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社合力教育转化戒毒人员阿敏的综合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全国统一戒毒基本模式推行以来,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秉承“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以开放性架构吸纳社会力量,与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公益组织深化合作,实现多种资源、手段的良性互动,大力推进衔接帮戒工作向所内所外延伸,以帮助戒毒人员彻底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提高保持操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阿敏,女,32岁,2016年4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拘留15日及责令社区戒毒三年,2018年2月因一直没有到指定的社区戒毒机构报到和进行毒品检测,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同年5月阿敏被送至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阿敏性格偏执,脾气暴燥,入所后不承认强戒身份,提出了行政复议,并不服从场所管理,拒绝接受教育戒治,经常做出过激行为,常对民警恶语相加:“你们警察都是坏人,法律不公平,我没有吸毒,我不是强戒人员。”阿敏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场所的管理秩序,成为重点戒治人员。 面对阿敏的偏执认知和偏激行为,大队民警多方面多渠道摸排了解她的既往情况,深入分析其心理和行为原因: 一是阿敏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法律及相关规定的法律效力和违法后果,无法接受因没按社区戒毒定期报到和尿检规定而被强戒的决定,委屈、受害情绪较重,因而把对公安民警的不满转化为对“穿警服人员”的敌视和不信任。认为自己是个被害者,对法律公平产生怀疑,对社会产生报复心理,对戒治生活极端排斥。 二是阿敏自小深受家人宠爱,在家有求必应,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受挫折能力较差,遇事找缘由喜欢外归因,再加上失败的婚姻和家暴经历,更促使她形成偏执、偏激的性格,与人相处时蛮横霸道,不讲道理,不计后果。当不满意之事发生时,极易产生轻生及报复的念头。 三是阿敏因吸毒行为多次欺骗家人和朋友,以致于亲朋好友们备受打击,难以接受,与家人的互动关系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二)真诚帮助,搭建信任的桥梁 在所期间,阿敏的个人关注点及情绪爆发点始终在于其对强戒决定诉予行政复议的受理情况,每一次进程都会导致其经历“等待、焦燥、暴发”的心理历程。民警针对她急需寻求法律援助以及处于场所内对外联系较困难的现状,及时与阿敏家人、代理律师搭建起沟通桥梁,掌握复议最新情况,有的放矢做好阿敏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降低复议对她的心理冲击,避免情绪激动造成意外。在民警的真诚帮助下,阿敏逐渐降低对管教民警的防备意识,提升了信任度,开始慢慢聆听管教民警的教诲,为下一步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同伴教育,营造和谐的氛围 考虑到阿敏性格偏执,脾气暴燥,为了消除她的敌对情绪,管教民警一方面对她开展“一帮一,结对子”的同伴教育,安排乐观开朗、乐于助人、积极向上的老乡与其结成心理互助组,帮助并引导她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友善待人;当阿敏情绪不稳定,发生偏激行为时,互助组同戒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行为干预和情绪安抚。另一方面又在其所在班组营造“包容互助,共同进步”的和谐戒治氛围,通过集体的氛围感染带动个别人员共同进步。在互助组和班组整体氛围的共同影响下,阿敏的敌对情绪开始减弱。 (四)专业介入,打开紧闭的心扉 阿敏拒绝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重要原因在于其认为她没有吸毒,只是不知道社区戒毒要定期报到和尿检,所以不应被强戒。针对阿敏对禁毒法律和社区戒毒规定的知识空白与认知偏差,大队民警充分链接社区民警和禁毒社工三方资源,采取“教育反思、引导纠偏、提升改变”的措施,从不同角度、不同立场、不同侧面打开阿敏的心理防线。 第一,大队民警以阿敏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契机,在戒毒人员中广泛开展禁毒法、行政诉讼法、戒毒条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规定等相关法律为主的法律常识教育,以案促学,解惑反思。民警在教学中以阿敏案例为背景,组织戒毒人员分析、讨论案情的个人因素、家庭背景和法律规定,以法律之“良药”对症攻心,加深阿敏对自身案件的深刻反思。 第二,大队民警和驻所社工联系阿敏的社区民警,携手进入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当地社区戒毒规定、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流程、必要条件等政策,对阿敏的案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梳理,耐心细致地对她分析、说明其案情的处理完全合法合规。在大队民警和驻所社工的耐心教育引导下,阿敏结合自己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慢慢认识到“被强戒的原因在自己”,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抵抗情绪明显消除。 第三,场所心理咨询师、驻所社工分别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与戒毒个案帮教,制定“生命曲调,肆意圆满”为主题的情绪控制团体心理辅导方案,逐步打开阿敏的拒外内心防线,改变自身消极心态,获取积极生活态度。心理咨询师利用“积极暗示”转移法,建议她读书转移情绪焦点,写稿抒发情感问题,劳动赢得他人认可……慢慢地阿敏学会释放压力,理性地接受行政复议败诉的事实,走出思想漩涡。她开始在场所中的新生活,学习韵律操又快又标准,担任早操带操员和大队图书管理员。平凡而充实的每一天,让阿敏在新的起点树立新目标,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 (五)修复关系,强化教育效果 阿敏入所初期,一直认为家人没有尽力帮她申诉,对家人充满怨恨,对家人的电话和探访比较排斥。大队民警为她开启了“关怀电话”,主动联系阿敏母亲和哥哥,把她的心理状况、戒治现状、情绪诉求及时反馈给家人,并动员他们主动与阿敏联系,增进沟通交流,打开彼此间的心结。在民警的努力下,阿敏家人表示会积极来所探访做好她的思想和情绪安抚工作。随后,阿敏母亲、哥哥每月坚持来所探访,民警以此引导阿敏看到家人的“不易与委屈”,让她学会与家人沟通,设身处地为家人着想,减少对家人的误解。最后,阿敏对家人的怨恨和不理解逐步消除,在家人的支持下,对生活的信心显著增强。 (六)戒治成效 在管教民警、驻所社工和戒毒人员家属三方的共同努力下,阿敏无论从思想方面还是行为方面均有了明显的改变。 第一,阿敏主动端正自我身份认识,不仅遵守场所戒治规定,更是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戒治活动,主动担任图书管理员、早操带操员等工作,由原来的抗拒戒治转变为积极戒治。 第二,阿敏的生活态度变的积极阳光,在场所内积极帮助他人,待人有礼,见人有笑,全身传递着对新生的向往,由原来的偏执偏激转变为平和自信。 第三,在家属探访中,阿敏由以往的情绪激动、态度恶劣转变为主动问候、关心家人。家人激动地说:“感谢民警的帮助,阿敏变化太大了,以前从来不这样和我们说话!”阿敏逐步修复了与家人的关系,增强了戒毒信心,获取“幸福感”的能力明显提升。

【案例思考】

在阿敏案例中,我们发现对于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工作,不仅涉及戒毒人员本身,更涉及家庭、社会、戒毒场所等各领域,每一个环节都不可忽视,不可孤立。我们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社区帮扶的力量和效能,整合场所、家庭、社区、社会等层面的资源,通过延伸所内专业戒毒与巩固所外跟踪帮扶,有效落实衔接帮扶的各个环节,从而达到所地牵头、社会联动、家属参与的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第二是,通过综合分析戒毒人员阿敏的行为表现、情绪表现及性格特点,找到教育戒治的“突破点”,追根溯源,对症下药,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强化法律意识,并走访当地社区,了解当地社区戒毒规定、法律援助范围等政策,帮助阿敏梳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判决依据及前因后果,化解了其心中怨气,成功建立双方教育戒治的信任关系,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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