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张某,1955年6月出生,湖南湘潭县人,文盲,累犯,2009年12月,因盗窃罪,被湘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1年11月28日投入网岭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消极改造,违规抗改,政治改造虚与委蛇,监管改造偷奸耍滑,教育改造敷衍了事,文化改造拒不参加,劳动改造消极怠工。喜欢走监串舍,传播负面改造言论,经常偷盗他人生活用品,屡教不改、屡罚不改。性格暴躁、心胸狭窄,2017年10月因偷盗他人物品被杨某举报,张某殴打杨某至其轻微伤,被扣考核分300分。张某系监狱重点顽固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教育攻坚团队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心理测评三项举措深入了解张某家庭情况、身体情况、心理状态及犯罪史,全面分析张某顽固性、危险性根源。 1.成长过程:张某出生于1955年6月,湘潭县人,从小家庭条件困难,因此未读过一天书,文盲同时也是法盲,父母亲文化程度不高,对其管理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父母过世后,便形成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恶习。 2.社会经历:张某成年后,好吃懒做,习惯不劳而获。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水准低下。便游荡于社会,结交了一些社会不良朋友,整日混在一起挥霍玩乐,家庭条件困难,要不到钱,就和结交的朋友四处偷盗,曾于1982年被判刑10年,于1989年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于2009年再次犯罪被捕,此次判刑12年。 (二)入监改造表现 张某入监初期,基本能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但行为养成、身份意识极差,经常以身体有病为由逃避劳动改造。经了解,他目前无父无母,无妻无儿,只有一个弟弟,且兄弟关系不好,相互间往来少,无亲情关爱,无劳动技能,以偷盗为生。张某与他人关系紧张,经常偷盗他人物品。 (三)心理及生理情况 通过对张某进行EPQ人格测验,SCL-90心理健康测验,简明精神病量表等系列的测评。对比与分析测验结果,发现张某为外向—不稳定型人格,缺乏自制性、粗暴急躁、易生气、易激动,存在认知障碍与执拗、敌对心理。 张某因为年纪较大,且在社会上没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因此身体偶有小病小痛,但经医生检查诊断,张某的一些小疾病不影响他的正常改造。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张某文化程度低,对国家政策、法律、社会公德等方面的知识都很匮乏,加之与社会上的不良朋友交往密切,形成了对社会、对国家的不良认知。 2.心理因素:张某有外向—不稳定型人格,缺乏自制性、粗暴急躁、易生气、易激动,存在认知障碍与执拗、敌对心理。对他人的劝阻不予采纳,对干警的教育也无动于衷,因此经常有不服从管理的现象。 (五)矫治方案 1.对症施策,强力攻坚 教育攻坚团队通过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张某的情况,针对性的制定了个性化转化方案,采取情、理、法相融,多管齐下进行教育攻坚。 (1)以情融冰。张某系“三无”人员,有强烈的被抛弃感和孤独感。攻坚团队多措并举以情融冰,感化内心。一是让其感受包教警察的关爱。包教干警杨成同志在张某因肺结核住院期间,多次到住院部进行慰问,并自费购买生活必需品送给张某。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对张某给予节日慰问。张某感动的说:“杨队长,对我真好,比我亲人还亲。”二是让其感受政府的关怀。在监狱融冰行动中对其进行困难帮扶,解决生活实际问题。张某说:“政府没有抛弃我们这些犯罪的人,我要重新做人。”三是让其感受他人的帮助。安排他人每月对其进行一次关爱活动,如为其代写家书、在其生病时帮他洗衣服。在真情的春风化雨中,张某深深感受到监狱的关心和关爱,体会到了对他的不抛弃、不放弃,心扉慢慢打开,心理防线逐步放开,能主动向管教警察汇报思想状况,正常参加改造活动。 (2)以文促转。张某是文盲,开展扫盲教育提高他的文化水平,是教育转化张某的起点工作,也是关键工作。监区安排警察文化教师,也是攻坚小组成员杨成给张某进行扫盲教育。张某最开始对文化学习有抵触情绪,警察教师杨成耐心的备课,并想办法调动他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跟他宣讲监狱对学习的制度要求,软硬兼施,在经过半年的时间,张某基本达到脱盲的标准,能看懂一些法律条文和行为规范三十八条,并能简单的写出自己的改造心得。 (3)以理通心。张某在长期的环境影响下,形成了错误的认知,对偷盗的不道德性和非法性不以为然,通过管教警察坚持不懈的教育,在张某的抗改坚冰逐步消融以后,攻坚团队乘胜追击,讲政策,摆道理,攻克心理防线,以理通心。一是讲政策。对张某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结合正反两面的案例深入浅出为其讲解相关知识,将监规纪律,减刑政策等通俗化,让其知法、懂法、守法,牢记法律红线不能碰。二是讲道理。组织张某观看《感动中国》、《道德讲堂》等系列宣传片,安排参加道德教育宣讲活动,因势利导,引导他做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人。三是疏心理。从张某的心理测评分析,他是外向——不稳定型人格,缺乏自制性、粗暴急躁、易生气、易激动,存在认知障碍与执拗、敌对心理。为了更好的对他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监区安排了专职心理咨询师女警曾若兰对其定期开展心理疏导。以女性的细腻和温和,更容易搭建交流的平台,使张某对咨询师充分信任,对管教警察打开心扉,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倾诉出来。曾若兰对张某每次的咨询详细记录,咨询后与攻坚小组成员进行分析,从张某的认知上和性格上寻找突破口,在咨询阶段有针对性的对其人格障碍和认知障碍开展咨询,通过认知疗法,改变张某的不良认知,消除不良情绪,培养理性、平和、友善的心态。通过咨询,张某也逐步认识到自己的性格上存在的不足,在后续的教转阶段,攻坚小组正确的对其进行引导,使张某逐步有所改善,消除了与他人之间的紧张关系。通过三管齐下的教育改造,张某能自觉遵守监规监纪,提升身份意识,积极参加改造活动。 ④以规塑行。一是严惩违规行为。对张某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强化其监规纪律意识。二是要求熟背行为规范。给张某制定行为规范学习计划,要求每天背诵一条《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对背诵情况进行严格考核,2018年9月张某顺利通过监区组织的罪犯行为规范考试。三是规范行为养成。组织张某参加队列训练和行为养成训练,严格遵守生活、学习、劳动行为规范,让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 ⑤以法正形。张某法律意识的缺失,是导致他屡次犯罪的重要原因,监区长彭志谋系法律学专业毕业,亲自为张某年备课,利用晚间辅助教育时间为他普及一些国家的法律常识,让他认识到,什么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公民的权利有哪些,公民的义务有哪些,在社会上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应该怎么去做等等,张某在彭监区长的耐心教育下,逐步学到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2.定期评估,巩固提高 通过攻坚行动、攻心教育,取得初步的教转成果后,每月进行一次评估,制定和实施巩固方案。 (1)日学习日醒悟。每日对张某进行学习教育、要求他结合自己的改造行为进行反思,汇报改造思想,力求做到改造一天,收获一项,变化一点。 (2)正面引导强化。针对张某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心理和行为,采取三重激励法予以正面引导和强化。一是榜样激励。将其与改造积极的人员编入同一个互监组,让其亲身体会和感受到付出就有收获;二是物资激励。张某完成劳动任务后,对其及时予以物资奖励,让其体会劳动的价值,充分调动其劳动改造积极性;三精神激励。注重挖掘和鼓励他的闪光点,发现进步及时予以公开表扬。得到肯定后,张某改造热情明显高涨,能够积极、主动参与改造。 (3)实施筑梦行动。针对张某对生活无希望,改造动力不强的情况,实施筑梦行动,让他在希望中改造。一是树立标杆。向他宣讲改造积极分子积极学习劳动技能、掌握一技之长,释放后很快融入社会,成功就业,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案例,点燃他对生活的希望。二是培养技能。安排劳动能手对其进行一对一帮教,使他基本掌握服装加工技术,增强了改造信心。三是规划人生。通过“房、树、人”心理投射测验,发现他内心深处对亲情的渴望,据此为其绘制出狱后自力更生、回归家庭的蓝图,以此增强他的改造动力。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年的教育攻坚,张某的错误认知逐步得到改变,错误行为逐步得到矫正,树立起了改造信心。他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改造主动性明显提高,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月均考核在100分以上。2019年4月22日为张某释放日,教育攻坚组联系当地司法所将其接回,协调当地政府对其进行安置帮扶。 在本教育转化个案中,教育攻坚团队结构优化、专业性强,为教转成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攻坚过程中,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治方案,采取法、理、情综合施教,从思想、心理、行为上将罪犯重塑成一名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