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杨某,男,初中文化程度,1997年8月6日出生,重庆市涪陵区人,未婚。杨某于2016年10月20日因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4年6个月。2016年5月27日至5月28日期间,杨某与孙某、张某共谋抢劫,在涪陵城区商务酒店、网吧等地,采用打耳光、脚踢、砖头、木棍等威胁,劫取冯某、张某等人数额不等的人民币和手机等物。杨某自投入监狱改造以来,表现出恶习较深,行为养成较差,与他人时常发生冲突矛盾,劳动改造上消极怠工,对民警的管理阳奉阴违,教育转化具有极大的顽固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杨某出生在农村,成长在农村,混迹于城乡结合部,由于家境较差,主要成长经历有,一是其母亲因家庭矛盾杀害其父亲后入狱服刑,造成了杨某的心理受到极大刺激;二是杨某自幼因未受到良好的家庭管教,且长期与社会人士来往,甚至受到诱导,具有吸毒史;三是杨某法律意识淡薄,社会恶习较深,同时杨某性格表现出较为暴躁、偏激的特性。 2.社会经历:杨某因幼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无长辈得以细心照料,导致其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其长期与社会人士来往,养成较为暴躁、偏激的性格。杨某自小学后便无心学习,长期厮混于网吧等场所,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人生观。杨某法律意识淡薄,妄图通过暴力手段获得自己上网、吸毒的资金,最终导致犯罪,被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二)入监改造表现 1.不适应改造环境。杨某自入监以来,杨某好逸恶劳的恶习较深,从根本上轻视劳动,并对劳动习艺不屑一顾,在监区改造近半年仍未完成对劳动岗位的适应。 2.性格孤僻,常与他人发生矛盾。在改造中,杨某自改造以来,常吹嘘自己在社会上的种种经历,爱出风头,爱替他人逞强,同时听不得同改的提醒,时常因小事与他人产生矛盾甚至冲突。 3.抗拒民警教育管理。杨某习惯了社会上的自由散漫,很难接受监狱监规纪律的约束,长期未遵守监狱规范化管理,时常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尽管民警三番五次对其进行教育引导,但杨某极度缺乏安全感,心理有较强的封闭性,对民警的教育谈话总是充满抵触情绪,导致民警的教育效果不大。 (三)心理行为表现 民警对杨某进行心理测试,其SCL-90、COPA-1测试综合评估结果为:杨某性格暴躁固执,人际交往能力差,对前途缺乏信心,对人生感到迷茫痛苦,内心敏感多疑,自尊心较强,戒备心较强,与现实表现基本吻合。 (四)攻坚教育难点 1.认知因素 杨某的家庭已经破碎,其受教育程度低。杨某法治意识淡薄,因其青少年时期长期无人管教且长期与社会人士来往,导致杨某价值观、人生观较为扭曲、社会恶习较深。入监以来,杨某内心极度不适应监狱环境,封闭心理,对民警的管理阳奉阴违,且性格暴躁、偏激,易与他犯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导致民警难以管理。 2.性格因素 杨某极度缺乏安全感,奉行暴力主义的错误观念。杨某性格暴躁、偏激,不接受他人对自己的指正,奉行错误的价值观念,常通过争强好胜来体现自身的存在。 3.心理因素 杨某心理方面极度缺乏安全感、自卑感强,内心十分封闭,不接受他人交流,从不反思自身行为与问题,缺乏自我纠错能力的意愿。 (五)矫治方案 综合罪犯杨某的日常表现、直接管理民警与心理测试结果的综合分析,监区对杨某的个别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监区重点罪犯管理,成立了攻坚教育小组,安排专职专人找其个别教育谈话。个别教育做到了循序渐进,针对症结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引导工作,促其心理和生理逐渐好转,达到个别教育的效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转化措施入手: 第一,攻坚民警充分运用个别教育手段、技术、方法,通过沟通,打破杨某的心理防线,建立起民警与其的信任基础,使得杨某能理解民警的管理,从而打成转化教育的初步目标。 第二,运用心理矫治、帮教,团体活动等手段,进一步使其能融入监区改造环境,增强其在改造环境中的社交能力,培养其感恩意识,进一步达成的转化教育目标。 第三,深入宣讲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入脑入心,使其懂义利、明是非、敬法度、尚道德、讲诚信,培养其改造成就感,实现个人价值,扭转杨某的劳动观、价值观、人生观,淡化杨某的社会恶习,使其能积极面对接下来的服刑改造,以崭新的面貌面对未来的人生。 (六)预期矫治目标 1.短期目标:使杨某适应改造生活,接受民警的教育,初步扭转其思想与行为,增强在监狱服刑的适应能力。 2.中期目标:以亲情帮教的形式,使杨某在思想上有所寄托,有努力改造的目标,增强其自我戒除恶习与转化的内驱动力。 3.长期目标:使杨某能建立健康心理、道德修养、法治意识。建立良好的人格,获得心灵的平静,提高积极向上的改造动力,最终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教育改造成效】
(一)建立信任,做好沟通基础工作 杨某因在社会上有吸毒行为,导致其肠胃长期出现胃痉挛、胃炎等问题,杨某长期受到病痛折磨,民警为了有力转化杨某,不仅及时带其就医治疗,更是在其住院期间,多次关心其病情,对其进行思想疏导,经过近半年的就医治疗,杨某病情得到缓解,同时对民警的教育工作有所认同,不再顽固地抗拒民警的管理,并能定期汇报自身改造情况。 (二)亲情帮教,建立起精神寄托 经过几个月的教育攻坚工作后,虽取得了杨某一定的信任,但其杨某恶习较深,心理问题依旧突出。民警个别教育中了解到,杨某的母亲因服刑改造多年,母子两人长期未联系,杨某表露出对母亲的思念,希望有机会能与自己的母亲通话的意愿。经过研究,监区通过多方协调,终于联系到女子监狱杨某母亲的服刑监区,达成亲情帮教共识。在春节期间,杨某与其母亲进行了通话。在通话中,杨某听到了母亲亲切的话语,嘱咐与思念之情让杨某感动、愧疚,悔恨的泪水瞬间奔涌而出。监狱民警以此为攻坚教育契机,积极培养杨某的亲情与责任。通过民警的努力,杨某表示出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辜负母亲期望。在亲情的呼唤下,杨某长期泯灭的内心终于被唤醒,久久压在其心灵的坚冰也开始消融。 (三)培养改造成就感,建立改造自信与动力 为进一步建立杨某的改造自信与积极性,加快其适应改造环境,主动融入集体生活,民警安排杨某兼职桌席席长,协助民警维护开饭纪律。通过一段时间的履职,杨某逐步适应了监狱的改造环境,同时知道民警管理的辛苦。分监区民警在点评会上多次表扬了杨某的转变,并给予鼓励。杨某在改造中得到了他人的肯定后,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在行为与思想上有了较大的转变,开始在乎别人的看法,并能积极控制自身言行,能有效克制与他人发生的矛盾冲突。杨某在而后近10个月的改造中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个行政奖励的时,主动找到民警,表达了自己的感激,并对民警表态,他会努力改造,力争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回到亲人身边,用自己的余生回报社会,回报家人。 通过监区集体对杨某的改造过程情况,我们可以看到:首先,要做到政治改造引领文化改造的教化功能,发扬公平正义的法治文化,感受公正文明的执法中感受公平正义,培养自信自尊,聚集改造正能量;其次,通过采用针对性地教育攻坚手段,才能切实提高我们教育改造工作的时效性,对症下药,才能准确地找到攻坚转化的切入点,进而打开教育转化的新局面;最后,杨某的犯罪根源,属于典型问题少年得不到及时的家庭教育矫正,其内心极度缺少家庭的关爱和社会的帮助,需要建立其内在的改造驱动力,并通过持之以恒的感化才能从根本上打开其封闭的内心,实现转化教育目标,这就需要民警巧妙地引入亲情帮教、心理矫治等手段,逐步瓦解其问题根源,建立起精神寄托,也是较为有效的教育转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