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服刑人员胡某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胡某某,男,1988年3月出生,湖北省远安县人,初中文化。胡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2009年1月入监服刑,2015年11月由广东调入沙洋汉津监狱服刑。 (一)犯罪事实 2006年12月,胡某某应堂弟的邀请去广东打工,因其堂弟酒后与他人发生矛盾,邀约胡某某去帮忙。胡某某持刀前往,与多人发生口角并打斗,致两人死亡。 (二)个人经历 1.成长过程:胡某某出生在山区农村,是典型的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做生意,十岁以前一直随爷爷奶奶生活,老人对他过于溺爱,胡某某经常惹祸,读书成绩也一直不好。十岁以后,父母将其接到身边读书、生活,但由于生意太忙,陪伴时间较少,对他提出的要求都尽量满足。初中后,沉溺于网络游戏,成绩差。后进入职校学习,在职校期间,长期与社会闲杂人员厮混在一起,沾染了许多不良习气。 2.婚姻状况:犯罪时年龄较小,未婚。 3.社会经历:胡某某社会经历较为单纯,从职校毕业至案发仅两个月。 (三)现实改造情况 在广东服刑期间,胡某某因年龄及性格原因,很不适应监狱生活,产生巨大落差。经常不服从民警管教,与其他罪犯发生纠纷,多次受到警告、记过、禁闭等处分。对民警的教育也大都置若罔闻。2015年监狱公示要从广东调一批犯人到湖北,胡某某想着能回家乡,也是换环境,就主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10月份调入沙洋汉津监狱后,他发现,与之前服刑的广东监狱相比,改造环境有不少的差别,生活上也不太习惯,跟自己原来的想象差距很大。面对漫长的刑期,觉得看不到什么希望,思想情绪因此很不稳定,一直以“熬”和“混”的“无所谓”态度在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原因分析 1.法律观念淡薄 由于年少无知,胡某某对法律缺乏认识,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导致违法犯罪。 2.家庭原因 胡某某早期是留守儿童,从小受爷爷奶奶的溺爱,后期回到父母的身边,但因父母忙于生意顾不上他,极少关注胡某某的生活、教育及心理。加之胡某某沉迷于网络游戏以及后期在职校期间长期与社会闲杂人员厮混在一起,沾染了许多不良习气,导致胡某某性格上急躁、冲动,我行我素、不计后果。 3.自身原因 胡某某自小受溺爱,年少轻狂,性格上急躁、冲动,我行我素、不计后果,同时,因社会阅历浅,受不了委屈,本位主义思想和功利思想严重。 (二)胡某某消极改造原因分析 1.年纪较轻,没有定力 胡某某在犯罪时年纪较小,刑期较长,服刑改造以来,因年纪阅历的原因一直随心所欲,没有定力,改造上较为浮躁,表现好表现差全看心情。 2.心无畏惧,没有敬畏 胡某某的成长经历及犯罪,说明胡某某做事情不计后果,无所畏惧,对自己的犯罪也缺乏认识,对法律制度没有敬畏之心。 3.缺乏方向,没有信心 胡某某认为刑期漫长,看不到希望,一直在混天度日。缺乏改造规划和方向,导致改造失去了信心,破罐破摔。 (三)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的情况,并结合罪犯胡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胡某某正确面对现实,放下包袱,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因势利导,调动改造积极性 心结打不开,只能说明钥匙用错了。监区民警通过对胡某某的研判,发现胡某某年纪小,比较聪慧,家庭也完整,不应该如此消极。改造无动力,是没有找到有效的途径调动胡某某的积极性。针对胡某某的情况,监区民警多次细致研判,终于发现胡某某曾经跟人学过吉他,虽学的不怎么样,但总算是一个积极的爱好。民警研判,能否从这个爱好入手,调动胡某某的积极性。于是找胡某某谈话,询问他愿不愿意到监狱“阳光艺术团”担任电吉他手,他表示十分愿意,认为找到了一条“刑期变学期”的改造之路。随着岗位的调整,胡某某的改造有了好转,在改造中也能积极的参加训练,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 但过了没多久,随着岗位调整后的新要求,胡某某发现,在阳光艺术团中,既要刻苦训练吉他技能,还有定期的考核考评,同时劳动改造的任务也要完成,胡某某又有了一些动摇。 2.以情化人,找准改造的方向 兴趣爱好只是作为一个引子让胡某某有了一定积极性,但改造之路还很长,在新的岗位上,胡某某的情绪一直在反复,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怎样才能帮助胡某某找准改造方向,民警通过研判,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民警无微不至关心,始终不放弃。专管民警针对胡某某吉他技能较差,专门自费买来教材,鼓励胡某某学习。在胡某某遇到困难,彷徨时,为免于胡某某再次沉沦,给他讲正面典型的事例,鼓励他把加入艺术团看作一次改变自己的机会,用心感受文化的魅力,在服务监区文化建设中,开启自己的改造新生之旅。二是充分发挥亲情帮教的作用,让其感受亲情的温暖。针对胡某某小时候缺乏家庭的教育与温暖,在监狱开放日活动中,邀请他的母亲进监帮教,看一看胡某某的变化,鼓励胡某某积极改造。三是充分发动其他罪犯的力量,鼓励罪犯互帮互助、共同进步。针对胡某某的吉他爱好,监区安排有这方面特长的罪犯当他的“师傅”助其提高。胡某某在与“阳光艺术团”其他成员一起训练配合中,逐步懂得了相互协作、彼此尊重的处世之道。训练演出和习艺劳动不再是“畏途”而是精神的充实,在浓烈的文化改造氛围中,胡某某接受着一场心灵的洗礼。 3.以文塑人,重塑新生希望 转变需要一个节点,而胡某某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劳动工艺员,就是最好的说明。2018年,监区在罪犯中进行了一次投票推选习艺工艺员的活动,胡某某的得票最高,监区领导也很快研究、批准他担当这一重要岗位。胡某某事后感触很深,他说:“一是被人认可和信任的感觉真的很好。而要想被人认可和信任,就必需付出努力,特别需要专注地把该做的事情做好。我刚到这里时业务很不熟练,总是完不成任务,在警官和同改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学会了静下心来专注去做好一件事,而过去我从来没有这样专注过。这次既然大家投票给我,证明我做好了、做对了,自信心也增强了。二是人要有一种责任感。当工艺员是锻炼自己、提升自己的机会,也是一份新的责任,而过去这方面我是比较淡漠的。我母亲来看我,知道我在艺术团能够安心改造,提升自己的兴趣爱好,还能得到警官和同改的信任,非常高兴。在母亲看来,儿子平安,而且越来越成熟,就是最大的欣慰。这个时候,我也理解了母亲,更意识到了做儿子的责任。” (四)预期矫治目标 1.明确胡某某的改造目标 通过文化熏陶,文化引领,让胡某某明确改造个方向,积极改造。 2.制定胡某某的改造规划 民警和胡某某共同努力,使胡某某适应当前的改造环境,并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改造规划。 3.实现文化改造塑心魂的目的 通过文化熏陶,让胡某某浮躁的心,回归平静,由专注地做好一件事到做好每件。事,从而积极地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两年的矫治,目前胡某某的变化比较明显、进步很快很大,能很好地融入、适应监狱环境,不再是刚开始的那份吊儿郎当的样子,从最初的破罐子破摔变成了艺术团的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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