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监狱服刑人员袁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袁某某,男,1985年12月生,江苏省人,初中文化。因犯盗窃罪、抢劫罪,于2015年1月9日被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后又因余罪被加刑至12年。 2015年2月5日投送到溧阳监狱服刑改造。袁某入监后,面对漫漫刑期,丧失改造信心,不服从民警管理,企图以自杀逃避改造,严重破坏监管改造秩序,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袁某某自幼在农村长大,家境贫寒,家中兄妹二人,其作为家中独子受尽父母宠溺,缺少教养,无心读书学习,初中就辍学回家。由于缺乏良好的基础教育、完备的社会认知,且因身材矮小,多次尝试打工无果,高不成低不就,浑浑噩噩度日。后又与社会闲杂人员结交,整日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渐渐染上扒窃的恶习,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袁某某身份意识不强,法律纪律意识淡薄,新犯集训期间两次考核不合格被延期分流。分流到监区后,对民警的谈话教育不理不睬,再加之平时情绪暴躁,冲动莽撞,偏激易怒,与他犯经常发生矛盾,人际关系极为紧张。生命观淡薄,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就是“别惹我,不然我死给你看”,因自感改造压力大,改造前途无望,袁某某于2018年5月书写一份遗书通过书信的方式寄给家人被侦获,被列为防自杀重点人头。改造期间曾因辱骂民警、对抗管教,被从严管控1次。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能力较差。袁某某认知能力差,语言表达能力弱,不善与人沟通,本位主义明显,遇到问题总以自己的逻辑思考,经常钻牛角尖,易受他人挑拨,消极改造倾向明显。 2.改造信心缺失。袁某某敏感多疑,心胸狭隘,自认为“罪重刑长”,毫无未来可言。且与家庭长时间失联,没有亲情电话或亲情会见的机会,使其对回归家庭的渴望之心饱受煎熬。 3.改造意识不强。袁某某性情孤僻、性格内向,少言寡语,内心想法很难彻底掌握。对各项监规纪律不能积极遵守,入监以来缺乏正确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 (四)预期矫正目标 1.消除错误认知,培养健康心态。矫治袁某某的扭曲心理,引导其积极面对改造。帮助袁某某制定改造规划,鼓励其参与监狱、监区的各项文娱活动,充分树立改造信心。 2.争取亲情支持,形成改造合力。主动邀请袁某某家属来监开展亲情帮教,定期向家属通报改造成绩,消弭亲情裂隙,让袁某某感知亲情的温暖。 3.强化服刑意识,明确改造要求。开展监规纪律“刚性”教育,明确改造要求,建立袁某某改造轨迹记录本, 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促使袁某某改造中“不触红线”“不越底线”,平稳改造。 (五)矫正措施 1.强化规范,树立“敬畏心”。针对袁某某遵规守纪意识淡薄的情况,对袁某某加强监规纪律教育,签订遵规守纪保证书,狠抓日常管理,促进规范养成。从袁某某的日常表现入手,发现不当行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严肃处理,让袁某某明白任何挑战监规纪律底线的违规行为都要受到严厉打击,促使袁某某树立“敬畏心”。 2.真情规劝,消除“逆反心”。针对袁某某文化程度低、认知狭隘的情况,监区民警深入分析其抵触与逆反心理的根源,在施教时坚持真诚沟通,平等交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谈话中综合运用算账对比、批评劝诫、启迪引导、角色换位等方法,帮助袁某某打破心理定势,消除狭隘认知。开展“珍爱生命”教育,给其播放《人世间》纪录片,使之明白生命是最宝贵的,决不是用来讨价还价的手段,更不是用来要挟民警实现个人目的的“筹码”,袁某某逐渐认识到之前自己企图自杀的荒唐,并写下忏悔书。 3.温情感化,增强“信任心”。为打开袁某某冰封的心扉,有效融化与家人隔阂,监区利用袁某某生日契机,主动邀请其家属来监开展“生日帮教”,当毫不知情的袁某某突然见到端着蛋糕,唱着生日祝福歌的家人时,顿时泪流满面,与家属紧紧地抱在一起,所有的前嫌都在顷刻间融化。至此以后,袁某某逐渐对民警产生了信任,先后多次在思想汇报中对民警的真诚付出表示感谢,为自己以前所作所为道歉,书写并摄录了《遵规守纪保证书》,固化了攻坚转化成果。 4.营造氛围,催生“友善心”。针对袁某某社会适应能力差、人际关系紧张,对他人戒备心理重,难以融入集体的情况,有目的安排他参与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通过“巧解千千结”“同舟共渡”等团辅游戏,使袁某某在游戏中充分感受团队观念、集体意识、信任关系以及互助能力,润物无声中增强了袁某某“尊重、理解、关心、共情”他人的能力,在民警的帮助下,袁某某逐渐敞开心扉,愿意和他人交流分享,主动照顾小组内有残疾的罪犯。 5.奖罚分明,激发“进取心”。针对袁某某恶习深、劣根性强的情况,以考核的“指挥棒”强化对其教育引导。在思想教育上,向他不断灌输“遵规守纪,积极劳动,早获新生”观念,鼓励他承担多道辅助工序,争取更多的绩效报酬,获得更多的处遇;在日常改造中,对他加强纪律观念、服管意识的教育,对袁某某违规代价进行算账对比、警示提醒,并在亲情帮教、亲情电话、处遇管理等方面用足用好政策,为袁某某的改造安装“加速器”。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持续的教育引导,袁某某已经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能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服从民警管理教育,遵守监规纪律,人际关系明显改善,违规违纪发生率明显下降,先后于2018年12月、2020年9月获得8个月的法律奖励,目前改造继续保持平稳,已被成功转化。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要精准施策求突破。教育转化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收到成效,需要民警找准突破口,制定周详的对策措施,根据实际效果动态修正,坚持长期反复、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以教育感化为主,宽严相济,恩威并重,才能通过阶段性的持续推进促成最终转化。二要寻求合力解难题。针对罪犯的个性化问题需分析研究其问题根源,通过家庭、监区、监狱多个方面密切配合,法律教育、人文关怀、规范养成、正面激励多种方法共同发力,才能取得明显的转化成果。三要久久为功见成效。罪犯的教育转化是一项艰苦的长期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有决心、恒心和信心,持之以恒,耐住反复,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攻坚转化收到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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