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男,1974年11月出生,河南省浚县人,小学文化。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现在河南省焦南监狱服刑。 张某拒不认罪,自称患有多种疾病,在服从管理和分配方面消极被动,不能适应改造生活节奏,由于改造动力和改造目标缺失致改造态度消极、人际关系不和谐,整体改造表现较差。因此,监区将其确立为重点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罪犯犯罪原因分析 1.成长过程:张某自述与妻子离开河南老家在北京漂泊多年,曾从事多种行业,长期租住在北京市郊农村,周围人群鱼目混杂,缺乏归属感和安全感。 2.社会经历:张某长期生活于社会底层,以打零工为生,养成低劣的道德习惯;张某多年无正当职业,无持续稳定经济来源;张某仅小学文化,法律意识淡薄,性格暴躁,思想偏激。 3、犯罪原因:张某因安全感缺失导致产生过度自我保护,加上法律观念不强和性格原因,最终致其走上犯罪道路。 (二)教育矫治的难点和着力点 1.思想方面:张某不但不承认伤害别人的事实,认识不到犯罪的危害,还认为自己才是被害方,并对无罪申诉抱有极大幻想。这是其不服从判决、拒不认罪的主要原因。在个别谈话教育过程中,强化形势、政策等思想教育,帮其寻找改造动力,鼓励张某走上正确改造道路。 2.性格方面:张某的偏激、固执性格不易扭转,改造难度较大。可循序渐进加强引导,由监区心理互助员加强心理干预,由承包干警加强个别谈话,让其先认识到自身性格缺陷,进而逐步解决性格问题。 3.习惯养成方面:张某长期沾染的不良社会习气,是行为养成的重大障碍,因此需要重点对其生活习惯进行改造,挑选“三观”较正的互监组成员,逐步培养其良好习惯。 (三)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鉴于以上分析,我监区坚持寓教于管,管教结合的原则,突出日常教育,把教育转化贯穿各个环节,制定了教育矫治方案,帮其找寻改造目标与动力,引其重拾对改造生活的信心。 1.加强教育,重点关注。监区针对张某情况制定了具体教育转化方案,要求用最短时间见到成效。安排心理互助员进行贴靠关怀,罪犯互监组成员和监督岗实施紧盯,重点关注张某言行,及时报告其思想动态。 2.感受回归,建立信任。从个别谈话中得知,张某自从调入焦南监狱以来,漂泊感渐消,归属感渐浓,愿意与身边人沟通。监区以此为突破,安排与其经历相同的互监组成员现身说法,用性格开朗乐观的服刑罪犯帮其进步,用积极乐观的改造心态去影响张某,促进其正常人际交往能力的均衡发展。承包干警多次谈话教育,逐渐建立了信任关系。 3.因势利导,断绝幻想。张某十分关注减刑假释政策,减刑愿望非常强烈。监区因势利导,安排专人结合张某刑期结构和现行减刑假释政策详细讲解减刑假释的条件、幅度、考验期等知识。在拨打亲情电话时,张某大儿子告诉其进行无罪申诉的难度极大,并劝其好好改造,争取减刑。张某遂接受现实,断绝了无罪申诉的念想,逐步产生争取减刑的打算。 4.把握时机,合理分配。监区把握时机,根据本人意愿,充分考虑张某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承受程度等因素在劳动分配上进行了合理化安排。首先,分配其到劳动强度较小的质检组;其次,科学制定劳动定额;最后,责令该组长对其多一些耐心和鼓励。经过几天磨合后,张某发现自己通过努力也可完成劳动任务后,其心态发生了较大转变,其积极性大增,对自己通过积极改造实现减刑的梦想充满信心,遂在很短的时间内适应了质检岗位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教育改造成效】
张某于2022年1月24日,主动找到承包干警承认其犯罪事实,对自己的错误思想做出了深刻检讨,体会到自己的罪行给家庭带了重大影响,并要求签署《罪犯认罪悔罪书》。至此,经过教育转化,转化效果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如下: (一)感恩教诲,敞开心扉。 经过干警的不懈努力,尽快打开了张某心扉,张某表示很信任其承包干警,感激干警在人生低谷期对自己的关心,在分配劳动岗位时给自己的照顾。张某从内心觉得“家乡人”没有放弃他,切实认识到自己当初的言行过激,过于自我,大错而特错。 (二)恢复开朗,宽容待人 张某性格也逐步恢复开朗,愿意与同监舍他犯进行沟通,敞开心扉与人交流,分享其在北京的经历和感悟,传递多数人都能接受的正确能量。在监舍管理中,服从分配,接受管理。人性的改造是很困难的,但张某现在能够从自身找问题已经向前进步了一大步,在宽容待人方面仍需进一步的改变与进步。 (三)树立目标,积极向好 张某在生产方面,张某找到生产的乐趣,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经常向技术能手请教劳动技巧、交流劳动体会,使其在劳动中找到认同感及自身的价值,从而树立积极完成生产任务的目标。随着劳动熟练程度的增加和生产技术的提升,张某心态也持续向好,朝着用遵规守纪、积极改造争取减刑的方向逐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