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所是戒毒人员的家,是身体的栖息地,也是精神的港湾。管教民警是他们的老师,更是他们的朋友。民警们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用真情实意的关怀和守护,让戒毒人员感受到世上有大爱,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案例基本情况】
林某峰,男,53岁,初中毕业,已婚,有6年吸毒史,2019年因再次吸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送至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林某峰育有两子,大儿子读大专,小儿子读初中,由其妻独立抚养。被送到我所初期,其父亲不幸确诊为肺癌晚期接受化疗;其母亲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糖尿病,因照顾其父亲过度操劳,且不配合医生的治疗,导致昏迷住院。当林某峰得知家中父母病重、因病致贫等情况后出现了极大的情绪波动,思想包袱日益沉重,出现了失眠焦虑、沉默寡言等现象,劳动、活动积极性明显下降,戒治生活态度非常消极。 林某峰被强制隔离戒毒前是一名卡车司机,吃苦耐劳,因长期疲劳驾驶而沾染上了毒瘾。自入所以来表现良好、配合民警积极参加习艺劳动和教育戒治活动。大队民警深入研究了其因家庭突发变故导致情绪不稳定的特殊情况,多措并举开展帮教工作。 一、个案引导,因人施教显成效 (一)因人施教,效果显著。大队民警承认并尊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个体差异,在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上突出针对性和灵活性,做到因人施教。根据林某峰的思想意识、法律基础、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和心理健康状况,采取因人而异的思想道德教化和心理疏导。在日常活动中灌输毒品的危害及戒毒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观看《今日说法》、戒毒警示教育片等影视作品,并援引同戒成功戒毒回归家庭的案例。鉴于林某峰本性相对善良,责任心较强,民警安排其担任宿舍长职务,并不断给予其鼓励与肯定,帮助树立自信心。加之其本人具备较强的戒毒积极性,因此帮教的功效显著,焦虑舒缓效果明显。 (二)因时制宜,增能赋能。按照矫治目标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大队民警根据林某峰家庭变故的客观实际,因势利导,积极开展个案心理疏导工作。民警多次与其进行谈心谈话,从美好的未来社会生活方面鼓励其重拾对戒治生活的热情,但收效甚微。经研判,林某峰有着很强的家庭观念,且其家庭成员对戒治工作非常支持。于是民警及时转换工作角度,从家庭方面加强心理疏导,强调其戒毒成功对家庭的重要意义,鼓励其积极配合戒治、早日回归家庭,重新成为家庭支柱。林某峰的内驱力得到激发,戒毒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二、双管齐下,线上线下共相助 疫情防控期常态化期间,线下探访已全面停摆,大队民警坚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用外界的力量帮助林某峰减轻思想负担,稳定情绪。 线上,民警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为林某峰提供多次与家属视频探访的机会。通过视频探访,其父母不断鼓励林某峰脚踏实地、配合民警安心戒治,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林某峰及时了解到父母及妻儿的近况,敦促父母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叮嘱孩子好好学习、回馈家庭与社会,并表达自己完成戒治的决心。他们相互鼓励,相互支撑,重新树立了对生活的信心。 线下,民警积极与其妻子、姐姐取得联系。通过他们的同心协力,让其父母能够及时就医,并在日常生活方面给予二老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一系列组合拳最大限度地让他感受到民警的良苦用心,更加坚定安心戒治的决心。 三、加强巡护,细节之处显关怀 林某峰由于家庭变故,忧思忧虑,夜间常常难以入睡,为了防止他想不通做傻事,值班民警加强了夜间巡查力度,坚持动态跟踪,制定专人进行包夹,实时观察林某峰的夜间活动情况。如遇其失眠、情绪低落时,民警第一时间予以心理疏导。 另一方面,民警从日常生活细节处着手,关注其行为的细微变化。如观察其食欲、劳动效率、与同戒之间的交流情况等,若发现有异于平时的苗头则立即找其本人谈心。同时积极营造良好的戒治氛围,充分调动其参与学习活动的积极性,转移负面情绪和注意力,保障其正常的戒治生活。 通过系列举措,目前林某峰情绪基本稳定,心态状态有明显改观,积极参加劳动康复、矫治学习、康复训练等教育戒治活动。在他的日记里写到:戒毒所不仅是戒毒人员身体的避风港,也是精神灯塔,管教民警不仅是老师,更是朋友,民警们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用真情实意的关怀和守护,我深刻感受到世上有大爱,对未来的生活有信心。
【案例思考】
在梳理林某峰的帮扶工作中,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心理上解困、生理上戒毒的双向用力工作思路,并动态跟踪其面对生活挫折中出现的思想起伏,最大程度巩固其戒治成果。 一是应实际结合个案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感化引导。每位戒毒人员都有各自的人格特征,我们应详细钻研其成长历程,采取更加精准的帮扶手段,有效提高自发的戒治积极性。 二是应采用共情的方法,与戒治人员产生情感共鸣,获得他们的信任,为更好的开展戒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感情基础。 三是应理清戒毒人员的社会关系,积极与戒毒人员关心在乎的人联系,多方面营造“没有人放弃你”的良好氛围,助力树立生活信心。 四是应多关注戒毒人员日常细节,从细微之处开展戒治管理工作,构建安全感十足的戒治环境,提升戒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