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仁警苦钻研 顽劣罪犯铸新魂 ——关于李某的改造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广西省防城港市那良镇人,现年25岁,运输毒品罪,2017年1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投入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 李某罪刑重、余刑长、心理压力大,改造积极性一直不高。民警通过与其谈话了解,李某有自暴自弃、得过且过的思想,不喜与人交流,手脚较慢,没有太高的改造热情,特别是在劳动改造方面,有时甚至无法完成当日的劳动改造生产任务,没有主动适应劳动改造岗位、提升劳动生产效率的自觉性,李某整体改造表现一般。鉴于李某的惰性及严重的思想问题,民警开始加大对李某的个别教育力度,耐心对其进行说教引导,用反面典型讲清反改造的危害性,使其认识到只有积极改造才是自己的唯一出路。但李某对民警的教育置之不理,内心深处一直存在抵触心理,改造态度十分消极。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基本特征 李某的改造表现属于服刑改造中的突出问题,受到监区领导的高度重视,监区成立了教育转化攻坚小组,通过心理测试、个别教育谈话,狱内危险性评估等多个方式收集信息,分析确认了李某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家庭环境一般。李某生长在一个小镇上,其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使其萌生尽快发家致富、改变经济条件的想法。 2.成长环境较差。身边“混社会”的人较多,沾染了好吃懒做的恶习,厌恶劳动。 3.内向、不喜欢与人交流,且比较情绪化,容易冲动。李某情绪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会出现应激性障碍反应。 4.文化程度低,过早失学,三观不正。没有树立起正确的生活目标与人生理想,在成长过程中渐渐养成了以金钱利益为中心的观念,为达目的,无视社会规范,无视国家法纪。 (二)改造难点 1.李某改造表现一般,其主要问题出在思想方面,日常改造生活中并没有任何违监违纪现象,转化专班如直接进行教育、谈话,恐引起李某的抵触情绪。 2.通过日常信息搜集,得知李某在日常改造生活中性格内向,且有些古怪敏感,民警在教育转化的过程中需细心、耐心、真心。 3.家里亲属没有来接见,也没有给他上账,生活上存在一些困难,可能对其改造生活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三)方案的实施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攻坚转化专班认为,李某的各种改造问题是长期以来家庭教育缺失、关爱缺失造成的,对其教育转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依法施教,进行多方面的精细化教育转化,不能“走形式”、“套模式”,要做好做长期转化工作的准备。为此,攻坚转化小组紧密结合李某的实际情况,通过以往所有攻坚转化案例建立起案例库,分类汇编建档,总结经验,制定如下转化方案:辅助教育,包括静默思过、忏悔演讲、典型发言。多种个别教育方式,如启发法、疏导法、鼓励法、告诫法。多层次心理健康教育,如认知常识教育、积极情感教育、人格健全教育。结合实际进行关心帮扶。 1.辅助教育 鉴于李某主要存在的是思想上的问题,并无太多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转化专班依照执法工作规范,进行多方位的辅助教育。 (1)为了不让李某感觉到特殊性与针对性,监区民警安排互监组成员与李某一同进行静默思过教育,定期进行此项教育,有益于李某沉淀心性,自我反省; (2)不定期举行忏悔演讲,一方面让李某聆听其他同改的真心忏悔,以其他服刑人员的忏悔引导带动李某的悔过之心; (3)典型发言。让李某参与其他成功转化人员和优秀积极改造份子的典型发言,提升改造热情,坚定改造信心。 2.多种个别教育方式相结合 (1)启发法 李某年纪较轻,心智不是很成熟,攻坚转化小组通过启发式谈话,引导李某自我树立正确的改造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疏导法 李某性格较为内向,不喜与人沟通交流,家人也长期未接见,经过分析,转化专班及时掌握李某心理动态,在发现异常时进行心理疏导。 (3)鼓励法 李某文化程度低,手脚慢,学习和劳动生产都比较落后,一味的引导并不能激发李某的改造热情,在实行其他个别教育手段时,教育转化专班需用鼓励的方式促进李某的改造。 (4)告诫法 对李某不能正确认识形势,抗拒改造情绪较大时,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以劝诫其消除不良情绪。 3.多层次复合式心理健康教育 (1)认知常识教育 鉴于李某文化程度较低的现状,教育专班在日常的攻坚转化过程中,不定期对其进行认知常识教育,让其明白什么是正确的是非观,什么是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循序渐进提高李某的思想认知、常识认知。 (2)积极情感教育 李某长期无家人接见,转化专班定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为了不让李某产生家人不管我、抛弃我的想法,及时督促其坚持给家人写信,汇报自己的改造成绩,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让李某心中亲情的纽带始终维持不断。 (3)人格健全教育 人格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并对自我意识和行动产生较大的影响,李某性格从小有缺陷,攻坚转化小组根据以往的经验,结合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和干预活动,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 4.结合实际进行关心帮扶 生活方面,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监区给予尽可能的照顾。鉴于其常年无家人接见,家庭困难,监区按照特困犯标准为其申请办理了2021年特困补助,解决了李某一部分生活问题。李某喜欢看书,监区民警帮他借来很多他感兴趣的书箱;他性格冲动,监区就专门挑选一些性格外向、各方面表现好、责任心强的改造积极分子与他一起组成互监小组,为他示范如何处理与其他罪犯的分歧。在劳动改造方面,监区事先征求他的意见,询问他想从事的工序。同时,监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尺度,在监管执法方面,多次严正拒绝了李某一些无理诉求。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对李某坚持不懈的攻坚转化工作,在近半年来的时间里,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服刑改造中的缺点,取得了明显的转化成效: 1.李某认识到了劳动改造的必要性。通过民警教育,他深刻认识到,只有靠劳动改造,才能逐渐改变自身的惰性,培养自己爱劳动的习惯。通过劳动,一方面可以解决自己的部分生活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改变自己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生活习性。 2.通过攻坚转化,使李某封闭的心结打开,逐渐开始听进民警的教诲,开始与同改融洽相处,性格也变得开朗起来,慢慢树立了阳光的改造心态。 3.监区民警对李某多方位的关心与帮助,使李某感受到了温暖,对改造有了信心,态度也变得积极向上。 李某成功转化的案例,增强了监区民警开展教育改造工作的积极性,我们深刻认识到:作为新时代的监狱工作者,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这条路上,需要紧跟时代脚步,创新管理方法,把教育改造真正融入到监狱服刑人员的高墙生活之中,点亮每一位服刑人员的心灵灯塔,照亮他们的改造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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