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档案履历文件中涉及的篡改文件鉴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委托方单位职工刘某同志个人档案中部分文件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信息不一致,为保证人员信息的准确性,需要对档案履历文件中的涂改部分进行司法鉴定,故将该案委托至我所。

【鉴定过程】

本鉴定依据《文件鉴定通用规范(GB/T 37234-2018)》、《笔迹鉴定规范(GB/T 37239-2018)》、《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38-2018)》,使用蔡司Stemi DV4显微镜、motic k700体视显微镜和VSC8000文检仪对送检材料进行检验: 1.对检材的检验:自然光下观察,检材①②③④纸张的左边均有装订痕迹;检材①②③“出生年月”栏中的字迹均为蓝色,检材①“出生年月”栏“1968年”中的数字“8”、检材②“出生年月”栏“1968年”中的数字“8”、检材③“出生年月”栏“68”中的数字“8”, 与其他数字相比,颜色均较深;检材④“年令”栏中的字迹为蓝色,有涂抹掩盖痕迹,可以检验。 2.显微检验:在高倍体视显微镜下观察,检材①“出生年月”栏“68”中数字“8”的左半“S”弧颜色较右半部浅淡,并且左右两部分笔画不连贯,有明显的另起笔现象;检材②“出生年月”栏“1968”中数字“8”与其他字迹在色泽、笔痕特征上均检出差异,并且数字“8”笔画较其他数字粗,有重描痕迹,其笔画边缘处可见墨迹较浅淡的数字“7”;检材③“出生年月”栏“68”中数字“8”处有擦刮痕迹,纸张变薄,其擦刮处可见少许颜色浅淡的墨迹残留;检材④“年令”栏中数字“7”的左侧有明显的蓝色墨水掩盖痕迹,其上有部分黑色笔画残留,经显微观察其被掩盖的字迹呈现出数字“7”的形态。 3.文检仪检验:在VSC8000型文检仪下检验,检材①“出生年月”栏“68”中数字“8”的左半“S”弧检出明显的荧光反应,而其右半部笔画没有荧光反应;检材②“出生年月”栏“1968”中数字“8”检出荧光反应,且数字“8”笔画荧光反应的光泽度不一致,笔画不连贯,呈现“7”被“8”覆盖的现象;检材③“出生年月”栏“68”中数字“8”处与其它数字在光学反应方面检出差异,但无法判断其擦刮涂改前的字迹;检材④“年令”栏中数字“7”的左侧涂抹掩盖处,经强光源检验后其被掩盖处的字迹呈现为数字“7”。

【分析说明】

综合上述检验,检材①“出生年月”栏“1968年”中的数字“8”、检材②“出生年月”栏“1968年”中的数字“8”、检材③“出生年月”栏“68”中的数字“8”, 与其他数字相比,颜色均较深,且笔画不连贯部分有另起笔和重描痕迹,并且数字“8”与其它数字在光学反应方面检出差异等方面的特征,反映了检材①②③中“出生年月”栏中“68”中的数字“8”存在篡改。 综合上述检验,检材④“年令”栏中的字迹在显微镜和文检仪下的检验结果,其被掩盖数字应为数字“7”。

【鉴定意见】

1.检材①②③中“出生年月”栏中“68”中的数字“8”均存在篡改,且检材①②中“出生年月”栏中“68”/“1968”中的数字“8”均由数字 “7”添改形成;根据现有条件,无法确定检材③中“出生年月”栏中“68”中的数字“8”擦刮涂改之前的数字。 2.检材④“年令”栏中数字“7”左侧被蓝色墨迹掩盖的字迹应为数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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