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A税务局开展发票有奖活动(月月摇),为保证摇奖活动公平、公正、公开,A税务局向辽宁省本溪市晟信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对其单位进行的“X市发票摇奖活动”的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初步了解申请人的公证目的及摇奖期数、奖项金额后,考虑到该公证结果可能产生的广泛社会影响性,本处主任董X亲自接待了A税务局的委托代理人刘某,并和公证员何XX一起对该公证的各个细节进行研究、推敲、落实,包括摇奖方案、摇奖方式,如何产生摇奖号码、如何产生中奖号码、摇奖器具的检测、摇奖器具的保管等。 公证员何XX告知A税务局的委托代理人刘某办理次公证的手续:包括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材料、摇奖活动文件、方案、摇奖器具提供方的证明资料及公证员认为当事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审查核实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系真实、合法后,公证员何XX受理该公证,为当事人办理公证手续后,公证员何XX及公证人员刘XX对税务局提供的电子摇奖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并决定由公证处保管摇奖设备,每月摇奖完毕后摇奖设备封存于本公证处。 2016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公证员何XX及公证人员刘XX来到X市广播电视台,并于当日上午十二时参加在X市电视台的XX节目中的 “X市发票摇奖活动”,当日摇奖活动全程在公证员何XX及公证人员刘XX的监督下进行,摇奖结果产生后,公证员何XX宣读了公证词,公证人员刘XX制作了详细的工作记录,公证员何XX随后及时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摇奖,指的是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的方式决定幸运中奖者的一种作法。一般利用特制器械,公开摇出中奖号码。公证机构对招标、拍卖、抽签、开奖、评选、商品抽样检测、投票选举等活动进行的现场监督,并对活动结果给予确认的公证称为现场监督公证。作为现场监督公证类公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摇奖活动现场监督公证也是社会大众广泛广众的焦点,因为其和社会大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易较大的社会影响。 这就要求我们公证行业要不断完善工作,做到事前严格审查,认真审查活动主办单位提交的材料。并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核实、从源头上及时发现问题,对于违反规定的拒绝公证;事中公证处必须委派二名以上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其整个活动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监督,严格按程序、规则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将现场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确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工作记录备案,保证摇奖结果真实有效。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6)本晟证民(03)字第620号 申请人:A税务局,地址:XXX,《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孙某,男,职务:XX 委托代理人:刘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A税务局于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向本处申请,对其单位承办的“X市发票摇奖活动”的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辽宁省本溪市晟信公证处指派本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刘XX于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来到X市广播电视台,并于当日上午十二时在X市电视台的XX节目中对“X市发票摇奖活动”的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经审查,活动的主办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程序符合预定规则、摇奖器具合格。 依据以上事实,兹证明A税务局于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进行的“X市发票摇奖活动”符合预定程序的规定,摇奖结果真实有效,2016年第X期中奖信息详见附件1。 附件:1、X市发票摇奖2016年第X期中奖信息复印件(共三十四页)。 2、工作记录复印件(共一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本溪市晟信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