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危险犯段某,1987年12月17日出生,小学文化,河北饶阳人,段某因破坏易燃易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2017年11月17日入狱。段某沉默寡言,不易暴露思想,角色转换难度较大,对自己服刑人员身份不能够接受,对改造环境抵触心理较强,消极怠工,改造困难。自幼跟随祖父,近期祖父病危,加之受教育程度低,法律知识匮乏,整日心事重重,包组队长对其谈话时含糊其辞,有抵触情绪,种种表现和行为存在改造隐患,甚至不服管理,抗拒改造。经监区全体干警会审核,于2018年4月3日被评为顽危犯并成为挂牌攻坚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段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亲早逝,祖父多病,家境贫寒,母亲忙于生计,从而忽略了对段某的成长教育。 2.客观原因:段某受教育程度低,只有小学文化,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是非观念不明显。 3.主观原因:段某价值观扭曲,被贪欲侵占理智;藐视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心败坏,无视国家利益。 (二)顽固成因分析 1.主观原因 (1)段某沉默寡言,不易暴露思想。 (2)罪犯身份意识差,对改造环境存在抵触心理。 (3)对管教干警存在抵触情绪。 (4)自我调节能力差,心理承受压力差。 2.客观原因 (1)自幼跟随祖父,近期祖父病危。 (2)跟家人联系不上。 (三)教育转化不利因素 1.段某沉默寡言,不易暴露思想,别人很难走进其内心世界。 2.段某心理扭曲,非正常人思维想问题。 3.段某身份意识差,不能踏实改造。 4.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 5.容易走极端,自伤自残或自杀以达到抗拒改造的目的。 (四)教育转化有利因素 1.与祖父关系甚好,可以利用亲情唤起该犯改造积极性。 2.段某时刻都在想如何联系家人,如何获取家人的消息。可以以此为突破口,想办法联系上其家人,通过家人的配合达到转化该犯的目的。 3.段某虽性格孤僻,但精通水电、维修等,可以通过谈起喜好、聊其长处进行激励,调动该犯改造积极性。 4.段某并没有真正抗拒改造的决心,主要是以这种极端方式保护自己,从而不被别人欺负。 (五)矫治方案 通过对段某进行系统的详细的个案分析,并结合段某日常改造表现,围绕“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这个大的方向,对症下药,为段某进行了“私人订制”的具体的个别矫治方案。简单来说就是“四字经”法,即“拉”、“听”、“熔”、“治”。 1.“拉”是基础。通过拉家常式谈话方式,目的是让段某放下戒备心。拉什么?怎么拉?什么时候拉?这是着重考虑的几个问题。在“拉”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这么几个原则: (1)让段犯坐下。一是体现对段某的尊重;二是有利于与段某的视觉交流;三是有利于减轻段某的身体疲劳和紧张情绪。 (2)迂回战术。了解段某情况后,不能单刀直入,刻意从家常开始聊起,而是以讲人生、讲政治这种渐进式和很自然的关心式的口吻打开话匣子。从伟大祖国、伟大的党、中华文化等这种思想政治层面入手,让段某认识到自己的这点痛苦是多么的渺小。 (3)适当幽默。目的也是让段某消除紧张情绪,放松下来。 (4)留有余地。不要随意答应罪犯的任何要求,当罪犯提出要求后,也不要逃避,违反原则纪律的有理有据的拒绝,相对合理或者在原则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也不要立即答应,可以跟他说会尽快向领导汇报,帮忙争取,事后请领导拍板。无论结果如何,一定要给罪犯回馈,否则功亏一篑。 2.“听”是关键。要想教育转化罪犯,必须要走进罪犯的内心世界,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真正了解罪犯,从而制定切实有效的转化方案。走进罪犯内心世界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倾听罪犯心声。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达到倾听的目的。 (1)随时准备为段某留出充足的时间敞开心扉的诉说自己的内心。 (2)充分利用会见、亲情电话的监听与回放,他会直观的将自己内心的最真实的想法毫无保留的告诉家人,我们从中可以获取丰富的信息。(说明:通过兄弟单位配合、同学朋友介绍等和段某家人取得联系并达成初步共识。) (3)“罪犯心情晴雨表”能很好将段某一天的心情直观的表露出来,利用此项工具结合段某平时的表现进行“私人订制”的个别谈话教育。 (4)有效利用罪犯心理测试等工具,及时把握段某心理状态。 (5)有效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理念,比如鹿泉监狱“监狱心理情景剧”、张家口监狱“话吧”,为段某提供一个能够尽情释放自己内心世界和情绪的有效环境。 3.“熔”是目的。就是情感熔化,使段某以诚相待。上学的时候老师经常说,我们是一个集体,是一个大熔炉,其实,监狱也是一个大熔炉,个别教育的目的就是将顽危犯、重点犯熔化掉。为了能更好更快的转化段某,除了个别谈话,还要采取个别接触的教育方法。就是主动、有意识的采取“身教”,精神感染等接触段某,既充当段某的“道德老师”又扮演了“父母”言传身教。通过拉家常,段某放下了戒备心;通过倾听,段某也愿意将内心想法倾诉出来。可以试着问以下几个问题:1、你是谁?扮演什么角色?儿子?父亲?2、家里还有什么人?3、家人对自己如何?4、你应该怎么做?是继续违规抗改、不服管理、自伤自残还是遵守监规、参加劳动,争取早日释放。 白居易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情感熔化是与罪犯建立互信的手段。我们开展个别教育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教育,使罪犯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监狱管理规范以及我们的要求参加劳动、接受改造。通过满足对方迫切的情感需要,得到其肯定性质的体验并引起对方情感共鸣,对摧毁罪犯对抗的、消极的心理防线,促使罪犯的改造有独特的渗透功力。作为周围的陌生人,我们虽然无法通过“身临其境”感受罪犯的过往经历,但能通过和罪犯情感互熔了解他们,也让他们了解我们,使其以诚相待。 为了能使教育活动达到我们理想中的效果,就需要在事前做好准备。所谓的准备,就是要了解罪犯,了解罪犯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社会经历、特定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动机、恶习、服教心理等。这些内容中的一部分能够在罪犯的档案中查询到,更多的是要通过干警日常的“拉”、“听”去获得。有了这些资料作为个别教育的基础,就能够事半功倍。通过推心置腹的“拉”、“听”、“熔”,该犯放下了戒备心,并且在交流的过程中发现该犯对水电、维修方面比较擅长,同时家属那边也传来好消息,祖父病情好转。该犯得知这一消息后欣喜若狂,并对自己之前的行为后悔不已,随即许下承诺,积极劳动,踏实改造。这个时候趁热打铁,针对该犯长处,在相关领导批准后,确保安全稳定前提下安排其到缝纫维修岗位,提高该犯改造自信心。 4.“治”是保障。犯了错就得治,有错必惩,维护法律权威。监狱是国家刑罚机关,关押的是那些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并且已经触犯到了无辜的受害者合法利益的特殊群体。在一味可怜同情罪犯的同时也是对相关受害者的不尊重。如果在对段某的矫治过程中,段某得寸进尺,违反监规纪律,一定要严惩。软硬兼施,让段某深知,监狱是有规矩、有底线的,遇到困难或心理障碍,干警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其解决,但违反了监规纪律一定会严惩,这就是监狱的惩罚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意想不到的结果,从而彻底转化段某。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帮助段某转换思想,实现角色转变。增强其身份意识,使其彻底的快速完成角色转变,回到正确的改造轨道上来。 2.引导段某认罪伏法,服从管理。增强其自控力和服从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法律观,积极建立自信阳光的心态,矫正不良心态,完善人格培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年不懈的教育引导和心理矫治,在干警和家人的积极沟通配合下,段某情绪逐渐稳定,教育矫治工作已经取得了成效,能够认罪伏法,遵规守纪,服从管理,不再消极怠工,并积极主动的完成三课教育和既定的生产任务,彻底与旧我决裂。 通过对罪犯段某开展矫治的案例,干警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首先,运用个别教育一定要把握时机,审时度势,及时介入,寻根求源,找出其抗改的真正缘由,然后换位思考,站在他们的角度来理解其违规违纪的行为。通过思考和理解,不仅可以与其建立一定的信任关系和认同感,还可以从他们的立场出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进行深度剖析,从根本上改变他们身上存在的错误观念以及由此产生的错误行为。 其次,注重做好仔细观察与深入分析。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增进心理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他们日常行为中的表现要仔细进行观察,善于去伪存真,发掘其内心真实想法,深入运用心理学手段进行分析,然后制定相应的教育对策。具体做到: 1.依法严格管理与以理服人相结合。不能只教不管,也不能只管不教,管理、教育都要以理服人,在执法履职过程中更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治监水平。 2.坚持政策原则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他们的要求,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无理的;有能办到的,有暂时办不到的。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合理的、能办到的,要及时解决;对虽然合理,但暂时办不到的,要说明情况;对无理的要求,要进行必要的说理斗争,不得无原则的迁就。 3.启发疏导与情感交流相结合。既有教化也有感化。使他们提高思想认识,理解政府对他们改造的诚意,从而使其接受教育改造,促进思想转化。 4.表扬鼓励与批评劝戒相结合。对顽危犯的思想行为,管教干警要随时掌握并通过个别谈话、个别接触等形式,迅速给予信息反馈,使其好的进步思想和行为得以巩固发扬,使其不好的消极落后的思想和行为得以收敛并逐步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