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郝某,女,40岁,河南省濮阳市人,研究生学历,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于2016年入郑州女子监狱服刑。郝某入狱时间长,服刑初期曾有不认罪表现,改造态度消极,情绪低落,认为刑期长,生活没有希望;经教育转化后郝某改造表现突出,劳动改造态度积极,思想端正,曾担任生产组长,现担任分监区心理互助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罪犯犯罪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郝某改造转变过程,存在以下表现。 1.刑期包袱,情绪消极。郝某为无期徒刑,性格内向,心事重重,认为自己无出狱希望,曾自述“要在监狱过一辈子,出不来了”。 2.环境不适,心理落差。郝某入狱前无社会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后结婚生子,生活环境舒适,无法适应监狱改造生活。 3.亲情压力,心存愧疚。郝某入狱前家庭关系和谐,家庭成员有父亲、母亲、妹妹。郝某因用其母亲名字借贷,导致其母因案情被牵扯入狱,对母亲愧疚感强烈;且郝某案件与郝某前夫家庭相关联,对前夫存在恨意,入狱后办理离婚手续,家庭破裂。 (二)预期矫治目标 1.帮助郝某面对现实,用正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自身不足,接受自己,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2.帮助郝某适应改造生活,积极表现,作为监区高学历服刑人员,发挥自身优势,重获改造新生。 (三)矫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郝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干警制定详细的矫治教育方案。 1.成立攻坚转化小组,建立信任关系。针对郝某的性格特点、心理特征及行为表现,监区成立转化攻坚小组,落实层级责任承包制,共同配合。监区干警为准确掌握郝某思想动态,主动与郝某谈话,多角度切入,例如家庭、案情、近期改造表现等。监区干警挑选思想积极、认真负责且和郝某关系融洽的罪犯作为郝某互监组,要求在日常交流中对郝某多给予正面开导,让郝某通过身边的亲身感受,体验健康向上的改造生活。除此以外,监区干警在监舍、车间安排互监组严格包夹,便于及时掌握郝某日常表现及思想动态。经过监区干警的不懈努力,郝某对干警建立了一定的信任,有思想压力时能够主动与干警谈话,化解焦虑,情绪相对稳定。 2.普及法律知识,强化认罪悔罪教育。根据郝某自述,郝某父亲在外帮郝某咨询申诉,但是由于郝某与母亲都在狱内服刑,郝某父亲一人压力大且无法及时将情况转达郝某。监区干警了解情况后,为郝某申请律师咨询,为郝某分析讲解案件,告知郝某案件中存在的违法及过错行为,深入浅出,以案析理。通过监区干警共同努力,近两年的教育转化使郝某认识到自己是过错方,因虚荣心、贪心导致案情涉及人员多且涉案金额巨大,最终认罪服判。 3.改善心情,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根据郝某心理及性格分析,监区干警将郝某编入文艺队,一是通过文艺队日常训练、活动充实改造生活,避免郝某收工后胡思乱想、钻牛角尖;二是文艺队成员与郝某年龄相仿,有活力,改造态度积极,可以加强郝某与她犯的交流及相处。郝某加入文艺队的两年内,情绪明显好转。据她犯反映,郝某初期不爱说话,经常哭泣,后期性格开朗许多,能主动与她犯交流,与她犯友好和谐相处。与此同时,引导郝某积极参加监狱和监区组织的各项活动,督促郝某学习劳动技能,参加监狱组织的技能培训等,使郝某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监狱的改造生活中,教导郝某学会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积极调整心态,进而培养郝某良好的人格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4.利用亲情感化,放下心中执念。通过谈话了解,郝某心结在于郝某母亲入狱。郝某表示,在外时家庭和睦,关系和谐,父母和妹妹对自己都很好,郝某与母亲在同一看守所,得知判决结果后三天没怎么吃饭,是母亲一直开导安慰自己。郝某入狱后,前期与家人联系不上,担忧家人情节加重,疑虑重重。在监区干警的努力和帮助下,与郝某父亲取得联系,并且积极沟通、相互配合。令郝某与家属通过亲情电话、会见及书信方式加强沟通,了解郝某母亲、家人情况。郝某母亲刑期为六年,郝某母亲出狱后办理了相关手续并与郝某进行亲情会见。郝某见到母亲的那一刻,得知母亲一切安好,内心如释重负。亲人的嘱托使郝某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可贵,感受到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家人的殷切期盼。 5.加强个别教育,增强自身责任感、认同感。郝某为研究生学历,在服刑人员中属于高学历,且有绘画基础。据干警观察和犯群反映,郝某个人素质较高,有较强责任心。干警与郝某谈话了解,郝某有意愿为监区服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干警先安排郝某担任分监区板报员,发挥自身特长。同时,郝某劳动态度积极,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在干警摸排生产线组长时,郝某成为选择之一,曾担任生产线组长。经过前期教育转化,郝某已认罪服判且情绪稳定,积极改造,干警遂安排郝某先学习再接手,担任分监区心理互助员。
【教育改造成效】
(一)认罪悔罪,端正改造态度,建立信任关系 郝某在普法教育,律师咨询,监区干警的攻坚转化下,能够重新审视自身,结合案情实际,承认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认罪服判。监区干警与郝某之间也建立起了信任关系,郝某现阶段不仅自身能主动服从警官管理,其观察到监舍、分监区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也会主动制止,及时向干警反映。郝某在与干警交流中说道:“在警官和家人的帮助下,我学会了换位思考,要设身处地地从被害人的角度去考虑,去体会因为我的犯罪行为给他们造成的伤害。真诚认罪悔罪是我积极改造的开始,在今后的改造生活中,我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服刑改造。” (二)亲情帮教,加强改造动力,树立改造目标 郝某母亲入狱曾经是其心中无法跨越的屏障,通过监区干警与郝某亲属的共同努力,郝某从开始的纠结到最终的释怀,期间心路历程可见一斑。亲情帮教是以亲情为纽带,搭建女犯与亲属之间的桥梁增进了解,交流感情的平台,对于女犯来说更是具有特殊意义。以郝某为例,当其服刑之后,对家人愧疚程度加深,同时,渴望得到家人的关怀。干警正是抓住这一特征,帮助其联系家属,这种精神力量慰藉使郝某在监狱里安心服刑,激励其积极改造。现在郝某表示,不论结果如何,自己会尽最大努力,争取能够走出高墙,不辜负家人期望,早日团聚。 (三)个别教育,因材施教,发挥改造价值 郝某在担任生产线组长期间,能够组织、协调好组员,共同完成生产任务;担任心理互助员期间,能够在犯群中的起到积极影响,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参与监狱和监区组织的活动,团结她犯。郝某的表现说明,监区干警根据其现实表现和实际情况,分析犯情,结合现状,充分发挥利用郝某的自身价值,使其成为一名合格甚至优秀的服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