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创建彩虹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法治示范点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18年,三穗县生态移民局在县经济开发区投资8.33亿修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已建成安置房2578套,安置搬迁群众2405户96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37户9344人,同步搬迁68户266人。2018年12月,依法成立八弓镇彩虹社区,现有工作人员19名,其中选派国家干部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目前,该社区修建有第三小学、第二幼儿园、社区卫生室、社区警务室、社区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和商业服务机构,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目前,该社区是全县重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彩虹社区成立以来,县司法局依托社区基层条件,大力支持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抓好易地扶贫安置区后续工作,重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搬得出、留得住、移民满意”的目标。2019年8月,推荐该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任务措施】

三穗县司法局紧紧依托彩虹社区区位优势,创新采取“321”(三室:警务室、调解室、法律服务室;两支队伍:法治宣传队、法律顾问团队;一个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发展模式,以彩虹社区为易地扶贫搬迁法治建设示范点,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彩虹社区易搬安置点法治工作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抓实三室建设,固本强基聚资源 建立健全易搬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化建设,是打通易搬群众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基础。彩虹社区狠抓社区警务室、调解室、法律服务室等法治实体建设,将各方优势资源汇聚社区当中,为搬迁群众提供便捷、普惠、精准、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推进社区警务室建设。建成彩虹社区警务室总面积180平方米,划分接待区、办公区、休息区、监控室、会议室等5个功能区,共配备警力8名,制式警车1辆,警用摩托车2台,主要负责社区人口管理、服务群众、巡逻防范、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等工作。通过与居委会、物业保安实施“主动服务、上门走访、人文管理、联合联保”等工作措施。截止目前,已为易地搬迁群众办理市民证240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举办各类法制讲座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800余人(次),走访贫困户800余户,开展巡逻防控100余次,有效维护了移民搬迁安置点社会治安稳定,为实现易搬群众“搬得出、留得住、有保障、能发展” 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推进社区调解室建设。人民调解促和平,心平气和共和谐,抓实调解室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推动易搬群众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从队伍建设入手,三穗县现已组建完成八弓镇彩虹等六个易搬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压紧压实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工作目标;另一方面由县司法局牵头,安排调解经验丰富的公职律师在社区调解室对新入职的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讲解物业纠纷、劳动纠纷、邻里纠纷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矛盾的主题,增长调解员的业务知识,拓宽调解工作思路。截止目前,彩虹社区调解委员会以调解室为抓手,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已受理18件,依法调处18件,调处成功率达85%,极大地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推进法律服务室建设。彩虹社区依托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规划,以打通群众法律需求“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启动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搭建“一站式”法治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近在咫尺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已经建成彩虹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个,工作室面积达20平方米,由八弓镇司法所抽调1名司法助理员驻点上班,配备电脑、办公桌、咨询桌等各一台(套)。目前工作室采取“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社区干部”值班制度、“轮班+坐诊”的人员机制、“定时+预约”的服务机制,在满足群众基本法律咨询需求的基础上,及时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管理和法律服务等工作,聚焦服务脱贫攻坚,助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据统计,当前彩虹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现场接待咨询120人次,接受电话咨询160人次;主持参与调解纠纷16件,办理涉及农民工、土地征用等领域法律援助案件12件,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二)组建两支队伍,携手同行齐共治 如何让公共法律服务从“群众找上门”到“服务送上门”的模式转变,是加快推进社区依法治理的关键所在。彩虹社区针对易搬安置点新组建、人口组成复杂且部分易搬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选优配强组建法治宣传队与法律顾问团队两支队伍,实现与易搬群众法治同行,携手共治。 一是组建法治宣传队。彩虹社区依托自身优势,从警务室、司法所、乡镇干部及社区网格员中选调23名认真负责、热情积极的同志组成法治宣传队,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全面推进法治宣传与楼道网格管理一体化融合发展,建立推行“五位一体”法治宣传体系(即法治宣传队员+保安+楼长+社区干部+普法积极分子),最大限度动员社区力量参与法治宣传,充分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楼道会、法治文艺汇演、上法制课”等举措,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内外一体、互为呼应的普法宣传格局逐步形成。据统计,目前彩虹社区法治宣传队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000份,召开楼道会50场次、法治文艺汇演5场次、上法制课4期。 二是组建法律顾问团队。为扎实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由县司法局统筹安排,在全县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职业律师中抽调9名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善于贴近群众的律师组建了一支法律顾问团队,并委派一名副局长(公职律师)任顾问团团长,作为团队联络调度人,并认真履行聘用手续,参照彩虹社区模式,将顾问团律师与全县所有易搬小区按照5年一期全部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发放聘用证书,并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及义务;自顾问团组建以来,各团队成员充分运用法律知识,为易搬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等一批实事,从法律的角度引导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据统计,自法律顾问团组建以来,已累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件,为群众草拟、修改法律文书,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等实事17件。 (三)强化宣传阵地,唱响和谐幸福曲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易搬群众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社区法制化进程,把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使群众通过形象直观的形式,在润物细无声中体验到法治精神。充分利用彩虹社区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定位,建成了首个易搬社区“法治服务区+法治文化广场”,进一步强化了宣传阵地,唱响新时代和谐幸福曲。 一是强化功能服务区宣传。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愁纪念馆等服务载体,将标识标语、法治漫画、法律常规书籍等突出以保护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人和职工权益这一类群体为主的法律法规融入其中,精心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二是强化文化广场宣传。新建法治文化广场占地面积600平方米,设有法治宣传墙2面、法治文化长廊2个、彩虹法治宣传亭8个、永久性铁质宣传花台10个、法治宣传浮雕1面,摘取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条文、名言警句、生活格言等,通过标志性匾额、个性化宣传牌等多种形式予以呈现,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崇尚法治权威,培养自觉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让易搬群众在休闲的环境中受到法律的熏陶,努力构建幸福、平安、法治社区。

【特点和效果】

三穗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规模大,搬迁户来源广,管理难度大,所有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都要开展法治示范点建设,全面推广“321”(三室:警务室、调解室、法律服务室;两支队伍:法治宣传队、法律顾问团队;一个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发展模式,不断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扶贫搬迁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加矛盾纠纷的化解,促进安置点搬迁群众安居乐业,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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