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中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骨折当事人的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赵某,男,因“外伤后右小腿疼痛流血1小时”为主诉于2017年7月6日入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查体:神志清,右下肢大面积皮肤碾挫伤,大面积皮肤缺损,疼痛明显,流血不止,屈伸受限,足背动脉搏动有力,足趾活动自如。 辅助检查:X片示皮肤软组织挫伤。 确定诊断:1、右胫腓骨骨折; 2、右小腿皮肤软组织挫裂伤; 3、右小腿胫前肌群毁损伤; 治疗经过:入院后常规辅助检查,行清创、植皮多次手术,术后抗炎、对症等治疗,住院57天。

【鉴定过程】

1.检验方法:鉴定人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DJ0103003-2011)之规定,进行生体检查。 2.体格检查:被鉴定人步入我所诊室。诉伤后至今右下肢活动受限,不敢下蹲。查体神清,问答正确,查体合作。右小腿内侧可见大面积植皮区术后改变,4.2*23cm^,皮下肌肉缺损,粘连,右踝关节活动明显受限,背屈:10°(左侧:30°),跖屈:20°(左侧:50°),右拇指活动受限,余足趾活动可。足背动脉搏动清,末梢血运良好。 按方向均分法计算右踝关节丧失活动功能S={(30-10)÷30+(50-20)÷50}÷2×100%=63.3%。 阅X片:2017-7-6(20170706271)示:右小腿皮肤软组织挫裂伤改变。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鉴定材料,被鉴定人目前生体检查及复查情况,对委托鉴定事项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因交通事故致右小腿皮肤软组织大面积碾挫伤,临床多次清创、植皮等手术,此种损伤特点皮肤缺损重,皮下软组织及肌肉组织肌腱组织坏死造成右小腿肌肉缺损,愈合中肌腱、肌肉及皮下组织广泛粘连,造成相邻关节活动功能障碍,目前临床检验伤者右踝关节活动功能明显受限,经测量关节活动度,用方向均分法计算右踝关节丧失活动功能达50%以上,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5.10.6.12)之规定,评为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赵某,右小腿皮肤、肌腱、肌肉组织碾挫伤术后致右踝关节活动功能丧失达50%以上,评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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