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包某某,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陕西省宝鸡市人。2011年11月8日,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84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包某某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3月15日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2年6月4日入陕西省富平监狱服刑,2015年3月23日转入贵州省毕节监狱服刑。 包某某系涉黑罪犯,自转入贵州省毕节监狱服刑改造以来,身份意识极差,服刑意识淡薄,经常违规违纪,对抗监狱管理,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一直未获减刑,后被认定为顽固犯。监狱成立挂牌攻坚转化小组,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包某某实施针对性教育转化,通过强化身份意识、遵规守纪意识和改造意识,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宽严相济的管理措施,以及适当的激励方法,激发包某某的改造希望,增强其改造信心,投入正常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包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母亲去世较早,从小缺少母爱,父亲为生计长期外出务工,忽略了对包某某的教育,导致包某某因缺乏管教,较早踏入社会,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养成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恶习,逐渐形成虚荣、贪婪的心理。 (2)社会经历。包某某踏入社会后,曾与他人一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002年6月18日因犯销赃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2008年至2010年期间,包某某又与他人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在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形成一股黑恶势力,实施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入监改造表现 包某某在陕西监狱服刑期间,因其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导致陕西监狱管理难度极大,因此更是滋长了包某某的虚荣心理,其服刑身份意识越发下滑。转入贵州省毕节监狱服刑后,包某某不但没有新的认识、新的开始,反而是更加放纵自己,忘记了自己是服刑人员的身份,处处与管理民警作对,经常为其他服刑人员出头,在改造过程中消极怠工、自由散漫,规范意识极差,试图通过抵触管理来炫耀自己的“地位”。毕节监狱对包某某进行非常严格的管控和管理,包某某未能像之前一样自由散漫,但包某某恶习较深,顽固不化,在改造过程中依然各种抵触,目无法纪,我行我素,在违规违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3.教育转化方案 针对包某某的现实表现情况,结合我省监狱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局关于开展顽危犯挂牌攻坚转化的工作安排,监狱于2018年5月开始将其列为挂牌攻坚对象,成立攻坚小组进行攻坚转化。 (1)强化身份教育,增强改造意识。一是在对包某某的个别教育过程中,强调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侵犯,不容挑衅。促使包某某进一步正确认识监狱,树立对监狱执法的敬畏之心,认识到作为一名服刑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监规纪律。二是强化认罪悔罪教育,让包某某撰写剖析材料,对自己的罪行进行清算,引导包某某认清自身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促其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从而认罪悔罪,正确对待服刑改造。三是加强监规纪律和行为规范教育,通过强化监规纪律和行为规范教育,并严格要求包某某遵守监规纪律,及时纠正其不良行为,使其逐步养成文明规范的行为习惯。 (2)加强形势教育,强化服刑意识。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监狱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动员,讲清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拉帮结伙、抗工抗改等专项教育,要求服刑人员撰写思想认识,编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发放给服刑人员,组织涉黑恶服刑人员开展现身说法,要求服刑人员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深入了解监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和政策。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教育,促使包某某认识到国家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认识到监狱对涉黑恶服刑人员的严格管理,以及严厉打击服刑人员违规违纪的鲜明态度,从而明白只有遵规守纪、积极追求改造,才是获得新生的唯一出路。 (3)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安心改造。监狱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监规纪律、净化改造环境”、“溯源正本弃邪念、为善弃恶致良知、踏实改造塑新生”等专项活动,有效净化了狱内改造环境,服刑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服刑改造意识明显提升,形成了服刑人员积极追求改造的良好氛围。监区加强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教育日和休息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成立多种兴趣小组,民警鼓励包某某积极参与文体活动,融入到集体改造当中。从而促使其逐渐改变消极对抗思想,接受教育管理。在积极改造的氛围中,包某某慢慢改掉了消极怠工的思想,主动参与劳动。 (4)宽严相济管理,激发改造动力。监区对包某某的日常管理教育中,坚持宽严相济方式,对其日常的言行规范作出严格要求,一旦有违规违纪则坚决打击,毫不手软,使包某某不敢违规,自觉规范改造。同时,针对包某某的一些合理诉求,监狱通过监狱长接待日等渠道给予正面解答,消除包某某的不满情绪。监狱充分利用亲情帮教的方式激发包某某内心的善良,监狱安排包某某拔打亲情电话,让其与家人进行沟通,在与妻子的通话中,当听到妻子现在既要赡养其父亲,又要抚养两个孩子,日子过得很苦,希望包某某踏实改造、争取获得减刑早日出狱照顾家人时,包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向民警说“以前在外时经常为非作歹,没有照顾好家人,来到监狱后,仍然我行我素,不服从管理,经常违规违纪,一直未获得过减刑,真的对不起父亲、妻子和两个孩子,没有尽到儿子、丈夫、父亲的责任,现在不能再让他们失望了”。 (5)及时肯定成绩,提升改造信心。监区对包某某能正确认识自己问题,从不服从管理到主动接受教育,以及思想上的转变及时进行表扬;对包某某能遵规守纪,主动参与监区文化活动,与其他服刑人员和谐相处给予充分肯定;对包某某能摒弃好逸恶劳恶习,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在劳动改造中从消极怠工到超额完成劳动任务,适时进行鼓励,并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适时实施正向激励,有效激发包某某改造积极性,提升其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狱的攻坚转化,包某某能正确认识监狱管理,身份意识、规范意识、改造意识也得到增强,能服从民警管理,遵守监规纪律,主动接受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并能超额完成劳动任务,与他犯相处融洽,并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改造基本步入正轨。鉴于包某某改造表现,2018年12月撤销对其顽固犯认定和挂牌攻坚转化对象,目前包某某改造稳定。 从对包某某的教育转化过程来看,可知涉黑恶服刑人员恶习较深、煽动性强、改造难度大,一般的教育措施难以凑效,只有深入了解涉黑恶服刑人员的个人成长史、犯罪史、改造史以及存在的问题,结合其心理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制定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转化措施,循序渐进,才能起到药到病除的效果。强化教育、严格管理、刚柔并济是对这类服刑人员实施教育转化的有效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