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祁某,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通灵桥村人,进城务工农民工。2013年6月,祁某受雇于包工头吴某,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水岸小镇H区工地上从事电路铺设工作。8月12日,祁某铺设电路时,不慎从地下一层洞口掉到地下二层。案发后,包工头吴某将祁某送到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抢救治疗,医院诊断祁某伤情为腰1爆裂性骨折、脊髓神经损伤伴完全截瘫、肋骨骨折等。吴某在支付了祁某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后,对后期费用停止了支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祁某被迫出院,回到家乡通州。 2014年6月,祁某以被告吴某住所地在通州为由,向通州区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答辩期内,被告吴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祁某为了承接工程,已离开住所地多年,其经常居住地在呼和浩特市,并提供了内蒙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于侵权行为地、损害结果发生地均在内蒙古,通州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于2014年7月28日裁定将该案移送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由于祁某受伤后只能靠轮椅行走,内蒙古路程遥远,维权之路必定异常艰辛。祁某认为吴某系恶意设置诉讼障碍,便让妻子将其送到吴某通州家里。吴家人为逼迫祁某离开,竟然全部搬离,并将家中水电全部切断。祁某便让妻子买来桶装水、方便面,继续在吴某家里苦苦支撑。时值盛夏酷暑季节,祁某伤情出现反复加上情绪激动,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为了避免事态恶化,吴某住所地四安镇派出所对此事高度重视,一方面稳定祁某情绪,一方面向区政府通报案情。通州区政府接讯后,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并成立了专案组。该案由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服务,区政府拨出办案经费,用于援助律师异地办案支出。 2014年8月下旬,援助律师赶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抵达后,律师随即开展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首先,对当时案发在场人员进行询问,核实案发经过细节,制作谈话笔录;其次,对吴某进行了法律释明工作,在其协助下,取得工地监理例会记录,获悉江西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系该项目总承包单位。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援助律师向呼和浩特新城区法院申请追加某某公司为被告,为防止其转移财产,一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因为是异地办案,祁某身体完全截瘫,无法行走,有诸多不便,援助律师还特地拜访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他们能够给予帮助。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知悉案情后,欣然同意给予异地法律援助协作办案帮助,双方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工作。后来,新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在鉴定机构选号、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证据、办理有关手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两地援助律师互相配合、共同出庭,为该案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2015年3月,祁某在妻子的陪同下,到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祁某伤情虽被评定为三级伤残,然而在内蒙古地区,这个级别的护理依赖程度项目却需要单独重新申请鉴定。援助律师在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下,对祁某护理依赖程度、护理级别、护理期限、护理人数再一次申请司法鉴定。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祁某光护理费这一项就支持了760060元。由于祁某双下肢截瘫,需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承办律师向南通市残疾人假肢修配站对器具价格做了认证,残疾器具费103350元亦得到一审法院支持。 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某某公司代理人提出祁某在工地干活已经好几个月,熟悉工地情况,是自己不慎坠入摔伤,故应担一定比例责任。援助律师根据工地上监理例会记录记载,已要求工地抓紧对电梯井、洞口进行封堵,但一直拖延并没有封堵,本案是施工单位“不及时作为”给事故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祁某自身并没有任何过错,故无须分担责任。上述代理意见得到一审法院完全支持。由于某某公司作为工程总包单位,明知吴某没有施工资质,且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二者对伤害事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法院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判决吴某、某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祁某人身损害各项费用达130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某某公司提起上诉。2016年11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责令吴某、某某公司连带赔偿祁某110.57万元。 判决生效后,援助律师为祁某向新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吴某个人账户上并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某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经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某某公司主动履行了义务,将该款全部打到了法院的账户上。很快,祁某就领取了全部赔偿款。
【案件点评】
此案是典型的建筑工地农民工劳务受伤责任赔偿纠纷。由于江苏、内蒙古两省区相距甚远,区域跨度大,时间、效率、维权成本都会受影响,该案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联络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借鉴。 援助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不畏辛苦、勇于担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适时地申请追加被告、申请司法鉴定、申请财产保全,实实在在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