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蒋某,男,二十一岁,湖南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蒋某因犯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7年3月22日被投入广东省某监狱服刑。2017年7月,蒋某发生了吞食异物企图自伤自残的违纪行为,被监狱认定为重点管控对象进行管理教育。 (一)个人成长经历:蒋某出生后其母亲离家出走,蒋某自小被送到祖父母家抚养。蒋某五岁时,其父再婚并将其接到身边抚养,但蒋某与后母关系紧张,多次发生矛盾争执。蒋某八岁时,被送到封闭式学校读书,但由于蒋某沉迷网游,最终被学校退学。十五岁时与父母发生争执,蒋某用剪刀割伤自己的左手手腕,被家人及时送院治疗。蒋某十八岁时家人为其报名参军,但一年后因承受不了部队的训练强度和管理方式,蒋某用头撞墙,情绪激动,被部队劝退。 (二)服刑改造情况:蒋某在服刑期间,缺乏正确的改造意识,劳动改造被动消极,经常无正当理由不完成生产任务;对监狱警察的执法管理持有偏见和不信任的态度;蒋某人际关系极差,情绪暴躁,容易与他犯产生矛盾争执,总认为别人针对自己。2017年7月12日,蒋某因生活琐事与他犯发生争执,并殴打他犯至轻微伤,分监区在调查了解后对蒋某进行了扣分处理,管理警察在对其进行谈话教育时,蒋某并未表露出过激情绪。次日,蒋某在生产车间劳动时,忽然离开劳动岗位,拿起生产用胶水和墨水倒入口中并吞咽,企图自伤自残,监狱及时将其送医救治。鉴于蒋某具有现实自伤自残危险性,监狱将其认定为重点管控对象进行管理教育。 (三)心理分析与精神诊断:蒋某个性分测验(COPA-PI)中的情绪波动性、冲动性、戒备心、自卑感、焦虑感、暴力倾向、变态心理和犯罪思维指标均显示高分;SCL-90测试结果显示总分高达385分,10项症状因子标准分均在3.5分以上,其中强迫症状、抑郁、焦虑、偏执因子结果为极重度;据管理警察和其他罪犯反映,蒋某仇恨、叛逆心理严重,性情暴躁偏激、遇事易走极端,人际关系紧张。2017年8月,粤北第三人民医院诊断蒋某患有冲动型人格障碍。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矫治难点 1.蒋某对管理警察持有较深的偏见和抗拒,对身边的罪犯充满敌意和报复心,蒋某“作茧自缚”的心态,使得他人难以靠近,转化工作一度难以开展。 2.蒋某对服刑改造抱有严重的自暴自弃倾向,对改造缺乏目的性和计划性,导致其入监以来的改造成绩极差,累计扣考核分73分,禁闭处分一次,对蒋某今后的转化效果有一定的影响。 3.由于蒋某存有明显的人格缺陷,并伴有严重的暴力攻击行为,转化过程存在反复性和长期性。 (二)矫治切入点 1.蒋某有较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蒋某从小在其叔父、姑姑家居住,关系较好,攻坚小组经过家访,了解到蒋某亲戚对其仍较为关心,并与监狱签订了亲情帮教协议。 2.蒋某虽对其后母存有强烈的仇恨心理,但对其父亲仍有较强的感情依赖,渴望得到父爱,表达了想与父亲修复感情的意愿,说明蒋某人性未泯。 (三)矫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成立攻坚小组,明确矫治思路 监狱组建了由心理矫治办公室、监区和分监区共同参与的攻坚小组,团队中既有心理咨询师,也有经验丰富的一线执勤警察。业务部室负责指导督促,监区和分监区领导亲自参与制定转化对策,分监区专管警察具体负责转化。 2.矫治方案的制定 针对蒋某的“症结”,确诊“病情”后,就需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因此,矫治团队综合运用认知疗法、支持疗法等心理咨询技术并辅以亲情帮教、个别谈话改善其不良情绪,纠正其认知模式。经研究,攻坚小组制定了“三步走”矫治方案: (1)第一步:运用支持疗法,取得其信任,与蒋某进行深入沟通,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2)第二步:运用认知疗法,帮助蒋某认识到自身错误的习惯性思维,挖掘其不合理的核心理念,改变归因偏差,懂得从自身找原因。 (3)第三步:通过行为疗法,强化蒋某的劳动改造和遵规守纪的意识,懂得运用合理方式表达诉求和处理问题,进一步改善人际关系,树立改造和生活信心;充分利用蒋某较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巩固前期教育成果,帮助其放下心中恨意,树立生活和改造信心。 3.矫治措施的实施 (1)建立信任,解心结。由于蒋某对监狱警察的执法管理不信任、不理解、不接纳,使得警囚关系一度陷入僵局。在转化初期,专管警察针对蒋某强烈的抵触对抗性特点,采取避其锋芒,“冷”静处理的方法,在交流谈话的过程中没有对其过去的违纪行为作过多的批评,只与他进行朋友式的谈话,表达出一种关爱之情,找出其改造生活中的亮点加以肯定和表扬,达到情感上互动;针对蒋某无家属顾送款,狱内生活拮据的情况,攻坚小组鼓励性地给予蒋某生活必需品,使其感受到警察的关心,逐渐放下心中芥蒂。一次,蒋某因生产工序的问题与他犯发生口角争执,专管警察到达现场制止其违纪行为时,蒋某情绪激动,并叫嚣着“拷上我,拉我禁闭算了”,专管警察在谈话教育时,一开始并没有进行批评指责,而是对其没有出手打人的行为进行肯定,鼓励其继续控制自己的言行,这使得蒋某出乎意料,让其感受到了警察真诚的关心爱护。自此,蒋某逐渐卸下对警察的防备、猜忌心理,开始接受教育引导。 (2)认知重建,促转化。分析蒋某的心理原因,不难发现,蒋某的认知模式中存在错误的惯性思维,如“全世界都在针对我”、“别人都是不怀好意的”等等。在深入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帮助蒋某进一步挖掘其核心理念,即“必须对我好”这一错误思维。对此,矫治团队以改变、重建其认知为转化目标,对其进行认知个别教育矫正,运用“重新归因法”对蒋某的外归因进行逻辑批判和反驳,使其看到自己思维的不现实性、不合理性,从而提高自我认知能力,帮助蒋某学会自我心理调控,让其认识到要别人尊重自己,首先懂得尊重别人、珍爱自己,重建正确的自我认知模式。最终蒋某放弃了通过自伤自残这种过激行为达到目的的思维。 (3)强塑行为,促矫正。攻坚小组针对蒋某好逸恶劳的特性,通过正性强化的手段,一方面鼓励蒋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其细微的进步及时予以肯定,使其增强改造信心,进而感受到劳动的成就感和上进的动力。另一方面与蒋某共同制定改造计划和短期目标,逐步增加蒋某的劳动任务,强化其改造的紧迫感;精心挑选蒋某的互监组罪犯,安排改造表现好的罪犯在蒋某劳动时给予技术指导,生活上及时关心问候,在蒋某冲动时及时予以制止和安抚,从多方面帮助蒋某剔除陋习。 (4)巩固成效,防反复。蒋某劣根性深、转化难度大是一个客观现实。在教育转化过程中,面对蒋某在改造中的反复表现,攻坚小组没有因此否定蒋某前期的转化成果,也没有动摇攻坚转化的决心。对蒋某改造中的进步,专管警察及时进行肯定和表扬,以此强化教育效果,同时,针对蒋某在转化过程中出现的恶习发作,攻坚小组更注意从严处理,让其在付出违纪代价后明确对自身存在的不良行为的取舍。在日常教育中,专管警察通过与蒋某算“违纪帐”,引导蒋某在面对矛盾争执时懂得控制情绪,树立“底线”意识,妥善处理矛盾,减少、杜绝违纪行为。 (5)亲情帮教,促转变。攻坚小组分析认为,要解开蒋某的心结,采取以情感化的方法是转化的一条“快速公路”。为此,经监狱批准,专管警察联系到了蒋某家人,并取得了其家人的支持与理解。2018年6月,监狱利用举办社会帮教活动的机会,邀请蒋某家人来到监狱,并安排蒋某作为罪犯代表进行发言,蒋某在见到亲人的那一刻失声痛哭,管理警察和蒋某家人现场适时进行教育引导,让蒋某重拾亲情的温暖,扭转了蒋某的叛逆思想和对立情绪。
【教育改造成效】
(一)心理测试反馈:蒋某于2018年11月进行的SCL-90测试结果显示,总分177,阳性项目数87,除偏执分值为2.0以外,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等指标均在正常值范围。 (二)管理警察及其他罪犯的评价:明显比以前乐观开朗,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情绪稳定,服从和接受警察的管理教育,劳动积极性明显提升。 (三)蒋某自我表述:认为自己较之前有很大的改变,内心抑郁焦虑得到消除,对自己内心有了重新的认识,懂得通过沟通和换位思考来处理问题,身心感到轻松,现在不想辜负家人和警察的信任,要好好改造自己。 (四)改造成绩:2018年5月至今蒋某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改造成绩明显进步,连续五个月劳动超产10%以上,9月份更是超产30.9%,截止10月蒋某考核分已累计达600分,监狱给予蒋某表扬一次,鉴于蒋某的思想及改造表现发生了明显变化,监狱于2019年1月撤销了对其重点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