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男,1969年出生,武汉人,初中文化程度。1985年因盗窃罪被判处少管2年,1988年因盗窃罪被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2年因绑架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05年12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2006年3月因故意伤害罪被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判处加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9月因故意伤害罪被湖北省沙洋人民法院判处加刑二年。2008年1月调入沙洋汉津监狱服刑改造。2008年被监狱认定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陈某出生在武汉市的一个工人家庭,从小就被父母送到乡下由爷爷奶奶抚养,直到六岁时才回到武汉读书,与父母的关系比较疏远。由于家庭负担较重,其父母把主要精力放在赚钱维持生计上,对他的成长教育多以打骂或者放任不管为主。为了自己不受欺负、生存,他学会了使用暴力来解决一切问题、学会了与社会上的“灰色”人群打交道,运用非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2.社会经历:陈某没有参加正式工作的经历,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如何结交更多朋友以及如何“玩味”,因此从初中毕业后他就一直在社会上游荡,长时间与社会不良人群打交道,并养成了偷摸、打架等恶习,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1995年12月陈某刑释后错误认为自己已经是社会上的人渣,不愿正规谋生。心灵的被扭曲、错误的价值观念导致他再次触犯刑法。 二、改造表现 1.服刑改造的前期表现 陈某于2003年投入到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服刑改造后,在无期徒刑面前只有惶恐(担心服刑改造生活)、不甘(认罪不服判)和绝望(漫长的刑期什么时候才能刑释),服刑改造中不去反思自己的犯罪根源而是抱着“反正刑期长,加一两年也无所谓”的态度,在犯群中拉帮结伙,无视监规队纪、我行我素,恃强凌弱、大耍“江湖义气”。2005年9月、2008年9月因故意伤害罪先后加刑三年六个月。 2.服刑改造的中期表现 2008年1月陈某调入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服刑后,严格的管理、漫长的刑期和陌生的环境等现实问题,再一次摆在他的面前,他仍幻想用在原监狱的改造经验来面对自己的服刑改造,在隔离审查期间十分抵触民警的管理教育,叫嚣“长痛不如短痛,一次性把我搞到位算了”,特别是被加刑的判决下来后情绪一度失控,产生了“再加到二十年也无所谓,不想活着出去”等极端想法,2008年9月受到了监狱集训一个月的处罚。 三、心理行为表现 陈某的COPA-PI和16PF心理测试结果显示:陈某有强烈的情绪反应、易冲动、对环境的不适应和高度的焦虑有时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有时不能很好地处理现实生活中的矛盾。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方面 爷爷奶奶的溺爱,父母亲的疏远,让陈某缺乏一定的家庭教育,加上长时间与社会上不良人群打交道,促成了其争强斗狠、崇尚哥们义气、习惯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而不考虑法律等失衡的世界观。赚钱的艰辛和不劳而获、追求高物质的生活的矛盾,让他最终选择了犯罪。 2.性格方面 作为家中的长子,父母的棍棒式和放任式教育、青春期的逆反心理等因素,让他养成了脾气暴躁、冲动的性格。简单的社会经历和社会边缘层次的生存方式,让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叛逆思想严重、自控能力较差,在进行教育改造中,表现出一定的抵触情绪,对待问题多是主观臆断为主,听不进民警的建议。 3.心理方面 心理个性为:遇事易冲动、鲁莽,为达目的不计后果,有较强的控制欲望和表现欲望。反映在服刑改造中就是喜欢破坏原有规则从而达到自己制定新规则的目的,在处理与其他服刑人员间的矛盾问题时用暴力方式来解决,寻求掌控一切的刺激。 五、矫治方案 1.从心理方面上进行矫治 从他的成长经历上看,其心理成长有一定的缺陷,生活环境直接影响了他性格的养成。因此在心理矫治上首先是对其经常进行心理测试,及时掌握他的心理变化,运用心理咨询技巧与之建立信任桥梁;其次引导他对物质、健康、情感(亲情、爱情、友情)、自尊、尊严、成就感、个人价值等方面进行讨论,从而帮助他关注到那些被忽略的,其实对他很重要的东西;第三通过其他人的感受、看法引导他从单一视角中走出来,能够多维度思考,逐渐转变思维方式,帮助其树立正确“三观”。 2.从法律知识上进行教育 从他的犯罪经历上看,他违法主要是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心、缺乏对自我行为的约束。因此在法律知识教育上首先是利用个别教育的手段从当前社会形势、社会变革等方面让他感受到中国在公平正义方面的变化,提升对社会的认同感;其次是我们结合监狱每年的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他担任学习组长、记录员等,来促使其加强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第三是有计划地安排其进行现身说法等活动,让他进一步剖析自己的犯罪根源,明白法律和监规的重要性,从而去自觉地遵守和维护。 3.从亲情教育上进行感化 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尽管陈某的父母对他打骂较多,他对父母仍存在着一定的孝心,特别是随着他年纪的增大,对亲情的依赖感更加强烈。因此在亲情感化教育上首先是与他的亲属取得联系,汇报他的改造成绩来让亲属感受到他积极向上的变化,利用亲情不舍的纽带来取得其亲属的支持,共同来对他进行教育转化;其次是利用亲情帮教月等活动,把他的亲属请进监狱进行面对面的帮教,其亲属在2011年至2015年间先后五次参加了监狱组织的帮教月活动。 4.从人际交往上进行引导 从他的社会经历上可以看出其人际交往带有一定的功利性,达到一定的目的,缺乏情感的交流、缺乏友情的呵护。因此在人际交流的引导上首先是培养他养成看书和写读书笔记的习惯,通过书籍中一些引起其共鸣的地方,让他逐步领悟人生的真谛、潜移默化地改变自身的恶习,使其思想进步,考虑问题更理智、更阳光一些;其次是通过参加篮球赛等集体活动来养成其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使他学会更好地与人交流,在处理自身矛盾和纠纷时更多地想到如何融入大集体、如何去维护集体利益;第三是通过演讲、写稿等活动的自我展示让他看到自己闪光的一面,看到自己在服刑改造中存在的自我价值,增强积极改造的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按照监狱制定的矫治方案对陈某进行了长期性、针对性的教育转化,陈某目前基本上能通过看书学习、写毛笔字、投宣传稿件等方式来调节自己的心态,在对待矛盾和问题能较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逐步学会了感恩父母、感恩他人、感恩社会。从2010年开始,共计获得减刑6次5年六个月,并先后获得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监狱级服刑人员改造积极分子和2016年度湖北省级服刑人员改造积极分子,2013年度湖北省沙洋局传统文化教育典型和多次评为监狱的优秀写稿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