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同治 转化顽石 文化改造 重塑新生 —顽固犯孙某案例总结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孙某,男,35岁,吉林省长春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吉林省新康监狱作为省内唯一集中收押艾滋病服刑人员的单位,孙某于2017年4月1日起,在这里开始了他漫长的改造道路。 2015年10月的一天,孙某在网络QQ群“公肉畜”上与被害人张亮(化名)相识,张亮因自己染有毒瘾且患有艾滋病产生厌世心理,双方在网络上约定张亮自愿由孙某帮助其死亡。同年11月9日,张亮按约定来到他家中求死,当晚20时许,孙某与张亮在卧室内喝酒,张亮因他迟迟未能按二人约定动手帮助其死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称自己是被他骗来的,并扬言要到大街上宣扬他是同性恋一事,孙某恼羞成怒,手持白酒瓶多次击打张亮头部,将其击倒在地,并骑在张亮身上用双手掐住张亮脖子数分钟导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将张亮尸体拖到自己厨房内,用准备好的绳子将其倒吊在厨房吊柜上,用尖刀、钢锯等工具将尸体肢解,将尸块抛入电压力锅中煮熟,打包装袋后丢弃于垃圾箱销毁。事后其将张亮的生殖器用药液浸泡在玻璃瓶中,通过网络贩卖邮寄给他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表现 入监之初,孙某对改造无望,思想极不稳定,不善交际的他,多次因琐事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口角,甚至绝食轻生。 (二)分析病症对症下药,结合分析制定方案。 “水有源,树有根,万种结果皆有因”。为了攻破堡垒,转化孙某,攻坚小组仔细查阅档案,积极向孙某的专管民警及互包组组员询问了解情况,并通过观察孙某日常改造表现,侦听孙某与亲属联系的电话、会见录音等方式,对孙某的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得出以下分析: 1.改造现状因素 “罪重刑长、改造无望”,是孙某入监以来思想上最大的心结,因属于限制减刑罪犯,且患有艾滋病,无论是刑期,还是身体状况,都感觉自己“活不起”“活不长”,对未来生活丧失希望,“刑期比自己的命还长,我还有什么希望”,这是孙某常挂在嘴边的话。 2.环境因素 捕前长期处于独居状态,性格孤僻,自我封闭,感情脆弱,且属同性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观”扭曲。 3.重大负性刺激因素 犯罪过程残忍,激情犯罪,患有应激创伤后遗症,见到排骨和肉类食品及饭桶内漂浮的肉沫等相似的东西,就会想起自己亲手切割的血肉模糊的尸块和高压锅内漂浮的碎肉,进而引发呕吐症状。 4.自身因素 因不善人际交往,且性格多疑,考虑问题偏激,导致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紧张,对民警抵触思想严重。如2017年7月,同监舍服刑人员在闲聊时,无意提到“不吃肉对身体好”的话题,这句话刺激到孙某敏感的神经,认为这是在含沙射影的讽刺他,情绪激动的他破口大骂,并欲大打出手。事后,在民警谈话教育时,他仍坚信自己的想法,并声称“我知道你们肯定会偏袒平时表现好的人,像我这种人做什么都是错的”。 (三)文化改造身心同治,齐心协力转化顽石。 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教育人和种花木一样,首先要认识花木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给以施肥、浇水和培养教育,这叫“因材施教”。对待顽固犯,同样要依据罪犯的性格特点,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宽严相济、情理交融,因地制宜的开展教育工作,才能使其在改造道路上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因此攻坚小组充分利用文化改造“立世”的作用,结合孙某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寻找症结,制订以文化改造为核心的“心、情、法、孝”四个阶段转化方案: 1.开展心理矫治,以“心”文化重塑罪犯人格。 所谓“心”文化,就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来教育改造罪犯,使其能够及时排除服刑改造期间的各种心理障碍,逐渐认知自己的过错,认罪伏法,坦然接受现实的服刑改造生活,并对未来的回归之路充满信心。入监后,孙某自述自己精神压力大,导致自己不受控制从而发生违纪行为,针对此情况,监狱及时通过SCL-90量表,EPQ测试量表对其症状体现及人格类型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在强迫状态、抑郁、焦虑、偏执方面得分较低。 经谈话了解发现,孙某的思想包袱主要表现在他人对自己患病及同性恋的看法上,极为在意身边人的态度,经常幻想他人歧视、排斥甚至针对自己。根据这一心理特点,监狱组织心理矫治中心的民警进行会诊,对孙某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采用满贯疗法对其开展治疗工作,通过对孙某进行心理测试和评估,辅以适合的心理治疗方案,使其能够主动适应改造环境,合理调节情绪,转变认识模式,激发改造动力。同时,以奖励的方式让其参加心理团训,在团训中,孙某释放改造压力,情绪得到有效地宣泄。通过一个半月的努力,孙某的焦虑、臆想症状逐步减轻,违规违纪的行为明显减少。与此同时,攻坚小组发现孙某对HIV具有恐惧心理,一直害怕面对自己染病的事实,为了让孙某打开心结,攻坚小组联合监狱医疗部门对罪犯孙某进行了艾滋病相关常识的讲解,让他知道艾滋病的发病在一定程度内是可以控制的,只要定期服用抗病毒药物,积极的配合治疗,也能够享受健康的生活。在接受了监狱医生的建议后,孙某的顾虑减轻了,积极地服用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身体状况也日益好转起来。 2.开展个别谈话教育,以“情”文化,突破心理防线。 对待服刑人员不仅要有国家暴力机器应有的威严,更要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心理疏导。转化小组针对孙某的成长经历、行为特征及互包组成员对他的看法进行梳理和筛选,逐条整理成册,制定了孙某的“专属谈话纲领”,并选派了有经验的民警与其沟通,逐步打破心理防线、打开心扉。 经过反复观看孙某谈话视频,民警发现其回答问题时,总是眉头紧锁,眼神涣散,具有强烈的抵触心理。于是民警决定换一种谈话方式——以“倾听”为主的新的谈话模式。在这次谈话过程中,民警引导其谈家庭,谈情感,谈社会经历,并表示出必要的同情和关心。通过几次这样的交谈,孙某渐渐地开始敞开心扉,同时,民警发现孙某对家人怀有深深的愧疚。在一次个别谈话中,孙某对专管民警说:“我判的是死缓,还限制减刑,至少也要在监狱呆二十多年,我今年35岁了,即使活着出去,也是一个小老头儿了,我现在就是家里的累赘,还不如死了算了。”攻坚小组发现这一情况后,主动出击,通过个别教育谈话,民警从情绪、行为和认知三个方面对孙某进行干预,使其认识到监狱目前的改造形势,学会换位思考,消除对监狱环境的抵触情绪,树立改造信心。从此之后,孙某从内心开始逐渐接纳民警,在遇到心结时开始主动找民警谈心。民警用最真挚的情感、最真实的帮助、最真诚的谈话,帮助其分析解决问题,渐渐的消除了孙某的心理障碍,初步建立了信任与沟通的桥梁,为下一阶段的转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以“法”文化为突破口,借助传统文化提升道德品质和为人处世水平。 认为“法院判决量刑过重”始终是孙某的一个心结和困扰,尤其是判决中“限制减刑”这四个字,更让其对未来丧失信心。针对此种情况,监狱有计划的对其开展法律教育,重点讲解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内容,促使其理解违法犯罪的含义及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进而又通过剖析其犯罪性质、社会危害,使其渐渐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能够从心里接受法律的制裁,认罪悔罪。 同时,监狱依托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学习“弟子规”活动,让孙某结合自身经历阐释、解读相关内容,深挖内涵,从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奸巧语、秽污词、市井气、切戒之”使其明白在与人相处时,虚伪狡诈、尖酸刻薄、下流肮脏的话是不能说的,阿谀奉承等粗俗的市侩习气,都要彻底戒除掉。“见未真、勿轻言、未知的、勿轻传”使其明白在与人交谈时,对看到的事情没有弄清楚时,不要随便乱说,轻易发表意见;听到的事情没有根据,不要随便乱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下,孙某慢慢的开始变得为人谦和,与人为善,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得到了很大改善。 此外,攻坚小组发现孙某对书法有一定的兴趣爱好,于是,主动为其购买了毛笔、墨汁等文具,支持孙某的书法艺术创作,监区也让其书写宣传板报等等,通过参加各种活动,让其有体现自我价值的空间,同时也向其他罪犯展示其个人才能,让孙某能够获得其他罪犯的尊重,从而更好地融入到集体生活中。 4.法理结合,亲情帮教,“孝”文化重塑新希望。 监狱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对罪犯所判刑罚的执行机关,而监狱民警是依法执行国家刑罚的执法者,在很多罪犯的眼中,他们都是冷酷无情、公正严厉的象征。但其实,监狱民警也是普通人,罪犯的喜怒哀乐、人情冷暖,监狱民警同样会感同身受。通过法情交融,亲情感化,监狱民警努力让每一名罪犯的内心燃起希望。 在孙某入监不久的一次亲情会见中,孙某得知他的爷爷刚刚去世,而他也终因自己的错误,在大墙内与爷爷阴阳相隔。爷爷的突然过世对孙某打击很大,他的情绪突然变得低落抑郁。专管民警及时捕捉到这一情况,对孙某进行个别谈话,他对专管民警讲述他与爷爷的故事,说到动情之处会伤心流泪。孙某说:“小时候,爷爷总是给我买好吃的,自己却不舍得买一双新鞋,去地里干活穿的鞋都漏脚趾头了。当时我就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让爷爷过上好日子,结果现在,我在监狱里,爷爷却走了,我对不起他。”说完,嚎啕大哭。专管民警敏锐捕捉到孙某此时情感异常脆弱,在此关键节点,民警一边安慰,一边鼓励教育他:“你懂得这么多道理,又孝顺又知道感恩,就要把思想转化到行动上才行。你已经失去了一位亲人,在这儿后悔难过又有什么用呢?你应该把这种悲痛化作改造的动力,争取早日出监回到亲人身边尽孝,这才是你做为晚辈应该意识到,也需要做到的事情”。 5.顽石得以成功转化,“杀人恶魔”重获新生。 2018年中秋节前夕,在监狱组织的亲情帮教活动中,孙某的父母来到了现场,多年未能面对面接触亲人的他,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帮教会开始后,孙某主动给父亲母亲剥水果吃,还帮妈妈擦掉眼角的泪水。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地唠起了家常,开开心心的规划起今后的“回家路”,虽然这条路遥远而又漫长,但孙某却在心里根植了重生的希望和信心。活动后的一次个别谈话中,孙某感激地向民警说:“真的非常感谢政府能够给我参加这个活动的机会,并没有因为我有艾滋病,又犯了错误而放弃我,相反却一直在鼓励我、帮助我。以前的那个我已经死了,今后我会重新开始,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小组、监区及相关科室民警的共同努力,孙某已经能够遵规守纪,服从管理,悔改表现极其明显。在日常的服刑生活中,与他犯的原来的紧张关系也消除了,并且能够与民警敞开心扉地进行交流,原来的沉默寡言、性格偏激的他,变得有说有笑了。孙某常说,是文化帮助了我、改变了我,虽然身陷囹圄,但是在监狱里,我也要好好学习,做一个爱祖国、懂礼仪、有教养、重亲情的人。 “男人,立起来应该像一座山,倒下就是一座碑。做,就要做一个坚强的男子汉。坦承自己的过错、孝敬自己的父母、积极地配合治疗,相信明天一是美好的。” 在学习笔记上,孙某写下了这样的心得体会。从自暴自弃、孤僻偏执到懂得感恩、重燃生活希望,如今,孙某在吉林省新康监狱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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