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梁某,男,1989年1月出生,初中文化,家住湖南省岳阳市。被岳阳楼区公安局抓获并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该员于2019年11月被送至湖南省岳阳市强戒所,现在该所二大队戒毒。 该员自入所初期戒治态度较好,能够服从管理,但该员性格较为内向,情绪比较消沉,自尊心过强,与民警及戒毒人员沟通交流较少,对他人的看法和议论反应较为敏感,戒毒积极性较低。在入所大队民警对其开展入所谈话时了解到该员出生在单亲家庭,从小由母亲抚养长大,与母亲关系较为亲密,初中毕业后在社会上长期从事装修工作,比较能够吃苦。因母亲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非常担心母亲身体。2019年12月该员进入康复巩固区戒毒后,通过民警个别谈话和同伴教育,该员与民警及同戒人员的沟通交流明显增多,并且该员充分发挥其装修工作经验足的优势,在各方面表现较为拔尖。2020年3月经民主推荐当选为寝室长,疫情封闭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履职认真,获得同寝戒毒人员及民警一直好评。
【案例基本情况】
2020年5月某日该员与民管员发生口角,拒不接受他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随后被民警批评教育,该员感到自己的自尊心受到打击,情绪失控,随后戒治态度逐渐消极,对抗情绪明显上升,被撤销寝室长。并在6月、7月连续两个月发生严重违纪。被认定为大队重点关注人员。 大队与教育矫治科的民警根据梁某的个人资料、家庭背景及吸毒经历,积极联系该员家属与所在社区,充分了解情况,分析出了梁某自尊心强,行为表现出现反复的原因: 1、成长背景差,自卑感强。该员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家中只有母亲与哥哥,缺乏父爱,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家庭的保护,对周围人的眼光和评价反应极为敏感,非常担心周围人看不起自己,内心极度自卑的同时又有过强的自尊心。 2、家庭条件差,思想包袱重。该员自入所起就十分担心其母亲身体,且在入所后因为不清楚母亲的电话号码,导致一个多月无法联系上母亲,内心更为焦虑。同时因为母亲身患高血压和糖尿病,无其他收入来源,加之哥哥在外地务工,家中母亲无人照顾,更增加了其精神压力。 3、自尊心过强,性格容易偏激。该员的成长环境和家庭情况导致其自尊心过强,同时因为家属收入微薄,无法给予该员经济上的支持,导致其内心十分敏感,非常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害怕他人瞧不起自己。性格执拗,偏激,容易钻牛角尖,遇到别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该员一概不予接受,拒不改变,即使是民警进行谈话教育进行引导时,该员仍是拒绝配合。 综合上述情况,大队与教育矫治科民警开展讨论分析,研究各项对策,制定并实施了“以亲情帮教为主、正面激励为辅,以克服性格缺点为目标”的教育矫治方案。 1、联系亲属开展帮教,缓解心理负担。 该员家庭观念强,对母亲的依赖和牵挂尤为强烈。因入所后发生疫情,在疫情封闭期间社会人员流动降至冰点,导致该员无法获得其母亲的联系方式,加之其母亲身患多种慢性疾病,家中无人照顾,该员心理负担日趋加重。在转至二大队康复戒毒后,民警通过多方联系,最终通过其所在社区联系到了该员母亲居住地的邻居,并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其母亲开展沟通交流,反映了该员的思家情绪,特别是对母亲身体状况的担忧,获得了其母亲的理解。在更新增加其母亲的亲情电话后,该员情绪明显好转,主动与民警及同戒人员沟通的情况显著增加。在因违纪被认定为队管重点人员后,民警积极联系该员母亲,协助、配合大队民警开展共同帮教,让该员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关怀,进一步缓解了该员因强戒导致的心理压抑和其他负面情绪。 2、开展正面激励教育,重塑戒毒信心。 考虑到该员虽然在性格上自我意识极强,但是日常表现中肯吃苦,能奉献的特点,民警经过商讨后决定采取正面引导、鼓励表扬为主的激励教育,充分肯定其在担任寝室长期间的优秀表现,让该员充分感受到大队民警的信任和认可,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对该员脾气暴躁易冲动、不服管理的违纪行为给予批评教育,结合其所受到的处置处罚开展警示教育。针对该员反映的因为连续收到两次罚分处罚,对自身表现感到失望,觉得提前解戒无望的消极情绪,大队民警积极解读相关奖罚政策,引导该员切实调整心态,摆脱思想包袱,以改过自新的态度在康复戒毒生活中积极表现,争取更多的奖励以填补之前因为违纪而处罚的行为表现分。在经过教育引导之后,该员戒治态度明显转变,积极主动向民警反映思想问题,在与同戒人员交流沟通中说话方式逐渐温和,对其他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够认真听取并加以改进,并积极主动参与随后的戒治教育活动中,获得了不错反响。 3、引导认识自身缺点,克服性格缺陷。 大队通过以上手段,积极教育转化梁某,并撤销了队管重点人员的认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考虑到梁某的成长环境导致其内心自卑感仍然强烈,以至于其自尊心过强,自我保护意识极强,加之性格过于偏执内向,极易引发与他人的冲突,可能会影响该员回归社会后保持操守。经大队民警申请,心理矫治中心民警协同大队民警对其开展心理咨询,帮助其直面内心自卑倾向,卸下过强的戒备意识,学会与人为善。一是民警耐心引导及该员的自我倾述,让其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卑感来源,让其卸下思想负担,调整待人处事的态度;二是开展同伴教育,号召表现优异、性格稳重的戒毒人员主动对梁某进行引导劝说,在思想上帮助他积极寻求进步;三是帮助其客观分析家庭现状,特别是他母亲身患疾病,家庭收入微薄的情况,让他认识到以后必须自力更生,承担起家庭的重任。通过咨询师的系列咨询,该员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明白了从何改变、完善自己的性格,改变自己接人待物的态度,承担起家庭重任。
【案例思考】
对于成长在单亲家庭,且收入微薄、直系亲属患有严重疾病的戒毒人员,其成长历程注定是坎坷的,这也导致这类人员性格上极度自卑,伴随而来的是自尊心过强,与他人交流共处有明显障碍。特别是当事情不顺其心意时,极易陷入到压抑、自责的负面情绪中不可自拔。针对此类人员,开展正能量教育,引导其正向发展,摆脱思想包袱,有利于其适应强制隔离戒毒生活,同时有利于其自我性格完善,更好适应新时代社会需求。 该员对于其母亲的担心和关切说明了其本身看重亲情,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因此联系家属共同开展亲情帮教,有助于缓解该类人员因强制隔离戒毒生活带来的抑郁等负面情绪,同时亲情帮教的及时开展,有助于该类人员及时认识自身不足,转变思想观念,进而配合民警管理。 该类人员也体现出戒毒人员中普遍存在着行为表现反复、情绪掌控能力弱的现象。考虑到其最终要回归社会,如何修复性格中的缺陷,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是教育矫治的最终目的。因此,积极开展心理辅导,进行心理咨询,引导该类人员认识到自身不足,并在日常教育矫治中利用正面典型、优秀表现进行激励教育,促进其正向成长,从思想上强化其拒毒想法,从心理上巩固其拒复吸能力,使其具备回归社会后保持操守的决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