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闫某某,男,初中文化,1974年4月生,贵州省兴义市人。1990年参与打架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送至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两年,刑满后在家无业,每天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1995年染上毒品,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被其吸毒搞得四分五裂,与家人反目成仇;2000年,因筹集赌资,实施了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送至贵州省海子监狱服刑改造,其大哥于闫某某此次服刑期间因病去世,闫某某也于2003提前刑满释放,刑满后,闫某某到云南谋生,但未找到稳定工作;2005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云南大理监狱服刑改造,2008年刑满释放,其母亲又于本次服刑期间去世。母亲的去世对闫某某的打击较大,刑满后因其母亲去世及家庭琐事与其二哥发生争执并杀伤自己的二哥,家人因此事加之闫某某长期吸毒而对其在感情上和经济上渐渐疏远,后来断绝联系。多种原因导致闫某某对社会的仇恨心理较大,后重新染上毒品,无固定的经济来源;2013年6月,闫某某伙同他人入室盗窃、抢劫,被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抢劫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2014年4月投入贵州省太平监狱服刑改造。 闫某某多次的犯罪和特殊经历被监狱列为挂牌攻坚转化罪犯,属典型的危险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长期抗拒改造,经监狱几个监区、分监区的调换,教育效果并不乐观。2018年初,监狱专门就闫某某采取系列转化措施对其进行教育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闫某某出生在贵州兴义市老城区一名南下干部家庭里,家庭条件相对较为富裕,家中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闫某某8岁时其父亲去世,母亲含辛茹苦拉扯几兄妹长大成人。 (2)社会经历:闫某某就读初中时,结识了社会闲杂人员,本来成绩优越的他因跟着社会闲杂人员“鬼混”,游手好闲,开始向犯罪深渊滑行。 (3)法律观念淡薄:闫某某初中未毕业,对文化知识缺乏学习,法律意识特别淡薄,多次服刑,但改造态度都不是很好。 (4)自身原因:闫某某是典型的“三无人员”,在被捕前是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入监后觉得自己连家都没有了,罪重刑长,一切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5)性格原因:闫某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闫某某与其他服刑人员的沟通交流都可以联想成为是别人在针对自己,对民警的谈话教育根本不放在心上,且有抵触情绪。 2.入监改造表现 2014年4月入监后,闫某某虽然认罪,但对监狱管理不屑一顾,抱着混刑度日无所谓的态度,拒绝参加劳动,多次违规违纪,自伤自残,与其他罪犯打架斗殴,对民警教育表现出较大抵触和仇视情绪。入监以来因自伤自残被禁闭处罚一次,私藏违规品被禁闭处罚一次,多次被扣分处罚。2016年1月至8月被列为危险犯管理,后经教育转化稳定一段时间,2017年5月又因其多次违规,自伤自残,消极怠工,仇视抵触民警被列为危险犯进行教育转化。 3.心理行为表现 闫某某的心理测试结果为:典型的情绪不稳定,敏感多疑,自卑心理较强,对外界的刺激反应过于强烈,难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和恢复,容易发生冲突,做事不计后果,容易引发更多自身问题。 4.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闫某某法律意识淡薄,只要自己在监狱等刑期满就行,认为监狱和民警拿自己没有办法。 (2)性格因素:由于闫某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常会有抵触情绪和行为,对待人事有严重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闫某某存在较严重认知偏差,且防备心较重,多次的服刑经历,形成了典型的“监狱型人格”,在教育矫治的过程中缺乏自我反省,主动配合意识较差。 5.教育改造措施 针对闫某某的实际情况,民警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转化方案,对其进行转化。 (1)加强个别教育 注重个别谈话教育,摸准、吃透闫某某的心理动态,针对其思想情绪容易波动,管理民警及时找其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根据思想变化情况,选准教育的切入点,并对其进行人文关怀,让其感受到干警的关爱,从而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培育健康人格 一是加强人生观教育。监狱针对闫某某对自己迷茫的人生态度进行引导,通过个别教育谈话攻心,教育其应端正人生态度,懂得人生须认真、务实、乐观,踏实改造还有未来。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闫某某的教育改造过程需要耐心细致,针对其思想状况,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时事教育等,帮助其明辨是非,引导树立正确健康的思想意识。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错误心理,对闫某某人格进行重塑,通过心理教育和矫治,让闫某某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能力,鼓励其发挥潜能,完善人格,让某某参加人格辅导课程,参加心理技能训练,接受心理矫正治疗。 (3)强化意识规范教育 在认罪悔罪专题教育中,分监区教育引导闫某某对“生活所迫论”、“环境影响论”、“违法无罪论”、“违法无害论”、“对比吃亏论”、“轻罪重判论”等错误思想进行剖析;对其“不思悔改,进行无理申诉”、“破坏监规,扰乱改造秩序”、“铤而走险,狱内违法犯罪” 的不认罪服法思想进行纠正;加强对闫某某认罪悔罪的教育。加强监规纪律教育,对闫某某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纵容,发现违规违纪必须严厉处罚,强化闫某某的规范意识,使其深刻认识要想顺利渡过刑期,必须遵守监规纪律,彻底改变自己的思想和恶习;民警要求闫某某在改造生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包括改造中的一言一行,一物一品,都严格按着监狱规范要求执行。 (4)营造和谐改造氛围 对闫某某在严厉教育的同时,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时间。通过了解到闫某某曾因家庭变故受到沉重打击,当出现压力过大时,就会浮想联翩,茶饭不思,出现这类情况时民警便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安排让其休息调整,使闫某某切实感受到民警对他如亲人般的关心、感受到温暖,也消除他对民警的抵触情绪。针对闫某某复杂的家庭情况和背景,监狱对其开展家庭走访慰问,帮助联系闫某某的亲人,为闫某某的亲情进行修复,同时持续对闫某某进行教育引导,为其重拾改造信心和动力。借助外援力量开展帮教,针对闫某某反复的思想情绪波动和违规违纪现象,邀请了安顺学院心理专家来监对其开展社会帮教和心理疏导,通过专业力量来重塑闫某某的改造信心。 (5)加强文化教育 针对闫某某学习意识淡薄,通过督促引导闫某某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文化知识,教授正确的学习方法,鼓励闫某某通过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在改造实践中学习,鼓励闫某某结合自身特长学习,为以后回归社会打下生活和技能基础。 (6)加强罪犯包夹管控 除采取联组联号夹控以外,还针对闫某某的特殊情况,明确两名遵规守纪、积极改造、表现优秀的罪犯进行包夹,随时关注其言行举止,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有效采取教育措施并及时向民警汇报动态。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采取系列的教育转化措施,目前罪犯闫某某各方面改造情况较好,能深刻认罪悔罪,服从民警管理,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学习,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各项改造任务,现已获得三个表扬。 通过对闫某某的教育改造,总结出以下教育经验:一是教育改造应做到“四个结合”。依法严格管理与以理服人相结合,坚持政策原则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启发疏导与情感交流相结合,表扬鼓励与批评劝戒相结合。二是教育改造应坚持“四个注重”。注重从平时的小事入手,注重仔细观察与深入分析,注重经常性与反复教育相统一,注重教育形式与方法的综合运用。三是教育改造应制定“情感上推进,界限上划清”的进攻型策略,让罪犯在传统文化教育中接受人格教育,在监区集体活动中体验人格教育,在监区文化环境中体味人格教育,不断促进罪犯的人格塑造和身心健康。四是教育改造应鼓励罪犯敢于面对挫折,学会合理归因,善用心理防御,学会主动求助,从而促使罪犯以阳光心态面对现实,积极改造。五是教育改造应搭建监狱、社会、罪犯家属共同教育罪犯的“三位一体”平台。重点强化罪犯思想教育工作核心地位,充分发挥以思想政治教育为统领的五大教育功能,将“三位一体”不断深入到教育改造罪犯的各个环节并形成常态,以多种教育改造手段对罪犯进行心理培植,教育引导罪犯从内心向好发展,并影响到其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