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女子监狱服刑人员海某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海某某,女,1985年生,小学文化,宁夏固原人。海某某 2018年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 海某某出生在普通的农村家庭,其父母重男轻女,常年疼爱家中男孩,忽略对其的关心。海某某长期在农村成长,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严重,生活、交际圈有较大局限性,比较在乎家人的态度,不懂得倾诉,调整情绪能力较差,同时又渴望他人关心。 2.社会经历 由于不能与父母和睦相处,加之家庭生活锁事处理不当,矛盾日积月累,海某某对原生家庭态度消极,多听从其丈夫决定。海某某的丈夫家中有耕地,但自己并不耕种,为社会闲散人员,没有固定收入,家庭收入与孩子教育费用主要靠海某某打工赚得。海某某希望自己的顺从能够得到夫家的认同,便听从丈夫,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单位财务,走上犯罪道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海某某自入监始表现的谨小慎微,经新犯考核后调至二监区变得沉默寡言、情绪低落、兴趣丧失、萎靡不振。在劳动改造、技术学习、改造的自觉性等方面较以往都有明显落后。不善于与他人交流沟通,语言多为重复,同一问题纠缠不清,自卑和惧怕情绪较为严重。回到监舍不与人交流,经常发呆,动不动就哭泣,经常失眠。被人问及又沉默不语,表现出对他人的不信任和对自身问题的逃避。与其谈话时,目光飘忽,不在谈话人身上。在生产中明显活力不足,学习能力停滞,不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1.自身原因 海某某性格内向,自卑,一面渴望家人的关心,又责怪家人对自己的艰辛不闻不问,且其不擅长人际交往,与同犯相处起来感到有压力,害怕在与人交流时受到嘲讽。面临出监,娘家的不重视和婆家的忽视让其对自己出监后的生活产生恐惧,害怕无人关心,自己再次被排斥在家庭之外。因其文化程度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知错却不知法。害怕自己出监后再次受人蛊惑,被人欺骗。 2.家庭原因 自入监以来,其家中无人探监,没有家人为其办理情亲电话,与家人联系不上。家庭状况一般。对孩子放心不下,担心孩子的生活状况,自己身体状况也不好,内心压抑,有悲观情绪。其父母均是较守旧的农民,认为女子出嫁如泼出去的水,在海某某婚后也一直未对其给予生活上的帮助。其懦弱性格使之在婆家不受丈夫重视,生育了二个孩子,而丈夫又拈轻怕重,不愿承担供养家庭的责任,海某某一人抚养孩子经济压力大。现实的物质生活远远满足不了海某某讨好其丈夫的心理需求,最终导致犯罪。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状况进行了相应测试,经过心理测试显示:海某某内向,情感脆弱。感觉迟钝,对人抱有部分敌意。典型的情绪低落,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不愿与他人交往交谈,总是沉默不语,被动性强。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 自我认知较差,缺乏自我肯定,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缺乏自我反省审视能力和正确的情绪宣泄方法,不与他人交流,遇事爱钻牛角尖,不愿面对挑战和改变,习惯性压抑自身情绪。 2.性格因素 海某某对过去发生的事情,不能忘记,又不愿意面对,心中烦躁不安,想逃避又无法逃避,想法太多,内心静不下来。认为出监后的生活没有着落,没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海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管理警察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海某某尽快放下思想包袱,树立改造信心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重点跟踪监控,制定有效方案 海某某自调入二监区后,监区多次组织召开犯情分析会议,认真分析了海某某的心理特点、性格特点、教育难点,监区心理咨询师对海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向其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让其调整好心态,建立合理认知;减轻紧张、焦虑的情绪状态,改善睡眠困难,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改善人际关系。 (1)加强个别谈话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人生观教育,使其能够调整好心态,以健康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正确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及时掌握海某某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2)监区心理咨询师对海某某进行心理疏导,掌握其心理动态,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与海某某进行心理咨询谈话,并制定矫治方案,对其不良心理进行心理矫治调整。鼓励海某某多学习,多与同犯交流,发扬自己的特长,取长补短,争取更好的改造成绩。 (3)加强文化和技能教育,提高文化素养,培养爱好自然、接纳他人的社会心理,明白人具有社会性的道理;学习人际交流的学习方法,与他人平等互助,主动改造,早获新生。鼓励其努力学习技能知识,提高就业能力,为出监后的就业谋生奠定基础。 (4)加强情感管理,积极引导、帮助其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联系社会帮教,提供精神慰籍、物质帮扶、友情支持,构建温馨的亲情关系。 2.营造良好改造氛围,帮助尽快融入集体 (1)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让其多读法律相关书籍,经常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了解法院定罪的依据和量刑的标准等,让其对法律产生敬畏心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动导致了现在服刑结果。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在学习生活上提供帮助,帮助她培养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在小组内引导其与他犯正常沟通,在生检会、小组自查会等场合鼓励其积极发言,对其合理诉求予以支持。 (3)合理安排劳动生产,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鼓励其积极学习劳动技术,以便出狱后掌握劳动技能,自食其力,抚养孩子。鼓励参与监狱各项活动,增加与人交流交往的机会,在协作和付出重寻找到自我的价值。 (4)及时做好情绪疏导,把不良情绪宣泄出来。通过引导心理宣泄,其情感脆弱问题有所改善。鼓励参与集体活动,增强信心,多与她犯交往,提高交往能力。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干警的教育矫治,海某某目前情绪较稳定,能够平静对待对未来的期待,不再经常沉浸在自己悲伤的情绪当中。现在她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干警安排的劳动任务,与她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家庭,早日和自己的家人团圆。同时,也能够面对自己的过错,打算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哪怕做得不好,也要认真去做,踏踏实实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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