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曾某某,男,37岁,广东省深圳市人,因犯故意伤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2016年11月入监,身体健康。 曾某某自入监以来,获得表扬6次,违规违纪2次,累计扣35分(2019年2月13日扣5分,2019年8月3日扣30分)。2019年年初,因刑事政策调整,导致减刑退档,曾某某失去了服刑期间唯一的减刑机会,因此曾某某对减刑制度、监狱的管理产生强烈抵触情绪,出现了心情沮丧,消极改造的情况,并扬言让家人到监狱讨要说法,自己出监后要继续到政府各级部门反映自己的减刑问题,有发生“三涉”事件的可能。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1.娇生惯养的成长环境。曾某某(父母香港籍),从小家庭生活条件优越,上面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曾某某作为家中最小的儿子,从小娇生惯养,养尊处优,造就了其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 2.不良社会交往。曾某某因交友不慎,和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以至初中没有上完就辍学混社会,开始时跟着所谓的“社会大哥”充当打手,收保护费,感受到违法犯罪带来的巨大利益后,更是无法收手,最终逐步变成深圳市沙井街道一代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 (二)现实改造表现 曾某某入监后,一开始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劳动,每个月劳动改造都能超产。在日常改造过程中,性格比较外向,和其他同改正常交流,没有和同改发生过明显冲突。通过警察的日常谈话,以及其他服刑人员的反映,曾某某曾表示自己刑期不长,又混过社会,不想和别人发生冲突,只想顺顺利利的过完自己的刑期,但是如果有人惹到自己,自己也不会怕事,绝对不会忍气吞声,有明显的暴力倾向。 曾某某的犯罪具有涉黑性质,2019年因刑事政策调整导致减刑退档,从此曾某某改造失去动力,改造积极性下降,错误地认为减刑退档是监狱的问题,出现了不满监狱的管理制度,不服管教的倾向,并扬言自己出监后要继续讨要说法,去法院、检察院闹一闹。 (三)心理行为特点 曾某某性格外向,比较健谈,但是对自己之前的犯罪行为不愿多说,防备心较重,很少与他人谈及自己的犯罪事实,总是躲在“面具”的后面,让人很难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通过与曾某某的日常谈话和与其家人的短信交流情况,发现曾某某平时比较有主见,坚持自己的观点,很难受他人影响。入监后,曾某某对自己的犯罪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悔意。从心理测试个性分COPA来看,曾某某P4从属分1分,非常低,也印证了其比较有主见,独立性较强的心理特点。 从家庭关系来看,曾某某对家人比较在意,2019年得知家中奶奶生病后,非常担心,多次打电话专门向家人了解奶奶的身体情况。平时和姐姐电话、短信比较频繁,关系融洽,经常互相交流生活、工作等情况。 (四)教育矫治难点 1.复杂的参加黑社会经历,内心扭曲。曾某某在社会上长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遇事不懂忍让,自制力差,性格易冲动,容易与同改发生冲突。过早踏入社会,以自我为中心,形成了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缺乏规则意识,习惯于用自己“混社会”的方式看待和解决问题,难以接受他人的意见,比较固执。 2.不合理认知产生严重抵触改造情绪。因刑事政策调整导致没有机会减刑,对监狱的管理制度和分监区警察产生不信任,认为是针对自己,对退档不理解也不接受。 (五)教育矫治方案 1.循序渐进,适当共情,建立信任。通过摄入性谈话,了解其生活史、成长史、犯罪史以及自我评价,循序渐进地开展教育谈话。适当共情,对其入监以来取得的改造成绩,尤其是一直超额完成劳动改造任务表示肯定和表扬。对其最大的心结——减刑问题,在谈话中表示理解,逐步建立信任关系,促使其逐步敞开心扉,产生与警察交流的意愿。一段时间后,曾某某感受到分监区警察的关心,愿意将自己不能减刑的困惑说出来,将自己的不良情绪发泄出来,心理压力得到缓解。 2.采用合理情绪疗法,帮助树立正确认知,引导合理发泄情绪。曾某某作为涉黑性质服刑人员,有明显的暴力史和暴力倾向,对其明确要求遇事克制情绪,指出通过错误方式发泄情绪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同时,引导其通过合理的方式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安排其老乡同改多与其聊天开导,分监区警察与其谈话舒缓压力,安排其到宣泄室进行情绪宣泄。通过合理情绪疗法,帮助其改变减刑引起不良情绪的错误思想和观念,矫正不良想法,改善与同改的关系,构建合理信念。 3.以亲情入手,引导曾某某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不良后果,促使真心悔改。曾某某奶奶卧病在床时,根据其亲情观念较强的特点,及时加强个别谈话,引导其看清因犯罪身陷囹圄给家人带来的伤害。结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其认识到黑恶势力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促使其真心悔改。 4.结合成长史,剖析犯罪深层次的原因。结合曾某的成长史,帮助其认识到从小家庭条件优越,而自己任性顽劣,过早的踏入社会,辜负了家人对自己的关心和关爱,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毛病,交友不慎更是一步步滑入了犯罪的深渊,无法自拔。 5.解读政策,引导合理途径表达诉求。耐心解读减刑政策,讲解新政策出台背景,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同时严正告知不按正当程序表达诉求,可能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不良后果。
【教育改造成效】
1.攻坚警察评价。经过一段时间教育,曾某某表示悔罪,后悔自己曾经参加黑社会,给家人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对分监区的警官能够信任,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能够合理表达诉求,虽然对减刑政策仍然不认同,但相信这不是监狱的问题,也表示会用正当途径表达诉求,出监后也不会采取过激行为;表示自己虽然不能减刑,仍会积极改造,遵规守纪,尤其在劳动上不会放松。 2.他犯评价。曾某某所在小组同仓犯反映,曾某某不会像以前一样容易情绪激动,能够理性地和同改讨论减刑政策,人也变得开朗,脸上有了笑容。 3.社会评价。曾某某于2019年8月份出监,到目前为止,在社会上未采取过激手段表达自己的与减刑有关的法律诉求,未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