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某月某日李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入院治疗。 资料摘要 某某人民医院XXX号住院病历摘要: 李某某,男,主诉头、腹、腰外伤2小时。 现病史:患者于2小时前坐电动车从后面来的机动箱货车从侧面把电动车撞翻,不知身体何处着地,伤后意识不清,持续数分钟。具体不详,醒后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腰部、腹部,未经任何处理来我院,在门诊给予CT检査:头颅扫描未见异常,腰椎未见异常,腹部肠管内积气伴液平面,门诊以“头腰外伤”收住院。 专科情况:头顶部肿胀,可见约面积4×4cm,压痛,无波动感,未触及骨质异常,中下腹压痛,无反跳痛、腹肌紧张,肠鸣音减弱,左腰部可见擦伤伴青紫肿胀,面积8×4cm,压痛,无波动感,未触及骨质异常,腰椎压痛,未触及骨擦感。 诊疗情况:腰椎MR示:L1椎体轻度压缩骨折伴骨髓水肿;L2椎体轻度骨髓水肿。住院期间给予相关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1.腰椎压缩性骨折2.脑外伤后综合征3.腰部挫伤4.腹部损伤5.挤压综合征6.脊髓损伤?7.高脂血症。 出院情况:腰部压痛,活动功能稍受限,双下肢肌力肌张力正常,神经系统无病理反射引出。 住院17天。
【鉴定过程】
本鉴定中心鉴定人员于2021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李某某进行鉴定。 (一)查体情况 自行进入检查室,神清语利,查体合作;诉腰部不适,活动不便。查体:腰部叩击痛,活动稍受限,体表未见明显异常。余查体未见明显异常。 (二)阅片情况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人民医院XXX号MR片示:L1椎体压缩性骨折伴骨髓水肿,压缩程度未达1/3,L2椎体轻度骨髓水肿。 2020年某月某日某某人民医院XXX号MR片示:L1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未达1/3。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情、送检材料,结合本鉴定中心查体及阅片情况等,综合分析如下: (一)关于伤残等级评定 2020年某月某日李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头、腹、腰外伤,行保守治疗,临床诊断为:1.腰椎压缩性骨折2.脑外伤后综合征3.腰部挫伤4.腹部损伤5.挤压综合征6.脊髓损伤?7.高脂血症。目前伤情基本稳定,符合鉴定时机。 目前查体见:腰部叩击痛,活动稍受限。阅送检影像学片示:L1椎体压缩性骨折伴骨髓水肿,压缩程度未达1/3,L2椎体轻度骨髓水肿。分析交通事故致李某某L1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未达1/3。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之规定,目前李某某尚不构成伤残等级。 (二)关于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分析交通事故致李某某的主要损伤为:腰椎压缩性骨折。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9.1.1及附录A之规定,建议李某某的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
【鉴定意见】
1.李某某因交通事故致L1椎体压缩性骨折,保守治疗,压缩程度未达1/3,目前李某某尚不构成伤残等级。 2.建议李某某的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