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知行为重建帮助HIV戒毒人员高某修复攻击性人格障碍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攻击型人格障碍是青少年期常见的一种人格障碍,此类戒毒人员情绪高度不稳定,极易产生偏激行为,办事鲁莽,缺乏自制力,自控能力差,甚至大打出手,不计后果。攻击型人格障碍是因戒毒人员心理发育不成熟,判断分析能力差,容易被人教唆怂恿,从而对他人和社会表现出敌意、攻击和破坏性的行为。 本案主要参照认知行为疗法,认知行为是指一个人对某件事或某对象的认知和看法,认知行为疗法假设人的心理痛苦在很大程度上是认知过程发生机能障碍的结果。强调改变认知从而产生情感与行为的改变,称之认知行为重建。针对戒毒人员的问题及其不良行为,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矫治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其重建正确的人生观,以此达到教育矫治的目的。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高某,男,2002年出生,中专文化,无工作与收入来源,有同性恋倾向,未婚,吉林省长春市人。2016年7月,因在公寓吸食冰毒被长春市某派出所抓获,因其尚未成年,派出所予以批评教育;2017年5月,因吸食冰毒再次被长春市某派出所抓获;2019年5月,高某于一日前吸食冰毒,在南通市汽车站被南通市车站派出所民警查出尿检阳性,其因吸毒成瘾被南通市公安局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因其系HIV感染者,被投送至江苏省句东强制隔离戒毒所。 高某入所后,言行举止女性化,民警对其多次提醒但未果,还会变本加厉。因其年龄较小,心理发育不成熟,行为反复冲动,对民警的教育置之不理。与同戒人员经常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在其攻击性行为发生后无悔恨感或负罪感。屡次明知故犯,自控能力差。高某的日常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自律意识缺乏:高某由于年龄偏小,心智不健全,自负心理重,缺乏对法律的基本认知,对专管区管理制度、所规队纪意识淡泊,不能和谐地融入日常戒治活动。高某屡次发生吵架、打架行为,甚至在犯错后会出现“用尖锐物品隔手腕”的自伤、自残的极端行为。 集体观念淡化:高某从小缺乏家庭教育,思维模式简单。在与同戒人员交流时,其女性化的行为方式常引起他人的不适,导致拌嘴、动手等行为常有发生,使场所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戒治态度消极:民警对高某的几次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耐心的谈心对话,通过回放监室视频、指出其违规行为、责其重新学习所规队纪等方法,让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但其认错态度仍然比较被动,且内心却充满敌意和攻击性。 家庭关系紧张:高某每周都会向父母拨打亲情电话,但经常是父母说话很多,其回答却总是用“嗯”“啊”“哦”这一类的敷衍用语,造成父母与其沟通之间的障碍,家庭关系僵硬。 (二)原因分析 综合高某入所后的各种表现,民警将其确定为重点关注对象,并对其一系列的行为进行分析,了解高某异常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社会因素:受不良社风侵蚀,导致“三观”偏差,误入歧途。高某是典型的“00后”,在六年级时因为厌学情绪选择辍学,13岁出入大小网吧、游戏厅和娱乐场所。在此期间,他结交了很多所谓的“朋友”。高某在这群“朋友”的教唆下怀着好奇心开始尝试冰毒,被灌输的错误思想是“吸食冰毒不会上瘾,会让自己开心”。 家庭因素:家庭经济压力大,父母疏于管教,未能及时引导教育。高某有一个姐姐,父母两人收入较低还要负担两个孩子的生活。高某从小就无心学习,便选择退学。父母生活压力大,无暇照顾高某。高某自小由姐姐、外婆带大,潜移默化下其行为举止偏向女性化。这一系列因素造成了高某心理发育不健全不成熟,缺乏必要的责任心,脾性顽劣。 心理因素:性格极端,情绪暴躁,自我管控能力差。高某在社会上所交往的“朋友”,导致其思想和行为出现偏差。在戒毒所内高某行为反复无常,平时与其他戒毒人员相处时喜怒无常,对他人爱搭不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与同戒人员的沟通障碍,也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并带有较强的攻击性。 生理因素:感染HIV和其他疾病,自暴自弃。由于高某长期吸食毒品以及采取不安全的性行为,导致其感染HIV、尖锐湿疣等疾病,自暴自弃,不积极配合抗病毒服药治疗。生理与心理的双重打击导致其消极生活,沉溺毒品,产生了得过且过的错误想法。 (三)方案制定与实施 针对高某入所以来的表现,民警积极总结过去的教育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注重戒毒人员的个体感受,找准劣根、揪准源头,实施重点帮教,从重建信任认知、自律认知、敬畏认知、感恩认知、戒毒认知的“五类认知行为”入手,修复其攻击性人格障碍。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谈话教育,重建信任认知 通过定期与高某谈话,以聊天的方式打开高某的心结。话题的主要内容围绕了解家庭情况、戒治生活、亲情电话和社会经历的感受等,通过聊天加深了解其内心的真实诉求,引导其澄清自己对于家庭的真实看法。通过系统、深入、亲切、细致的沟通,高某逐渐敞开了心扉,话也逐渐多了起来,也会主动找民警讲谈心。对方案的实施建立了良好的治疗关系。 2.开展法制教育,重建自律认知 戒毒场所作为国家司法执法机关,工作严谨、规范。人民警察工作中的一言一行是代表着国家对戒毒人员的执法行为,是不容轻视的。高某的社会经历导致其形成了较为叛逆的品行,而自身不求上进、自甘堕落留下的恶习,也埋下其顽固抗拒戒治的劣根。所以,民警对其日常言行进行严格规范。为其讲解遵守所规队纪的重要性,并对其错误言行进行指出、纠正,并落实严格的处罚措施,从而树立其法律法规不容侵犯、犯则罚的高压思想。 3.强化规范教育,重建敬畏认知 民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事。民警在处理高某与其他戒毒人员的矛盾问题上,做到公正、公平,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对待高某的教育矫治中,针对其因情绪失控而导致的言语、行为过激情况,民警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文明管理。一方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进行适当的处罚措施。软硬措施相结合,在保证场所安全稳定的同时,确保问题及时处理。 4.开展心理教育,重建感恩认知 民警从高某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其及时进行心理引导和情绪疏导。由于高某年龄较小,为其开展青春期有关生理、心理方面教育,使其正确认知自己。利用“同伴讲堂”这个载体,让高某更加深入地接受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了解“百善孝为先”这一优秀品质。同时,适当增加了亲情电话的次数,让高某能有更多机会与家庭沟通,慢慢融化其心中的坚冰。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高某与父母通话内容有了明显的改善。 5.注重情绪疏导,重建戒毒认知 民警根据高某实际情况专门为其讲解毒品危害教育、艾滋病药物治疗以及健康方面知识。通过单独的授课、帮教,高某在戒治上的自信心有所增强。在民警的耐心规劝下,高某能正视自身疾病并开始服药。民警与医院积极取得联系,为其安排外诊,进行尖锐湿疣激光切除手术。民警真正做到为其健康着想,令其充满感激之心,进一步强化其戒毒的认知。 (四)戒治成效 经过一系列的针对性矫治方案的实施,目前高某各方面都取得明显的进步,能主动学习,服从管理和遵规守纪,尊敬民警并谦和待人,立志要远离毒品,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同时,高某积极融入集体生活,并主动要求为民警承担部分值岗的管理任务,在戒治生活的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 自我评价:高某在经过民警的五类认知行为教育下,能够逐步意识到自身思想存在的问题,摆正了自己的戒治态度,改善了自己的暴躁情绪,并主动投入各类戒治项目。 同戒评价:同戒学员一致认为经过近两年时间的教育矫治后,高某与其他戒毒人员相处言语谦和,为人处事更加和蔼,展现出进取的团队精神。 家人评价:在每个月的亲情通话中,高某能够主动与父母讲述戒治生活的收获,并主动关心家人,谈论对于回归社会后的学习打算,家人明显感觉其亲情观念有了较大提高。 民警评价:高某在经过施行一段时间的认知行为培养措施后,遵守所规队纪,值岗工作负责,积极参加康复训练,心理建设和身体技能均得到显著进步。

【案例思考】

(一)要因人施教,深挖剖析问题的重点 近年来,随着吸毒人员的年龄架构开始向低龄化发展,戒毒工作的侧重点也发生了变化,不仅要关注戒毒人员的个人原因,更要在主动了解吸毒人员所处的家庭与社会环境给他带来的影响,及时调整戒治方案,找准重点。在本案中,高某的症结主要在于其成长中的家庭、社会、环境因素,然而高某其实是很渴望向人倾诉的。在解决了这一问题后,高某的戒毒生活就会顺利很多。 (二)要辩证对待,调整矫治的应对方法 认知行为重建虽然能适用于戒毒人员群体,但其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手段要因人而异。高某属于文化程度较低的戒毒人员,所以要逐步、分类、有耐心、有条理地培养认知行为,根据实际过程中的变化来调整好对高某的实施方案,重建认知行为则是一件难度较大的事情,耗时耗力,需要将重建的方式与其认知基础发生更紧密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的方案。 (三)要科学总结,深挖矫治的长远意义 该案的解决方案在同类型人群中具有一定的可参照性,要站在系统性的角度来梳理而不停留于太多琐碎的细节或理论上。人对行为的认知会导致行为的发生或限制,然而要真正了解个人对事物的认知如何产生是不能拘泥于单一的事件,更要关注事件与事件、事件与群体之间的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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