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监狱服刑人员程某某转化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程某某,55岁,河南延津人,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2020年10月19日入焦作监狱服刑。程某某入狱初期,因罪重刑长且性格孤僻,日常表现情绪低落,对改造生活不抱希望,拒绝与家属联系,抗拒与干警交谈,对他犯态度冷漠,思想包袱极重,结合程某某犯罪动机和自杀经历,判定程某某有严重的轻生思想。2020年10月排查其为自杀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分析风险成因,做到有据可循 罪犯自杀的原因是复杂多变的。鉴于程某某异常表现发生在入监初期,不属于突发事件造成情绪巨大波动类型,应全面结合程某某具体情况分析自杀风险成因。 (一)主体影响 程某某入狱时53岁,因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导致程某某对刑满出狱无望; (二)文化程度及职业影响 程某某文化程度较低,一直从事体力劳动,实际欲望与个人能力不符,长期积压对生活不满; (三)生活及社会环境影响 程某某因养育子女,操办子女婚礼等,长期承受债务压力,面对压力又缺乏解决能力和纾解渠道,导致思想焦虑; (四)犯罪动机及犯罪后果影响 程某某在面对矛盾时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差,主观放大问题困难程度,对事物的理解和判断容易产生偏激,遂产生“同归于尽”的错误思想,导致走向犯罪道路,入狱后程某某又难以接受人生道路上的巨大落差和转折,同时面临无法解脱现实困境、减轻家庭负担现状,难以承受思想压力。 二、制定转化方案,做到有的放矢 经过对程某某犯罪风险成因的科学分析研判,五监区找准问题根结,制定了三步走的个性化转化方案。 (一)去除思想包袱 针对程某某对家庭、子女的强烈愧疚情绪,切准突破点,与程某某家属联系沟通,给程某某传达赔偿被害人后,子女事业稳步提升,家庭经济状况逐渐向好,逐步弱化程某某对家庭的负罪感,进一步消除思想包袱; (二)重拾生活希望 自杀风险罪犯心理多数存在主观扩大所处困境,失去生活希望,忽略亲属感受的特点,针对程某某思想状况,对程某某进行心理重建,缩小悲观思想权重,强化其对“生”的留恋; (三)建立改造信心 消除程某某自杀风险后,进一步强化教育转化,树立改造目标,善用易实现的“小目标”积累正向激励作用,重新建立起改造信心。 三、缜密部署实施,做到扎实有效 在顽危犯的具体转化工作中,对于风险的控制与化解是转化的关键,能否实施有针对性且行之有效的转化手段考验着干警的执法与教育改造能力。五监区在对程某某的改造过程中结合其性格特点,突出关怀感化作用,阶段性总结转化成效,在利用监管措施防范控制其自杀风险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教育转化。 (一)坚持高风险期防得住 在转化工作初期,应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第一工作重点,对程某某的自杀防范也应从治标入手。 1.加强监管防范。通过加强互监组及时收集程某某改造状况,重点了解程某某精神状态、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言论,强化夜间布控,谨防程某某脱离互监组,消除程某某自杀客观可能; 2.强化亲情帮教。以程某某对家庭的愧疚心理入手,打亲情牌、算亲情账,经过干警沟通协调,程某某子女在亲情电话拨打过程中,称其目前收入稳定,能够负担因民事赔偿导致的家庭债务,改变程某某“自己没本事,没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又成了家庭的负担”的错误认识,程某某因此出现愧疚与欣慰叠加的情绪表现,扭转了以往完全拒绝与人交流的状况; 3.加强个别教育。经过干警教育谈话,深入分析其家庭现状,强调程某某妻子、子女对其的关心和期盼,使其明白自己依然是家庭的精神支柱,如果轻生就会让子女背负一辈子良心债,逐步从“想法死”管控到“不能死”直至教育转化为“不想死”。 (二)坚持低风险期稳得住 在初期治标的基础上,程某某自杀风险有所降低,但仍处于情绪反复状态,做好监控的同时,仍要进一步提升转化深度。 1.进一步提升亲情感化。高频次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积极拨打亲情电话,强化亲情联系,在此过程中,家属鼓励其面对现实、积极改造、保重身体,从而断绝其轻生念头。 2.进一步加强干警关怀。因其在社会生活中时常感到不如意,性格较为自卑且又“爱面子”,针对该性格特点,干警在教育谈话过程中鼓励其说出生活中遇到的小困难,如买不到信封,查询消费卡等,及时帮助其协调解决,使程某某感受到关心和温暖,重拾生活的希望。 3.进一步增强环境影响。监区干警充分利用“同理心”的“抱团取暖”作用,用有相同亲身经历的罪犯在日常改造中对其进行正面影响,随后程某某逐渐可以打开心扉,出现积极面对生活,安心服刑改造的具体表现。 (三)坚持考察期守得住 通过扎实推进教育转化,程某某精神面貌得到明显转变,基本消除自杀风险,需持续巩固转化成效,使程某某走向正确的改造道路。 1.持续做好风险监管防范。进一步加强互监组包夹和个别谈话的工作,将其出现不良行为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2.持续发挥亲情感召作用。监区利用接见前谈话引导其子女给程某某表达盼望其早日回家与孙子孙女共享天伦之乐的期望,以对亲属的“牵挂”换对生活的“留恋”,从而彻底放弃轻生思想,通过该措施的推进,程某某从曾经的拒绝和家属联系转变为积极主动联系,并表露出要积极改造争取早日与家属团聚的想法; 3.持续引导积极规划改造。监区干警积极帮助其建立改造规划,将刑期化整为零,眼光放长,目标放短,一个阶段一个目标,强化激励措施,使其看到回归社会的希望。至此程某某对干警表现出强烈的感激之情,主动递交感谢信,向关心帮助他的干警表示感谢的同时,表达了自己曾经轻生的想法,深入剖析了自己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详细规划了自己的改造路线,表示今后将积极改造,尽可能用积极劳动减轻家庭的负担,积极学习生产技能,希望在未来成为技术骨干,严格遵守监规狱纪,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系列的转化措施运用,程某某精神面貌得到了根本性转变,与他犯相处融洽,主动与干警谈心谈话,渴望与家属进行联系,积极参与劳动改造和“三课”学习,未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该转化案例的成功经验,为探索长刑期非突发性自杀危险犯教育改造工作拓宽了实践路径,在无暴力倾向的自杀危险犯改造工作中,应重点使用多重感化手段,找准问题根源对症下药,突出教育改造人性化的本源优势,切实发挥教育改造攻心治本作用,从而增强服刑人员改造的内在驱动力,真正走上改造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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