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2016年国家出台的“七五”普法规划也明确要求,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为全民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长春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深耕细作、持续用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经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殊荣,为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促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新时代普法工作必须“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艺术地表现法律与生活的密切关系,不断增强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为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长春普法宣传新名片,将普法宣传品牌化、创新化,长春市司法局于2019年6月份,开始设计新时代长春普法宣传IP形象,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学习借鉴、修改完善,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前夕,完成了新时代长春普法宣传IP形象“畅畅”“思思”设计,并对外进行了公开发布。
【任务措施】
(一)创新形式,赋予IP形象地域特色 以人民为中心,惠及全民的普法工作,更应该顺应趋势,打造属于司法系统的亲民IP形象,更灵活的传播法治理念。长春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围绕IP形象设计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借鉴典型案例。紧紧围绕IP形象代表品牌能以多元化的渠道快速地进行传播,其广泛的延展性能够更好,更灵活地传播品牌的价值观念这一特性,广泛参考学习了国内、国外IP形象广泛的应用成功案例。美国的米奇老鼠是迪士尼代表人物形象,他吹着口哨,哼着小曲,蹦蹦跳跳,充满活力的形象;随和,乐观,活跃,充满奇思妙想的性格广受世界各地的观众的欢迎,已成为迪士尼的代名词。日本熊本县的熊本熊,是为了推广自己的旅游业推出的IP形象,一经推出,立即被广泛的传播和应用,熊本县也借熊之势而风靡全球。陕西唐妞是以唐代元素为主元素设计的IP形象,成为首个上春晚的动漫IP形象;以冰雪和市花为主原型创作的哈尔滨的滨滨,是魅力城市哈尔滨的新名片,为哈尔滨市城市旅游品牌推广起到了重要作用。吉林省内以古代龙元素为代表的九台城市IP形象九宝,以稻米为原型传播健康、绿色、快乐的吉林大米品牌IP吉吉和米米,对于打造城市文化形象以及企业品牌推广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些优秀的成功案例,为打造长春本地的普法宣传IP形象,提供了借鉴。 二是植入本土元素。在借鉴国内、国外优秀案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打造出了蕴含本地特色的长春普法IP形象。长春普法宣传IP形象创意灵感源自中国传统的神兽獬豸,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长一角,给人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在民间传说中,它被赋予诸多美好的品质。比如,它拥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同时它又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是司法“正大光明”“清平公正”“光明天下”的象征。长春普法宣传IP形象头有一角、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对祥云的耳朵,再配上卡通化的整体设计,更显得有亲和力。取名为“畅畅(男)”“思思(女)“”,是源自“长”春“司”法的谐音,女孩思思的外形颜色取自司法徽的红,象征着法的温度和春城的热情;男孩畅畅的外形颜色取自冰雪蓝的蓝,象征着法的冷静和春城的冰雪,既活泼又严肃,情法兼容的性格,使新时代长春普法宣传IP形象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更能吸引公众关注。 三是赋予普法使命。普法宣传IP形象即创新了形式又寓教于乐,将普法品牌化、创新化,以“畅畅”“思思”的卡通形象,传播法律知识,形成普法创新的品牌效应,将品牌形象IP化。人们一看到“畅畅”“思思”,就会在脑海中、心底里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法治,情感上自愿自觉接受法治教育,并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二)多措并举,夯实IP形象普法实效 为提高长春普法宣传IP形象宣传实效性,长春市司法局立足普法工作实际,找准着力点,把握关键点,主动融入线上线下普法形式,及时拓展IP形象应用延伸,开发线下线上普法产品,让“畅畅”“思思”真真正正的活起来,走入普法工作中。 一是惊艳亮相新视觉。2019年11月,长春市司法局完成了长春普法宣传IP形象整体设计。为对外推介IP形象,扩大社会知晓度,提升普法宣传影响力,11月28日,在宽城区政府会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会场进行了专场发布,隆重的向全社会推介了“畅畅”“思思”,发布人详细的介绍了设计背景、构思灵感、设计理念和应用延伸。“畅畅”“思思”也以IP人偶的形式来到了现场,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亲切的互动,派发了普法宣传布兜等第一批长春普法宣传IP形象法治文化产品。新文化报等媒体纷纷对“畅畅”“思思”进行了宣传报道,扩大了影响力和传播力,打响了亮相的第一枪。 二是衍生开发新产品。以往普法宣传产品以宣传单页、书籍、手册为主,形式比较单一,内容比较枯燥,对外发放时不能引起群众兴趣,宣传产品价值利用转化率不高,法律宣传传播穿透力不够强。借助“畅畅”“思思”公开发布的新契机,长春市司法局立足实际,持续发力,摒弃以往宣传产品的缺点,设计IP形象的衍生品,深化品牌印象。结合新媒体宣传形式,将IP形象与法治元素相结合,植入帆布袋、手机壳、钥匙扣、抱枕、T恤衫、马克杯等文化产品,通过“畅畅”“思思”可爱的卡通形象引出法治元素,利用二维码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形式连接在一起,将文本法律知识通过新媒体形式展现给群众,潜移默化的引导使用者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实体产品串联新媒体的宣传模式,帮助群众在应用产品的同时学到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三是树立普法新形象。如今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多以宣传条幅、宣传背板、宣传展板展示法律法规、法律理念,展板内容繁杂,不利于记忆和观看,宣传形式又固化,过往群众不愿意驻足观看,在普法宣传中往往事倍功半,达不到宣传的预期效果。借鉴优秀案例,结合经验做法,将“畅畅”“思思”融合到现场宣传中,用人偶可爱的形象来吸引现在群众的注意力,提升交流互动的意愿,通过现场法律问答、做游戏有奖品等交互性强的交流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发放法治文化产品,达到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将“畅畅”“思思”设置成以案释法、四格漫画中的角色,使传播内容更有故事性,易于接受。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 利用长春轨道交通资源优势,以“畅畅”“思思”伴您学法的展现形式,打造宪法民法典宣传专列;以“畅畅”“思思”为主原型设计发行宪法主题纪念票卡,提升IP形象的知晓率、实效性和互动性,使普法宣传事半功倍。 四是紧密融入新媒体。新时代,新媒体,新宣传,IP形象的应用离不开新媒体这个大舞台。紧靠长春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号“常思轩”宣传平台,打造了“畅畅和思思,邀您一起学法”普法专栏,专题宣传法律知识,粉丝留言,律师解答,既向“粉丝”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提高了与粉丝的互动性。将静止的IP形象立体化,制作卡通动漫短视频,在抖音号、头条号上进行发布,把“活着”的“畅畅”“思思”推向网络粉丝,履行普法职责。
【特点和效果】
“畅畅”“思思”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统领性、艺术性、传播性的法治元素符号,它以精炼的形象表达出了普法宣传极具社会性的内涵。 一是普法形式的新突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普法宣传也要在表现形式上突破创新,摆脱俗套和低沉,实现年轻化、多样化,符合广大互联网群体的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针对不同受众、不同需要、不同习惯,打造形式多样、传播力强、易于接收的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让学习法律成为互联网用户的习惯。 二是普法形式适应新媒体传播要求。当前,新媒体用户增长迅速,各种新媒体形式也是层出不穷,各类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了互联网用户浏览信息的主要渠道。普法宣传也要进行思维转变,搭乘新媒体发展的大趋势,转型升级。秒拍视频、直播平台、短视频播放等新媒体模式的兴起,导致传播内容时间越来越短而精,在10秒-3分钟的时间内完成传递,法治内容传播也要转变趋势,顺应潮流。 三是普法形式创新突出特色亮点。想普法宣传吸引群众的目光,形式本身的特色和亮点尤为重要。结合一些时事热点、趣味梗,将法治元融入一些网友长期使用和传播的微信表情、QQ表情、GIF动画,形成粘度,潜移默化的的进行普法宣传。将法律植入以案释法、四格漫画、系列案例漫画等宣传形式,使传播内容更有故事性,易于接受。利用小品、舞台剧、卡通动漫剧、大小电影的传播形式来普及法律知识,生动具体的编剧和策划可以让影响面进一步扩大,提升普法宣传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