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监狱服刑人员王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1993年6月出生,小学文化。因犯盗窃罪,2017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2018年1月投送至彭城监狱服刑。王某入监以来屡犯监规,多次出现对抗民警教育管理和殴打他犯的行为,在日常改造中表现出较强的暴力攻击倾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王某年幼时随母改嫁,继父对其漠不关心并动辄打骂。王某上学后无心学习,三年级时便辍学在家,15岁左右跟随小叔去山东做了两年的生意,期间学会了赌博,自此染上恶习。随后又辗转去多地打零工,18岁左右认识了第一任妻子并生有一子。后因女方父母反对,妻子带着孩子离他而去,至今没有音讯。20岁左右王某认识了第二任妻子,在被拘留时妻子已经怀有身孕。王某对这两次婚姻均表现的较为冷漠,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过多的关心。王某违法犯罪前靠打零工度日,每天的工钱多用来赌博。2017年10月,王某意外发现老板保险柜里放了两万多元现金,便盗窃后逃逸,后被抓捕归案。 (二)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对民警的正常管理怀有较强的敌对情绪,多次出现对抗管理行为。平时改造过程中言行散漫,时常无视监规纪律,毫无身份意识,多次因生活、生产琐事出现辱骂、甚至动手殴打他犯的情况。2018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王某违规9次,并总是强调客观原因,不能正视自身问题。王某在日常改造中参与学习、劳动欠缺积极性,得过且过,悔罪态度不坚决,不能认清自己盗窃行为的危害,日常言行较为消极,对自己的前途未来缺乏信心。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扭曲,亲情关系淡漠。对自己被带走的第一个孩子,以及被捕前未出生的第二个孩子均表现较为冷漠,也没有因为自己犯罪给家人带来伤害而产生愧疚。王某虽不关心别人,却强烈需要别人的关心和关注,对家人不来看望自己耿耿于怀,习惯以自我为中心,认为继父、妻子都对他不好,不关心他,并对此十分气愤。 2、恶习较深,行为盲动性强。王某混迹社会多年,养成了自由散漫的习惯,对情绪缺乏控制力,习惯用暴力来解决分歧。具有较强的盲动性,在侵犯他人时往往并无明确动机或计划,多起于偶然小事或一时冲动。 3、缺乏目标,求改意愿不强。对前途缺乏信心,生活没有方向。不愿为适应环境而去主动改变自己,而是抱着破罐破摔的心态,得过且过。 4、极端自我,共情能力欠缺。不会从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体谅他人。较为自私自利,平时喜欢占他人便宜,劳动中拈轻怕重,投机取巧,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犯发生矛盾和争执。 (四)预期矫正目标 1、认清犯罪危害。了解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能够辨别守法与违法违纪的界限,认清自己的犯罪性质及对社会、家庭和自身所产生的危害,真正认罪悔罪,接受法律制裁。 2、增强自控能力。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合理表达诉求,能够理解暴力行为只会对自己造成伤害。训练尽可能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变化,不要付诸暴力行为。在感到自己要失控时,学会找民警帮助解决。 3、改变错误认知。逐步学会尊重他人,与人为善。在与人交往时,从小事做起,减少与其他罪犯的矛盾冲突,人际关系能有所好转。积极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改造任务,认清自身的价值和能力,不断强化改造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五)矫正措施 1、因势利导,从严规范管理。一是落实监控措施,确保行为可控。通过调整王某小组、工种等方式,改变王某的改造环境,便于民警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二是强化规矩意识,注重习惯养成。针对其违规行为盲动性强的特点,注重从日常言行入手,教育督促其养成自我约束的习惯。三是加强法治教育,促进认知转变。结合其所犯罪行,进行针对性分析,教育其认清犯罪危害,自觉敬畏法律。 2、提高能力,树立改造信心。一是提高劳动技能,增强改造信心。及时安排劳动技能较好的罪犯对王某进行传、帮、带,努力提高其劳动技能水平。对取得的进步,及时予以表扬肯定,让其体验收获和成功的成就感。二是提高学习动力,净化滋养身心。帮助其列出《学习计划》,鼓励其加入监区文化学习小组,系统学习《三字经》《弟子规》以及历史典故等,从书中学习感悟为人处事的道理。三是制定改造计划,重拾生活信心。动态分析评估其改造状况,制定改造计划,通过实现每一个阶段性的小目标,不断强化改造信心,从而对未来坚定信心。 3、心理干预,培养健康人格。针对王某存在的扭曲认知,分阶段实施心理干预。一是负性刺激行为治疗。对其不同的违规行为,采取从批评教育到临时管控的相应处理。坚持对事不对人,违规必处理,让王某时刻体会到违规违纪必然付出代价,没有空子可钻。二是正向激励行为治疗。对其在学习改造中的每一点进步及时表扬,尤其对他恰当处理与他犯冲突的行为及时予以正面激励,让其逐步体会到遵规守纪的甜头,形成遇到问题找民警的习惯。通过一段时间的矫治,王某在与他犯交流出现问题时,能够克制冲动行为,并向民警汇报情况,由民警来介入处理。三是认知疗法。定期安排王某参加心理健康疏导活动,多次对其进行心理咨询,帮助其逐步消除不合理认知、改变不合理行为。通过针对性的心理矫治,王某的情绪控制能力明显提升,违规违纪次数逐步下降,人际关系不断得到改善。 4、亲情感化,化解后顾之忧。一是主动沟通,争取家人支持。针对王某亲情断裂,家人对其十分失望,感情冷漠、疏远的实际,民警主动联系其妻子,并让其和母亲、孩子会见,讲述王某在监狱的表现和进步,帮助其传递对亲人的思念之情和对以往过错的真心悔悟,希望他们理解和支持监狱的工作,与监狱民警一起做好对王某的教育转化,得到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真情关怀,逐渐打开心扉。在疫情期间家人无法现场会见,民警主动安排王某不定期拨打亲情电话,并嘱咐他不要忘记关爱家人的一些细节内容等。几次心灵碰撞后,他激动地流出眼泪。民警趁热打铁,教育其珍视亲情和幸福,对照所作所为,轻轻敲击引导,使其认识到犯罪的严重危害性,违规对家人的伤害,从而产生愧疚感。三是阳光帮扶,坚定改造信心。针对王某家庭困难,母亲患病的实际,民警为其申请阳光帮扶资金,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一次次真心帮扶,一次次爱心温暖,王某深切感受到监狱的关怀和期待,日常改造中牢骚话少了,改造信心足了,“争取减刑、早日回家”成了他的最大愿望。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持续一年多的教育矫正,王某的行为发生了明显转变,能够认罪伏法,服从监狱管理,劳动积极主动,遇事不再消极,人际关系明显改善,总体进步较大。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要善于发现,寻找“亮点”。要善于发掘罪犯的闪光点,并及时加以肯定和鼓励。尤其是对于自卑心理严重的罪犯,及时表扬是最好的救治方法,通过表扬和鼓励,及时激励罪犯,帮助其拾起久违的信心,再上新的台阶。二要晓以利害,突破“难点”。要善于针对罪犯个体的突出特点,及时教育引导。此案中,民警深入了解得知他的家庭情况后,及时予以沟通和帮助,让王某认识到:家人没有抛弃他,监狱没有抛弃他,终于打开了心结,放下了包袱,焕发出生机。三要循序渐进,把握“节点”。善于根据现实表现,把握时间节点,注重利用节点攻克难点。每当会见日和重要节假日,都是民警做好转化工作的敏感时期。此时教育疏导,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平时一旦发现其优点和进步,都要及时予以表扬。在与他犯发生矛盾时,切忌戴有色眼镜,要不袒护、不迁就,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处置,发现问题后及时予以疏导,不留“烂尾”工程。要始终保持耐心、爱心、细心、专心,不求一气呵成、一蹴而就,动态评估调整教育策略,因材施教,因势利导,最终让“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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