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人员陈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陈某某,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江苏省人,初中文化。陈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9月28日被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同年12月24日投送至江苏省南京监狱服刑。入监后,陈某某规范意识不强、自律能力差,屡次出现违规行为,先后多次被禁闭、高危管控,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陈某某出生于南京市一个国企职工家庭,自幼父母离异重组家庭后跟随父亲和继母生活。父亲为国企中层领导,家庭物质生活条件较好,但对其教育管理较少,养成好逸恶劳的性格,初中毕业后,在父亲的努力下安排至南京某水泥厂工作,因生性懒惰多次调换工作单位。198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刑满后在社会游荡做生意,沾染上吸毒恶习继而走上贩毒道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陈某某入监后认罪悔罪意识淡薄,不能正确认识犯罪对他人、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认为自己入狱是因为作案不谨慎所致。对民警具有较强的敌视心理,拒不服从民警的正常管理。遇事斤斤计较,与他犯关系较差,拈轻怕重,设法逃避教育和劳动改造,长期以患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由不愿参加劳动改造,并无理要求增加劳动报酬,曾企图通过直接饮用开水自伤自残来威胁民警逃避劳动改造。先后被高危管控多次,入监以来五次被调整服刑改造监区。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规范意识极差。陈某某法律知识匮乏,逃避学习但自视甚高,认为监区服从管理的罪犯都比较傻,不但拒不服从监区的正常管理,还认为监区的管理都是针对自己。 2.心理自卑扭曲。陈某某自幼生活在重组家庭,受到年幼时父母离异的影响,形成较严重的自卑心理和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对自己的利益极其看重,自私自利,拒绝与他人沟通交流,缺乏同情心和感恩心。 3.对抗情绪明显。陈某某有很强的戒备心理,对外界刺激极其敏感,喜欢胡乱猜忌,情绪容易波动,行为鲁莽冲动,暴力攻击和心理变态倾向明显,存在仇视、报复心理,并对抗民警教育管理。 4.强烈的赌徒心态。陈某某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劳动,态度不服软,监区民警就拿自己没办法,只要坚持下去,监区就会对自己妥协管理。 (四)预期矫正目标 1.增强规则意识,掌握基本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提高自我约束与控制能力,深刻认识违规违纪行为的危害,与民警、他犯进行正常沟通交流,学会正确处理改造中的矛盾。 3.服从民警管理教育,积极参加各项矫正活动,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改造任务。 (五)矫正措施 2017年,陈某某调入新监区后,监区民警针对陈某某自伤自残、暴力抗改及多次违规行为突出的现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陈某某违规表现、性格特点及家庭环境等因素,针对性制定攻坚转化方案。 1.整合资源,科学分析,制定攻坚措施。监区成立以监区领导牵头的攻坚小组,制定详细的短、中、长期教育矫治计划,明确具体攻坚转化责任。定期召开小组分析会进行讨论,通过亲情电话监听、信件检查、耳目反馈等途径,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加强个别谈话教育,做到分管民警每周一次,监区主要领导每两周一次,科室负责人每月一次,对每次谈话内容进行认真记载,注意谈话策略的一致性,每周狱情分析会上对其进行专题分析,通过教育及时纠正其错误思想,增强其改造信心。 2.缓和对抗,消除戒备,指明改造方向。针对陈某某缺乏改造动力,迷失改造方向,对监区正常管理消极对抗的心态,监区及时安排监狱心理矫治中心专职民警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和疏导,以平等沟通交流为切入点,拉近与陈某某的心理距离,打消其对民警的戒备敌对心理。针对陈某某长期好逸恶劳的情况,监区将其调入劳动改造氛围较好的班组,对其在劳动改造中取得进步及时肯定,存在问题及时提醒督促。陈某某对民警的抗拒和警惕心理有所减弱,能主动向攻坚小组民警汇报日常思想,遇到矛盾能向民警寻求帮助。 3.严格管理,明确底线,消除赌徒心态。针对陈某某存在的赌徒心态,监区严格落实联号夹控及耳目盯防等基本监管制度,定期对陈某某物品进行清查,对其日常改造表现进行严格考核,以考核促进步。对其错误言行及时指出纠正,对其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厉打击,促使陈某某逐步矫正恶习,转变错误思想。2018年5月,陈某某私藏违禁品受到民警处理,陈某某情绪波动较大,民警抓住时机向陈某某严厉指出民警对罪犯管理一视同仁,违规行为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三天后,陈某某主动向民警承认错误,保证以后不会再犯。 4.树立目标,规范行为,重塑价值观念。监区有意识选取和陈某某同期入监被评为“平凡之星”罪犯与其对比,为陈某某树立改造目标。安排文化水平较高,改造表现较好的罪犯作为其联号,帮助陈某某学习监规纪律、法律常识,引导其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管理。在劳动改造中,安排联号传授、指导技术技能,有计划分阶段制定劳动改造计划,通过每日劳动情况分析,督促其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以劳动为牵引,规范其服刑行为。 5.稳中求进,及时干预,激发改造热情。陈某某在改造中还缺乏自制力,易出现反复现象,为此民警推荐陈某某参加监狱组织的内观、心理辅导等活动,鼓励其参与各类教育改造活动,引导树立正确的劳动改造观,提高劳动改造技能,在其情绪浮躁出现波动时,民警及时进行谈话引导。通过一段时间的坚持,陈某某从改造中收获了成绩,赢得了他犯的尊重,增强了自律能力,改造生活逐步走上正轨。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持续不懈的攻坚教育,陈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得到端正,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有所提升,思想认识和改造表现明显提高,危险等级降为中度,较好适应改造生活,2019年3月被依法减刑八个月。 通过这个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因人施教,科学分析是基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对罪犯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全面掌握,才能为攻坚转化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抓住时机,赢得信任是关键。民警只有以诚感人,以心换心,才能消除罪犯的戒备、仇视心理,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从而为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循序渐进,耐心细致是重点。教育转化一名问题罪犯,民警需要付出的不仅仅是精力,更重要的是耐心。只有持续努力,耐心施教,久久为功,才能最终促进他们的顺利转化。四是严格管理,宽严相济是保障。要始终将坚持政策原则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文明管理罪犯,也要把握好尺度火候,注重宽严相济,在导之以行、规之以矩中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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