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段某,男,1983年出生,黑龙江人,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职业,2007年6月18日因犯强奸罪,被农垦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于2008年3月入双鸭山监狱一监区服刑改造。段某寡言少语,性格顽固、冲动,暴躁易怒,不愿与他人接触,与犯群关系不合,不服从管理,不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原因分析 1.成长过程。段某家庭以务农为生,小时候父母离异,父亲将他托付给段某叔叔抚养,从小缺乏父母关爱。一次意外使他左眼受伤,因家境贫寒无钱医治,导致失明。上学之后遭到周围同学的欺凌和辱骂,内心产生了严重的自卑感,无奈之下早早辍学,以帮助叔叔家放羊为生。 2.社会经历。成年之后,段某经人介绍前往北兴农场附近小煤矿从事井下劳动采煤工作,由于是高危工种,18岁的段某每月能挣到3000多元。远高于其他社会群体收入的高工资让段某喜出望外,加之周围人的影响,段某开始频繁出入饭店、歌舞厅,整日花天酒地,结交社会不良人员,沉迷于“独眼小哥”的绰号,逐渐迷失了自我。 3.犯罪经历。在得知生母消息后,段某多方寻找,终于在七市某区见到了早已重组家庭、并且有了孩子的母亲,段某难以接受母子相见却无法在一起生活的打击,心情非常低落。一个偶然机会,段某结交了一个年仅14岁的女孩,并提出交往要求,以弥补感情空白。2007年6月10日下午14时许,段某趁女孩父母不在家将其强奸。 (二)入监改造表现 自入狱服刑以来,段某拒不认罪悔罪,不服从民警管理,抗拒改造,经常与服刑人员发生矛盾,并动手打人,是典型的反难改罪犯。2009年3月3日13时许,与服刑人员发生争吵,并将其面部割伤,被处关押紧闭15天,同时由狱侦科立案侦查;后经集贤县人民法院裁定判决,加刑四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合计刑期九年六个月。加刑之后的段某仍不知收敛,2015年6月12日又因殴打其他服刑人员,被给予记过处分。经监狱批准确定段某为监狱级顽固犯,组成攻坚小组实施重点管理教育,并安排耳目实施24小时包夹监控。 (三)消极改造原因 针对段某抗拒改造的种种表现,包教民警多次找他进行谈话教育,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逐步了解到其不服从管理的深层次原因及内心想法。 1.法律意识淡薄。段某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遵法守法意识淡薄,法律概念模糊,法律常识几乎空白,不认罪,不会醉,始终不能认清犯罪危害,及给被害人家庭带来的伤痛。 2.思想偏执。由于家庭及身体残疾原因,段某从小备受欺凌和侮辱,幼小的心灵埋下了难以修复的自卑感;尤其因打架斗殴被加刑,段某始终认为是被害人家属设计陷害,加上入狱服刑带来的巨大心理落差,导致自卑感逐渐发展恶化成为思想偏执。 (四)主要心理特点 通过罪犯入监心理测试获知,段某习惯独处,缺乏情绪管控能力和同情心,冲动易怒,对社会抱有强烈仇恨心理,无端仇视他人,思想偏执,存在不合理信念,容易产生焦虑、烦躁、绝望等不良情绪。 (五)教育矫治难点 1.不合理信念。段某拒不认罪悔罪,且认为加刑是受到被害人家属的设计陷害,导致前途昏暗,刑满释放遥遥无期。 2.沟通存在障碍。段某从小就很少与人交流,自卑感严重,心境非常封闭,加上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较差,与民警之间的沟通存在困难,谈话教育效果不佳。 3.性格偏激易怒。段某由自卑感衍生出来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外界刺激过分敏感,且反应特别强烈,冲动易怒,做事不计后果,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紧张。 (六)教育转化方案 鉴于段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攻坚小组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教育,促进转化。 1.强化法制教育。针对段某法律意识淡薄、拒不认罪悔罪的态度,包教民警以“滴水穿石”的精神,一点一滴的渗透,一丝一毫的推进,始终不厌其烦地向段某讲授基本的法律常识、罪犯行为规范及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并引导他换位思考,感受被害人及其家人承受的痛苦。在包教民警的耐心教育下,段某由最初无所谓的强硬态度逐渐软化,开尝试与民警进行更多的交流。包教民警趁热打铁,与段某剖析犯罪原因,深挖犯罪根源,并从解决人际关系差、负面情绪强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法,赢得了段某的信任。 2.营造良好氛围。监区将四名改造积极分子与段某编入同一互监联保组,为他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带动他参加各项文娱活动,帮助他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在互监联保组成员的影响下,段某逐渐打开心结,并在大家的带动下参与了一场汇报演出,广受好评。此事成为段犯改善人际关系的拐点。 3.强化亲情帮教。攻坚小组始终将亲情帮教作为教育转化最为有力的武器。2012年夏天,通过多方打听,攻坚小组终于联系到了段某的生母,并向其反馈了段某的改造表现;段母得知消息后,摆脱层层困扰,顶着巨大压力,来到监狱探望儿子。母亲突然过来会见,给段某带来了极大的心理慰藉,帮助他卸去了巨大的思想包袱,同时也让他进一步加深了对民警的信任和感激之情。从此以后,段某的改造态度大幅转变,呈现出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
【教育改造成效】
(一)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小组和包教民警坚持不懈的努力,曾经的反难改、监狱级顽固罪犯段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走出了思想误区,抛除了不合理信念,深刻反省自己,深挖犯罪根源,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与他犯关系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能够较好的完成民警交办的各项劳动任务,并主动向监区递交了悔过书和思想报告。同时段某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民警帮教的成果,积极现身说法,宣传正能量,整体带动监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目前,段某已经刑满释放,翻开了自己人生的新篇章。 (二)心得体会 通过对段某成功实施的教育转化,我们体会到,顽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必须多措并举,要全面分析顽固犯抗拒改造的根源,详细了解顽固犯的思想动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准转化切入点,同时也要注意及时调整、补充、完善攻坚方案及教育转化策略。在攻坚转化中,任何妄想通过简单方式完成对顽固犯的教育转化的想法都是不成立的,切忌不能生硬的要求服刑人员,切忌说“我要你怎么样,你一定要怎么样”之类的话,而是要通过生活中的小事一点点的进行感化,要“润物细无声”,让服刑人员在潜意识里接受改变,认同改变,适应改变,完成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