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5日,辽源市龙山区某街道居民韩某来到辽源市龙山区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称其邻居李某将其空调安装在正对他的卧室窗户正上方,噪音非常大,打扰了他家的生活休息,其多次找李某家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噪音扰民问题,李某称安装空调位置没问题,物业推三阻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此,韩某情绪激动找到调委会,请求调解员出面,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调解过程】
调解员初步了解问题后,4月6日派3名调解员到韩某家查看情况,经过调查与走访,认定李某家的空调安装位置确实存在不当且噪音较大的问题。于是调解员联系到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也多次来到韩某和李某家进行调解,可是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空调安装需要人力还有安装费用,所以李某家不愿意再次重新安装,如重新安装需要韩某家出费用,韩某不同意,多次调解无果物业也就不想管了。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调解员又查找了邻里之间的相关法条,做好准备后,于4月7日电话联系到了李某跟韩某、物业工作人员,通知他们一并来到调委会参与调解,人员到齐后调解员说明调查情况和纠纷事实,向李某讲解了《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指出李某家的空调声音已经影响到韩某家的正常生活,其应当解决空调噪音问题,排除妨碍。调解员在讲解法条后,又从情理方面讲到,邻居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有能帮忙的时候,互相退一步,大家都方便。 调解员以案说法、以情说案,从中国的传统美德,到法律上的规定,对李某与韩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教之以法,使两人明白了法律赋予他们的责任、义务,最终两人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讲法说理,耐心说服和积极引导下,双方于4月7日两家达成如下协议: 1、李某将自家的空调器重新安装在指定位置,并调校好空调外挂机,降低运转声音。 2、重新安装空调费用由李某自行承担。
【案例点评】
本案难度在于让李某与韩某消除隔阂,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承担邻里间生活的责任与义务。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了解居民群众诉求,对居民的正常权益,要积极有力的保护。在调解员调解的纠纷中,邻里纠纷所占的比重非常大,调解员需要面对不同心态、不同年龄的人群,这就需要调解员学会观察,有耐心,有方法,重细节,对蛮横的当事人要直言相告,对急躁的当事人要耐心劝解,对痛楚的当事人要婉言抚慰。同时调解工作中要善于使用技巧,要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用法律事实说话,让人信服,以此推动纠纷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