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某旅游景点、嘉兴市某庆典服务有限公司与43名商贩合同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2日,嘉善县某乡镇一旅游景点40多户美食节商贩集体罢市,围堵住景点接待中心,集体举报美食节承办方(嘉兴市某庆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食节承办方)发送虚假信息,用极大的噱头吸引商贩前来,而事实上承办方对商贩承诺的各种宣传都是子虚乌有,结果美食节游客稀少,导致赶场经营的商贩遭受较大亏损。在美食节承办方负责人李某不负责任的答复后,40多名商贩于6月3日集体到镇政府上访,镇信访办介入处理并给出了处理建议,然而李某拒不接受处理建议。商贩们继而到县政府集体上访。部分商贩甚至扬言将组织人员到市政府集体请愿或者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商贩们情绪一度十分激动,事态一触即发。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获悉这个重大信访矛盾后,立刻赶往现场,介入调处。

【调解过程】

6月2日,调委会获悉商贩集体上访的有关情况后,意识到该突发事件的紧急性、敏感性、重大性。该案事发于上合峰会重要维稳时期,维控矛盾局面,疏导群众情况是当务之急。于是,调委会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汇报,获得了大力支持。该镇党委、政府迅速建立了处置美食节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设立了应急指挥部,并召集了公安、司法、调解、信访、劳动保障、工商等部门干部组成的稳控化解工作小组,投入到了信访矛盾的协调处理。 调委会介入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进行情况调查。据了解,这批商贩来自全国各地,共有43户,在此之前,他们通过李某创建的微信群了解到,5月31日-6月10日,在嘉善县某镇一景点将举办“美食节”,负责发布这一信息的李某对此活动冠以较多噱头,美食节期间附带较多吸引人气的活动,如举办妈祖文化庙会、免费赠送10万张门票及10万张现金券,为增加震撼力,还虚假设想邀请市、县级多家电台媒体共同营造美食节气氛。李某在利用微信群吸引商贩的同时,还与该景点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点)取得联系,在景点方面明确有些活动无法满足或推迟的情况下,李某却向商贩隐瞒事实,继续造势。商贩来到美食节之后,发现客流稀少,现场没有任何活动,经营一天的商贩开始产生情绪并迅速迸发怒火,事态一度出现失控。 针对景点商贩失控的情绪和过激的行为,调解员着重做好对商贩挑头骨干的行为稳控,防止出现进一步过激言行。稳控了商贩们情绪之后,化解小组进行协商讨论,及时制定了四个阶段的化解方案。 第一阶段,理清责任。调解员对旅游景点、某庆典承办方、商贩三方的合同关系以及商贩损失情况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李某所代表的某庆典服务公司其实早已被注销,公司几年前就已列入黑名单,但李某依旧以公司的名义与景点签订了合同,造成商贩们对李某的盲目信任,李某向商贩们承诺的宣传都没有履行,最终导致了美食节的失败,调解员向李某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李某应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在事实面前,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在调解员的协助下,商贩们选出两位代表进行协商,其余人等被安排在休息室休息,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情绪安抚工作。随后,调解员召集商贩与美食节承办方、旅游景点三方代表人做好化解方案制定、稳控方案落实、思想教育工作,初步确定了李某对商贩们进场费用全额退款,另外再补偿一定的经济损失。考虑到李某的支付能力有限,以及该案的紧急性,镇党委副书记及时与景点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做好了应急资金的准备,给调解员增加了底气,同时确保商贩们情绪稳定。 第三阶段,逐个调解。该案涉及人数众多,在商贩感觉补偿有望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漫天要价的普遍现象,在要求受到压抑的情况下,会再度出现一些情绪反弹,甚至作出一些故意的过激的行为。针对这种群体性事件的特征要素,调解员先行选择情绪稳定的商贩进行谈心,协商补偿要求,并向商贩们阐述李某的偿付能力及经营自负盈亏甚至有风险的现实,以商贩自行承担一部分,组织者补助一部分的解决思路,和每一个商贩进行协商和劝解。 第四阶段,签订协议。以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最终的金额确认,调解员协同化解小组工作人员共同对商贩进行教育引导,统计每户经济损失,而后由李某核准,核准后进行协议签订。待大多数商贩谈成后,再与未达成协议的商贩协商,明确相关后果,最终,在调解员连续三个昼夜的艰难攻坚战斗中,成功解决了这起群体性信访矛盾事件。

【调解结果】

最终,43名商贩与美食节承办方、旅游景点三方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美食节承办方将商贩所交进场费全额退还,并补偿商贩损失,共计人民币143000元,由于承办方无支付能力,该款项先由旅游景点垫付。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的纠纷,上访人数众多,事件发生突然,纠纷案情复杂,并正处于重要会议期间,在该案调解过程中,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时动员各部门建立调处小组,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在本案调处过程中,调解员及时安抚住商贩们情绪,并重点做好商贩带头人的思想工作,确保矛盾不激化。其次,调解员充分调查事实经过,运用法律,向双方当事人阐述法律条文并分析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用先易后难的调解方法,了解每个人的意愿,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和谐思想,促进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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