转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的助推了问题罪犯改过自新,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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