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10月28日,顺义区司法局开展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案释法”为主题的线上普法大讲堂活动,邀请顺义区“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北京市玖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楠律师进行授课。 张律师围绕结婚、婚姻家庭关系、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收养等热点问题,结合真实典型案例详细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法律知识。
【重点宣传内容】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涵盖了公民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学好民法典,关乎你我切身利益。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家风写入法典 为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首次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法典。 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又一重要体现。树立优良家风写入法典,体现了立法者对于婚姻家庭关系中道德伦理规则的尊重,有利于鼓励和促进人们培养家风,提升社会整体风气。 2、新增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法定范围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3、新增告知严重疾病义务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请求撤销该婚姻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新增“告知严重疾病”的规定,即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4、修改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起算点 婚姻法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时间的起算点修改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 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6、新增离婚法定情形有效防止一方恶意拖延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婚姻法规定的五种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情形基础上,新增了一款法定离婚情形,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实践中,双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仍分居满一年,其婚姻状态再维系下去,于双方均无益处。此条款可以有效避免一方无缓和矛盾、挽回婚姻的意愿,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7、新增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保护交易相对人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是配偶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一方因日常事务在与第三人进行民事交往时所为的法律行为,视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明确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不仅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之间的平等权利,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对保护交易相对人,维护交易稳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8、新增夫妻债务“共债共签”条款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婚姻法并未对夫妻共债的认定标准作出细化规定,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吸纳了相关司法解释的意见,新增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9、新增“其他劳务报酬”“投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保留原婚姻法列举的五款共同财产的基础上,新增了“其他劳务报酬”“投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更符合现今社会的实际生活情况。此外,对于属一方个人财产的人身损害赔偿款等费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将原婚姻法中规定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变更表述为“损害赔偿和补偿”,用语更科学严谨。 10、新增协议离婚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协议离婚的形式要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须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活动特点和效果】
讲座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近千人进入直播间在线听课并参与互动。杨镇第一温馨家园和北务镇温馨家园集中组织残疾人听课,为他们送上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教育课。 下一步,顺义区司法局“普法大讲堂”系列活动将持续为广大群众传播法治声音,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助力乡村振兴、老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宣讲,真正从群众法治需求出发,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让广大群众树牢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维权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