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走心法”即通过和风细雨的教育,走入戒毒人员的内心,从而达到一定教育效果的方法。袁某,45岁,浙江人,文盲,2006年因车祸导致小腿残疾,行走不便。新冠疫情爆发后,袁某是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首批收治的戒毒人员之一。入所之初,袁某思想认识片面,认为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应该收治他这样的残疾戒毒人员,他以残疾为“荣”,不服从管理;他以残疾为“耀”,不参加教育,在入所队造成较坏影响。面对腿有残疾的袁某,民警采取“走心法”,帮助袁某端正戒治态度,积极参加入所教育,所里根据袁某的特殊情况,经过严格考核,结束入所学习教育,提前下到了病残大队继续戒治。
【案例基本情况】
制定戒治方案 一是教育走心。通过走心教育,改变袁某错误的认知,从而端正戒治态度,配合民警积极戒治。 二是管理走心。鉴于袁某特殊情况,大队采取严格管理和人性关怀相结合的方式,袁某看在眼里,暖在心上。 三是普法走心。袁某既是文盲,更是法盲,可是,袁某没有以此为“悲”,反而以此“荣”,民警通过普及法律常识,让袁某知晓违法的代价。 四是保障走心。民警通过生活方面的关心,如根据医生建议,办理病号餐,根据身体需要,购买“双拐”及上卫生间的特殊凳子等,这些保障措施使袁某深受感动。 方案实施过程 一是了解家庭情况,教育走入内心。民警通过谈心了解到,袁某早年丧母,父亲已经80多岁,十多年前,一场意外的车祸,袁某失去了一条小腿,为了解除痛苦,袁某染上了毒瘾,可是,毒品非但没有弥合他的伤口,反而使他越陷越深,袁某最终成了毒品的“俘虏”,自暴自弃的袁某开始吃“百家饭”,流浪的生活使袁某的心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测试结果显示,袁某对人际关系敏感,心理偏执敌对情绪强,再加是文盲,认识能力差,采取常规方法效果肯定不好,经过摸索,决定采取“因果教育法”(即种善因,结善果,有什么样的因,就结什么样的果),民警以袁某父亲收养的孤儿为例,把这件事作为教育的“突破口”,现在那名孤儿已经长大成人,替袁某赡养父亲,每月还坚持给袁某寄300元生活费,袁某听完以后,非常受启发,当场表示要承担起一名做父亲的责任,争取早日戒断毒瘾。 二是严格行为规范,管理走入内心。在一次晚间集中教育时,袁某无故发脾气,突然起身要求民警给予特殊的照顾,表示自己任何活动不能参加,只能卧床休息。入所测评结果显示,该戒毒人员的心理属于亚健康状态,有严重的心理偏执和敌对情绪,人际关系上特别敏感,对任何人都是持怀疑的态度,不信任任何人,心理长期处于焦虑状态,对事情缺乏耐心,心神不定,容易激动兴奋,做出过激行为。袁某的种种表现,也反映出其内心的脆弱和强烈的自卑。他害怕因身体残疾、认知能力低、经济状况差招致别人看不起,从而被忽视和区别对待。管理实际中,一方面严格落实行为规范要求,但是也充分考虑到其身体残疾的客观情况,按规定减免训练项目,但是必须到训练现场。通过观摩其他戒毒人员训练,学习队列纪律。另一方面本着人性关怀原则,充分考虑其性格特点和认知水平、层次,抓课堂化教育,应知应会、所归所纪学习不放松。民警安排专人逐字逐句的把《戒毒人员守则》、《戒毒人员“十个严禁”》等应知应会内容,念给他听,解释给他听,帮助他学习和记忆,让他学规定、懂底线、守纪律。 三是宣传法律常识,普法走入内心。在与袁某的谈话过程中,民警们发现袁某不以违法为耻,反以违法为荣,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对法律的敬畏。他常说:“我身体不好,其他地方都不收我,只有你们要收我”。“我在老家没饭吃的时候,就去找派出所的警察要钱,他们不给,我就找到他们家里”。说明他不仅是文盲,还是十足的法盲。文化知识的缺乏让他没有基本的道德感和羞耻心,法律常识的缺乏让他无知无畏,多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并且不知悔改。在给袁某制定教育计划时,民警们将法律知识的学习,摆在比较重要的位置,通过《禁毒法》、《刑法》以及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让他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基本的法律观念,知道哪些行为是法律所提倡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以及这些行为社会危害性。同时,能够从自身找原因,建立起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懂得爱惜自己尊重他人。通过一段时间的普法教育,袁某认识到法律知识的缺乏对他生活,甚至是人生的不利影响,表示要努力寻找自身问题,学好法律,争取不再吸毒和做其他违法犯罪的事。 四是实行人文关怀,保障走入内心。袁某的车祸是朋友所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受伤的小腿落下终身残疾。袁某在描述这段经历的时候,表情平淡,好像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透露出袁某对世间冷暖无奈,车祸不仅残害了他的身体,也重创了他的心灵。他认为世界对他不公,也没人真正的关心他。通过观察袁某洗漱、上洗手间、就餐等生活情况,民警发现其因伤致残的小腿无法起支撑作用,日常移动基本靠单腿跳跃,上洗手间时也是单脚支持,行动十分不便。根据医务人员建议,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为其安排病号餐,购买了“双拐”和辅助凳,还动员了其他2名戒毒人员自愿照顾袁某的生活起居。袁某拿到新购买的“双拐”和凳子时,他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他没想到民警会这么细心和用心,再加上民警平时那些嘘寒问暖的话语,袁某感受到那份久违的关爱,这种人文的关怀让袁某倍感温暖。
【案例思考】
自从“应收尽收”后,像袁某这类残疾戒毒人员不在少数,他们借口自己身有残疾,是“特殊群体”,蛮横无理,只要照顾,不要规定。实践证明,这类戒毒人员通过和风细雨式的“走心法”教育,可以改变他们的戒治态度。 一是用亲身经历去点化他们。经历是一个人的宝贵财富,也是一个人过去点滴的记录,更是打开心门的“钥匙”。用亲身经历的事情比干巴巴的说教来的更真实、更具体,更能引起共鸣,更能触动人的心灵,不容易产生对抗情绪,教育效果较好。袁某的“切入点”就是以其父收养孤儿为例,让袁某懂得“因果轮回”的道理,在内心深处种下“善因的种子”。 二是用人性关怀去感化他们。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包含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需求。残疾戒毒人员同样是违法者,但是他们对于尊重的需求跟社会上的其他人本质是一样的。民警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让他们有被尊重的真实体验,不破坏需求的其他层次,有安全感,追求更高的自我需求,成为完全的社会人,这样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戒治质量,袁某的实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三是用法律规则去约束他们。违法者必须受到惩罚,残疾戒毒人员也一样。不能因为他们身体有残疾,在管理上就放松要求,或者“网开一面”,给少数人以可乘之机,在戒治过程中,这类人要突出法律常识教育,通过普法,掌握基本的法律规范,树立法律的权威性,确实做到自我约束、自我敬畏,既戒毒又守法,提升教育效果。袁某通过一段时间的普法教育后,深感法律常识的缺失,表示要多学法,今后做一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