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王某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王某,男,呼和浩特市人,高中文化,无业,现年45岁。 2017年9月其所在地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将正在家中吸食毒品的王某抓获。经查,王某系吸毒成瘾人员,2012年12月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本次办案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王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2年决定,2017年12月转入司法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 家庭情况:王某主要家庭成员有妻子、女儿、哥哥、姐姐。王某本人长期无业在家,其妻子为某私企中层管理人员,女儿正在就读初中,哥哥、姐姐都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家庭经济状况较好。日常其哥哥、妻子经常来场所对其探访。

【方案制定】

(一)通过开展戒毒康复教育和戒毒知识培训,增强戒毒意愿,树立戒除毒品的信心; (二)依靠开展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心理治疗,改善人员心理状态,修复个性缺陷,恢复正常社会情感; (三)组织参加习艺劳动、帮助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恢复体质,改变好逸恶劳的思想和习惯。 身心康复训练计划内容: 第一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 1.每半个月使用亲情电话1次,接收探访1次; 2. 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性尿检; 3. 每周进行一次心理辅导; 4. 日常学习内容为戒毒知识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5. 每天体能训练强度定为A级(每天不低于1小时); 6. 每天进行清扫环境卫生等简单劳动。 第二阶段(2018年1月至2月) 1. 每半个月使用亲情电话1次,接收探访1次; 2. 每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性尿检; 3. 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心理辅导; 4. 日常学习内容为法律常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鼓励积极参与场所开展的戒毒人员大讲堂和足、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 5. 每天体能训练强度定为A级(每天不低于1小时),同时学习八段锦和太极操; 6. 每个工作日进行劳动习艺(不超出6小时) 第三阶段(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 1. 每半个月使用亲情电话、接收探访各1次,每月原则上同意探视1次; 2. 每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性尿检; 3. 不定时进行针对性心理辅导; 4. 日常学习内容为法律常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鼓励积极参与场所开展的戒毒人员大讲堂和足、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 5. 每天体能训练强度定为A级(每天不低于1小时),坚持学习八段锦和太极操; 6. 每个工作日进行劳动习艺(不超出6小时) 第四阶段(2018年5月至6月) 1. 维持之前的康复计划内容; 2. 在学习中加入成功案例讲授,并建立学习互助小组,让在戒毒康复中表现优秀的戒毒人员帮助和巩固戒毒决心。

【实施情况】

第一阶段:在本阶段王某总体表现较为优秀,急性戒断症状完全消除,日常学习测评成绩维持在70分以上,与班级其他戒毒人员交往中比较内向,但相处融洽。 突出的问题:比对12次心理辅导记录,王某在性格存在很严重的缺陷,具体表现为自私自利、缺乏必要的家庭责任感,遇事想法偏执,在与人相处方面存在与年龄不相符的幼稚,做事不认真,在填写个人心理月记时存在应付情绪,不愿意在谈话中向民警袒露真实想法。 应对方法:经过梳理,造成王某吸毒成瘾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性格缺陷和生长经历造成的,针对这一情况,民警主动联系王某的妻子和哥哥,与王某家人一起制定心理辅导方案,借助家庭的力量帮助其建立更加健康的人际关系,消除心理压力,为下一个阶段戒治训练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本阶段王某在戒治训练中出现了两次比较严重的倒退,两次倒退非常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出戒毒人员在戒治康复过程中存在的欺骗性和其心理上的复杂性。 第一次倒退出现在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第4个月,既2018年1月。根据第一个阶段王某的表现,民警确定了以修复家庭关系为中心的心理辅导方案,经过民警观察和家属反馈,王某确实在与家人的沟通中有明显改善,没有像之前因为一点小事就暴跳如雷,对家人大声咆哮的现象出现。 此时,王某的哥哥因为患病需进行肾摘除手术,但是他的两个儿子正在外地上大学,家里只有妻子一个人,王某的姐姐和王某的妻子一边上班一边还要照顾各自孩子没有办法陪护,王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向民警提出希望可以请假5天在哥哥手术的时候进行陪护。经过研判分析,民警认为这是帮助王某修复家庭关系的重要机会,在与其家属反复沟通后,1月11日王某请假离所,1月16日王某在未履行任何续假手续的情况下逾假不归,1月21日在民警和其家属的共同努力下,王某顺利归队,超假5天,尿检呈阴性。 事件分析:王某超假的问题充分暴露了戒毒场所在戒毒人员心理辅导方面存在的严重失误,民警将之前的心理测评结果全部推翻,重新对王某心理做出了评定。结果发现王某在心理健康方面和家庭关系方面较之前完全没有进步,经过民警了解,王某在医院陪护过程中,感觉无聊,趁家人不注意利用微信与之前的情人取得联系,在到假前偷偷携带现金跑到情人处躲藏,企图逃避戒毒。在王某归队后与民警谈话中,有几个方面内容引起了民警高度重视: 1. 王某认为强制隔离戒毒不同与刑事判决,并不严重,认为这是家人在吓唬他,只要自己不再吸食毒品完全可以不回强制隔离戒毒所; 2. 王某认为民警日常教育和心理辅导是走程序、走过场,自己只要挑民警爱听的说就行,并不对民警袒露自身真实的想法; 3. 王某认为自己对家人还是很好的,年轻时自己没少往家里拿钱,现在自己老婆和哥哥对自己的监管是多余的,是在报复自己。 王某归队后,场所一方面对其进行了严肃的处罚和教育,另一方面及时对康复训练计划进行了修改,恢复了一周至少一次的心理辅导,将心理辅导重点改为责任感建立,加强了思想道德教育比重。同时基于王某文化基础较好,专门为其列出一份书单,要求其每周认真撰写一篇心得。 第二次倒退出现在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第5个月,既2018年2月。王某曾经做过服装生意,结合场所实际情况,在王某的生产习艺科目上,为其选定了服装加工工作。2017年2月6日,王某在参加生产习艺时谎称自己生病,要求请假回宿舍休息。当时现场民警同意了其的请假要求,并第一时间联系所医务室对其进行检查,经过检查,王某并未生病。民警第一时间确定王某为思想上存在问题,主动与王某谈话了解情况,谈话中王某无故提出要求更换习艺劳动项目,遭到民警拒绝。 当晚,王某利用洗漱时间,趁同宿戒毒人员不注意,利用开水泼烫自己左小腿,之后通过穿秋裤等方法,掩盖自己左小腿烫伤,直至第二天中午才向值班民警反映,谎称自己洗脚时不注意烫伤了腿,从而逃避劳动。经过民警调查,发现王某之所以不愿意参加劳动主要为以下几个原因: 1. 王某因琐事与班组长产生矛盾。例如班长每天要求起床后第一时间整理内务,王某则认为先上厕所再回来收拾内务也行,班长太较真,是故意针对自己; 2. 王某认为自己曾经在戒治期间犯过错误,民警经常找自己谈话是故意针对自己; 3. 王某认为从事体力劳动是对自己大材小用,自己应该当个班组长。 经过分析,王某的这次倒退再次是因为其性格上存在的缺陷造成的,这也说明民警在身心康复过程中对其性格的塑造并不成功,在第一阶段发现的问题又一次出现。在民警分析过程中,民警提出了两个方面猜想,一是王某出现这样的行为是否与其女儿即将中考有关,因为担心女儿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压力;二是王某是不是与其他戒毒人员存在实质性矛盾,是不是有人欺负王某而王某又不敢向民警反映。经过民警认真的摸排,最后民警否定以上两个猜想。

【案例基本情况】

【案例分析】 王某吸食毒品成瘾主要原因在于自身性格缺陷,在其进入戒毒所的第二个月,根据“三期六级”戒毒工作模式要求,戒毒所对王某进行了生理脱毒期流转考核,结果显示王某在临床治疗效果、体能测试两个方面分数较高,认识测试和心理测试均达到合格,其本身并未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根据规定,对王某进行流转,转入身心康复期,并制定了身心康复训练计划。 【方案制定】 (一)通过开展戒毒康复教育和戒毒知识培训,增强戒毒意愿,树立戒除毒品的信心; (二)依靠开展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心理治疗,改善人员心理状态,修复个性缺陷,恢复正常社会情感; (三)组织参加习艺劳动、帮助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恢复体质,改变好逸恶劳的思想和习惯。 身心康复训练计划内容: 第一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 1.每半个月使用亲情电话1次,接收探访1次; 2. 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性尿检; 3. 每周进行一次心理辅导; 4. 日常学习内容为戒毒知识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5. 每天体能训练强度定为A级(每天不低于1小时); 6. 每天进行清扫环境卫生等简单劳动。 第二阶段(2018年1月至2月) 1. 每半个月使用亲情电话1次,接收探访1次; 2. 每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性尿检; 3. 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心理辅导; 4. 日常学习内容为法律常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鼓励积极参与场所开展的戒毒人员大讲堂和足、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 5. 每天体能训练强度定为A级(每天不低于1小时),同时学习八段锦和太极操; 6. 每个工作日进行劳动习艺(不超出6小时) 第三阶段(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 1. 每半个月使用亲情电话、接收探访各1次,每月原则上同意探视1次; 2. 每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性尿检; 3. 不定时进行针对性心理辅导; 4. 日常学习内容为法律常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鼓励积极参与场所开展的戒毒人员大讲堂和足、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 5. 每天体能训练强度定为A级(每天不低于1小时),坚持学习八段锦和太极操; 6. 每个工作日进行劳动习艺(不超出6小时) 第四阶段(2018年5月至6月) 1. 维持之前的康复计划内容; 2. 在学习中加入成功案例讲授,并建立学习互助小组,让在戒毒康复中表现优秀的戒毒人员帮助和巩固戒毒决心。 【实施情况】 第一阶段:在本阶段王某总体表现较为优秀,急性戒断症状完全消除,日常学习测评成绩维持在70分以上,与班级其他戒毒人员交往中比较内向,但相处融洽。 突出的问题:比对12次心理辅导记录,王某在性格存在很严重的缺陷,具体表现为自私自利、缺乏必要的家庭责任感,遇事想法偏执,在与人相处方面存在与年龄不相符的幼稚,做事不认真,在填写个人心理月记时存在应付情绪,不愿意在谈话中向民警袒露真实想法。 应对方法:经过梳理,造成王某吸毒成瘾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性格缺陷和生长经历造成的,针对这一情况,民警主动联系王某的妻子和哥哥,与王某家人一起制定心理辅导方案,借助家庭的力量帮助其建立更加健康的人际关系,消除心理压力,为下一个阶段戒治训练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本阶段王某在戒治训练中出现了两次比较严重的倒退,两次倒退非常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出戒毒人员在戒治康复过程中存在的欺骗性和其心理上的复杂性。 第一次倒退出现在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第4个月,既2018年1月。根据第一个阶段王某的表现,民警确定了以修复家庭关系为中心的心理辅导方案,经过民警观察和家属反馈,王某确实在与家人的沟通中有明显改善,没有像之前因为一点小事就暴跳如雷,对家人大声咆哮的现象出现。 此时,王某的哥哥因为患病需进行肾摘除手术,但是他的两个儿子正在外地上大学,家里只有妻子一个人,王某的姐姐和王某的妻子一边上班一边还要照顾各自孩子没有办法陪护,王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向民警提出希望可以请假5天在哥哥手术的时候进行陪护。经过研判分析,民警认为这是帮助王某修复家庭关系的重要机会,在与其家属反复沟通后,1月11日王某请假离所,1月16日王某在未履行任何续假手续的情况下逾假不归,1月21日在民警和其家属的共同努力下,王某顺利归队,超假5天,尿检呈阴性。 事件分析:王某超假的问题充分暴露了戒毒场所在戒毒人员心理辅导方面存在的严重失误,民警将之前的心理测评结果全部推翻,重新对王某心理做出了评定。结果发现王某在心理健康方面和家庭关系方面较之前完全没有进步,经过民警了解,王某在医院陪护过程中,感觉无聊,趁家人不注意利用微信与之前的情人取得联系,在到假前偷偷携带现金跑到情人处躲藏,企图逃避戒毒。在王某归队后与民警谈话中,有几个方面内容引起了民警高度重视: 1. 王某认为强制隔离戒毒不同与刑事判决,并不严重,认为这是家人在吓唬他,只要自己不再吸食毒品完全可以不回强制隔离戒毒所; 2. 王某认为民警日常教育和心理辅导是走程序、走过场,自己只要挑民警爱听的说就行,并不对民警袒露自身真实的想法; 3. 王某认为自己对家人还是很好的,年轻时自己没少往家里拿钱,现在自己老婆和哥哥对自己的监管是多余的,是在报复自己。 王某归队后,场所一方面对其进行了严肃的处罚和教育,另一方面及时对康复训练计划进行了修改,恢复了一周至少一次的心理辅导,将心理辅导重点改为责任感建立,加强了思想道德教育比重。同时基于王某文化基础较好,专门为其列出一份书单,要求其每周认真撰写一篇心得。 第二次倒退出现在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第5个月,既2018年2月。王某曾经做过服装生意,结合场所实际情况,在王某的生产习艺科目上,为其选定了服装加工工作。2017年2月6日,王某在参加生产习艺时谎称自己生病,要求请假回宿舍休息。当时现场民警同意了其的请假要求,并第一时间联系所医务室对其进行检查,经过检查,王某并未生病。民警第一时间确定王某为思想上存在问题,主动与王某谈话了解情况,谈话中王某无故提出要求更换习艺劳动项目,遭到民警拒绝。 当晚,王某利用洗漱时间,趁同宿戒毒人员不注意,利用开水泼烫自己左小腿,之后通过穿秋裤等方法,掩盖自己左小腿烫伤,直至第二天中午才向值班民警反映,谎称自己洗脚时不注意烫伤了腿,从而逃避劳动。经过民警调查,发现王某之所以不愿意参加劳动主要为以下几个原因: 1. 王某因琐事与班组长产生矛盾。例如班长每天要求起床后第一时间整理内务,王某则认为先上厕所再回来收拾内务也行,班长太较真,是故意针对自己; 2. 王某认为自己曾经在戒治期间犯过错误,民警经常找自己谈话是故意针对自己; 3. 王某认为从事体力劳动是对自己大材小用,自己应该当个班组长。 经过分析,王某的这次倒退再次是因为其性格上存在的缺陷造成的,这也说明民警在身心康复过程中对其性格的塑造并不成功,在第一阶段发现的问题又一次出现。在民警分析过程中,民警提出了两个方面猜想,一是王某出现这样的行为是否与其女儿即将中考有关,因为担心女儿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压力;二是王某是不是与其他戒毒人员存在实质性矛盾,是不是有人欺负王某而王某又不敢向民警反映。经过民警认真的摸排,最后民警否定以上两个猜想。 【转机与改变】 经过民警对王某的评估的人格分析,其性格问题成因复杂,修复难度大。自身家庭责任感的缺失是少年时教育缺失的直接反映,其父母缺乏和王某有效的沟通方法,其内心强烈的自卑感演化成了对家人的不信任和对抗,这也是王某成年后一系列心理问题的诱因。之前场所采取以修复家庭关系为主体心理治疗方案看似可行,但是忽略了王某本身对其哥哥、妻子的强烈排斥感,所以很难取得效果。经过与王某家人的探讨,民警认为王某最信任的家人只有女儿,王某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时为了不影响女儿,所以家人一直对女儿谎称王某去外地做生意,直至王某超假未归时其女儿才知道王某的真实情况。在经过反复研究和与王某家属讨论,民警决定利用这次王某腿部烫伤的机会,打开王某的心扉。 民警第一步就王某故意烫伤这件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王某严肃处理,加强教育,故意对其施压。第二步,在日常课堂教育上讲授家庭关系内容课程,让戒毒人员对美满家庭产生向往,第三步,也是最重要一步,安排王某和其女儿进行一次会面,利用其女儿的劝解唤醒王某内心对家人关怀的渴望。经过一系列工作,最终民警撬动王某的内心,在与女儿见面后的第二天,王某就主动找到民警进行谈话,在谈话中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达了歉意,发誓要痛改前非,好好戒治,争取早日回到女儿身边,并希望民警可以让其家属为他带两张女儿的照片,这使民警认识到这一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了巩固和加强,民警鼓励王某每周都给女儿写一封信,直至现在王某还保持着这个习惯。 当前王某正处在身心康复计划第三阶段,在王某一年后第一次身心康复测评中,王某的生理脱毒量化考核成绩得分较高,在身心康复量化考核中分数也有明显提升。

【案例思考】

总体上,王某的身心康复训练开始时并不顺利,虽然最后取得了成功,但在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其实是在日常戒治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通过王某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身心康复阶段工作,甚至整个戒治工作,身体康复只是基础,而心理康复才是核心,而在现实工作当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严重阻碍着心理康复工作的开展: (一)戒毒人员日常心理矫治工作主体仍为戒毒场所民警,而家庭成员和社会团体受限于时间、知识水平等多重原因很难参与进来。 (二)教育内容不具备时代性和个体针对性,让戒毒人员很难接受。受限于场所硬件条件和警力配置,在大多数场所教育工作仍以“三课”教育为主,不能针对戒毒人员知识水平、身心情况开展差异化教育,导致大多数戒毒人员缺乏学习的兴趣。 (三)戒毒所心理辅导团队水平有待提升,大多数在戒毒所从事戒毒人员心理辅导的民警都不是专业出身,这造成戒毒所心理辅导团队整体水平偏低,能力不强,希望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进来。 (四)戒毒工作点多面广,基础工作庞杂繁复,仅仅依靠戒毒所管理民警,现阶段很难为每一名戒毒人员制定一份专属身心康复训练计划,在实际工作中全员采取同一份计划,只针对重点人员进行调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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