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家属与杨陵区某中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马某,男,69岁,2017年9月6日因“冠心病、糖尿病吧、高血压l级、慢性胃炎”入住杨陵区某中医院治疗。入院后院方根据患者病史,主治大夫给予“活血、营养心肌及支持对症治疗”,患者经治疗后血糖有所下降。2017年9月6日早10时左右患者突然出现“胸闷、气短、咳白色泡沫痰”症状,考虑急性左心衰,立即给予吸氧等急救措施并拨打杨凌示范区医院120急救电话。约20分钟后示范区医院急救人员赶到时患者端坐休息,测血压110/70mmhg。遂在120急救人员护送下,家属将患者背至一楼时,发现患者昏迷、脸色青紫、口吐白沫、小便失禁,医护人员立即配合120急救人员就地现场抢救约30分钟,患者瞳孔放大,无心跳及自主呼吸,心电图呈直线,宣告患者死亡。 马某家属认为: 1.院方主治大夫对病人病情诊断含糊不清,一会儿胃病、一会儿心脏病、一会儿又是综合症,而主治医生在对患者病情含糊不清的情况下如何用药? 2.主治医生在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急于推卸责任,在未告知患者家属的情况下给120急救中心打电话,在转运患者下楼时医院未提供必要的医疗设施如轮椅担架之类。 3.主治医生不具备最起码的医疗常识,拔掉氧气,患者家属质问时声称120急救车上有氧气,并采取极端的施救方式,指示家属把患者由三楼背下一楼,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因此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提出赔偿患方45万元,院方不同意,死者家属便身着孝衣孝帽在医院门口抱着遗像、摆花圈,造成医院秩序混乱,病人无法正常就诊,引起众多群众围观。发生医院被堵情况后,杨陵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调解员赶到现场与患方家属沟通、劝阻,做思想工作,并拿出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指出他们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最后才得以稳定局面。事态平息后,调解员把医患双方引领到医疗纠纷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2017年9月9日,医患双方申请医调委调解,医调委在告知双方调解原则、调解纪律、调解程序后,受理了该案件,并安排人民调解员予以调解。 首次调解,首先告知双方权利义务、回避事项、确认彼此身份、确定双方委托代理人,并写出书面陈述意见和要求。其次,建议患方不能围堵医院,影响医院的日常运营,为了划清责任、确定死因,建议双方对死者进行尸检,并告知双方拒绝尸检的后果及责任。 患方意见:不同意尸检,主张医院对患者死亡负全部责任,并要求医院赔偿患方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5万元,表示不会再摆放花圈围堵医院大门。 院方意见:同意尸检,要求划清责任。医院若有过错,责任认定后会承担相应的赔偿数额。 调解员告知双方,划清责任是调解的基础和依据,若不同意尸检还有另外三种责任划分方式: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医学专家技术分析研评。经协商,医患双方同意进行医学专家技术分析研评。9月9日下午,医调委协调杨陵区卫计局抽调部分专家,认真听取医患双方意见陈述,查阅相关病例资料,询问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有关疑点,并认真分析讨论研评,做出技术分析意见如下: 1.患者于2017年9月6日前往该医院诊治,院方诊断正确,治疗适应症明确。 2.存在问题:院方从三楼转运患者至一楼过程中未提供轮椅或担架等医疗设施,医生指示家属背负患有心脏病的患者下楼存在过错(专家特别提醒,一定不能背送心脏病人,这一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速病人死亡)。 9月11日,调解员及时将医学专家技术分析意见告知医患双方,院方表示要回去研究后才能答复。患方则表示不同意分析意见,坚持院方负全部责任。调解员耐心地向患方解释意见内容,并告诉家属若仍不相信分析意见可另找医学专家咨询。 9月13日,院方表示:分析意见所划分的责任有点偏高,医院没有那么大的过错。调解员要求院方实事求是,希望院方主动面对自己的问题,避免事态扩大,引起不良影响。 9月15日,医调委再次进行调解,医患双方表示同意专家分析意见。根据公平、公正的调解原则,调解员要求医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和解,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医调委根据《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等有关法律规定,促成双方达成共识,院方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1万元给患者家属,双方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此后患者家属方不得从事或者散步影响院方名誉的任何行为。 9月18日,调解员电话回访医患双方,得知该协议履行完毕,双方对调解结果满意。

【案例点评】

本案中,医调委本着“自愿、合法、公正、保护患者利益、维护医院尊严”的原则,让医患双方充分表达意愿,找出双方纠纷的异议点,做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在患方家属不同意尸检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医学专家对该医疗行为作出技术分析研评,为划清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奠定基础。同时运用逆向思维方式,让双方当事人明白争执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告知双方要付出的经济成本和后果,从而使医患双方冷静思考,端正态度,达到调解的目的。医调委既依法有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维护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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