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陈某,广西合浦人,38岁,小学文化。2011年8月由公安机关转送到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入所时陈某认为自己吸毒多年,屡戒不掉,又感染了HIV,还患有高血压、肾病等多种疾病,又达不到所外就医的条件,加上被家人举报后被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产生悲观厌世的思想,情绪比较容易激动,有自伤倾向。
【案例基本情况】
(一)采取“四步方案”开展戒治 第一步:心理评估与诊断 心理咨询师对陈某的诊断为轻度抑郁。因对家人送其强戒的事一直耿耿于怀,又因要求所外就医未果,有自伤自残的倾向,但有一定的求助愿望。 第二步:通过心理咨询矫正不良心理 对陈某的心理咨询共分4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时间为1小时。 第一阶段为艾滋病告知及心理疏导。入所后第35天,咨询师向陈某告知了其患有艾滋病的真实情况,以及抗病毒治疗的必要性和戒毒的一些基本知识,引导陈某正确对待,并树立信心。第一阶段咨询过后,陈某基本接受了现实,情绪基本稳定,但仍心存顾虑,不能释怀。 第二阶段为身体康复教育疏导。入所后第40天,咨询咨询师主要针对陈某的病情,引导其按医生嘱咐按时吃高血压药和肾病药,同时在咨询过程中让陈某的主治医生参与其中。医生向陈某详细介绍病情,并告知其病情还达不到所外就医的条件,引导陈某进行抗病毒治疗和适当的康体训练。通过多管齐下,促进其身体更好的康复。经过第二阶段咨询后,陈某愿意服药且积极参加抗病毒治疗,态度有所缓和,并愿意相信咨询师。 第三阶段为行为矫正及融入集体教育。入所第45天,咨询师鼓励其与自己同寝室同乡的戒毒人员交谈,让他慢慢融入这个集体,并通过打亲情电话、找警察倾诉来缓解思乡情绪和解决思想问题,鼓励其参加习艺劳动和集体活动。第三次咨询后,陈某愿意向警察敞开心扉,参加学习和习艺劳动以及各类文体活动。 第四阶段为家庭关系修复引导。入所后第50天,咨询师联系了其前妻、女儿以及陈某父亲前来所对陈某进行帮教。陈父向陈某表明了当时通知公安机关抓陈某的初衷以及不舍,告知家中近况,希望陈某能戒除毒瘾重新回归家庭。前妻承诺不会带走女儿,只要陈某此次能成功戒毒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还是愿意将女儿交由其抚养。女儿也表达了思念之情。咨询师顺势帮助化解陈某与家人的心结,强调强戒的目的,鼓励其坚定戒毒信心。经过第四阶段的心理咨询后,陈某家庭关系得以恢复,心理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安心戒毒。 第三步:参加“十步脱瘾训练”提升抗毒拒毒能力 入所后第11个月,咨询师推荐陈某参加为期25天的“十步脱瘾训练”。在训练中陈某深入学习了毒害识别法、立志戒毒法、寻求他人帮助法、伤害他人补偿法、毒瘾复发感知法、团体互助法等。通过学习抗复吸“十步脱瘾法”,陈某对毒品有了新的认识,懂得怎样拒绝毒品,坚定了戒毒信心,在平时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会找戒毒人员、警察、咨询师诉说,在家人再次到所与他会见时,陈某用自己的习艺劳动所得买了贺卡送给自己的父亲和女儿,获得家人的认可和鼓励。 第四步:参加社区康复,巩固戒毒效果 陈某主动参加戒毒所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学习了盆景剪裁技术并获国家资格证书,获得一家园艺公司聘用,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 入所一年零6个月后,陈某提前解戒。咨询师建议陈某在戒毒康复所过渡3个月,巩固戒毒成果、适应社会环境后再到公司上班。陈某听取了咨询师意见,在戒毒康复所期间能保持正常的心态面对生活,3个月后,陈某前往园艺公司上班。 目前,陈某解戒已5年,根据回访调查,陈某一直保持没有复吸,现在广西合浦县开了一家小型园艺场,种植修剪观赏树,收入可观,与家庭关系和睦。
【案例思考】
通过陈某的综合戒治案例,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要重视戒毒人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及运用。只有充分掌握戒毒人员的信息才能制定出合理的矫治方案。 (二)要规范HIV戒毒人员的心理干预。在此类戒毒人员出现心理问题时要及时介入,适时可邀请医师、律师、司法所、亲人等参与,规范HIV戒毒人员心理干预的流程、标准等。 (三)要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强化心理咨询效果。可通过派出咨询师到专业院校深造或到专业机构学习,不断提升心理咨询水平,也可通过政府采购和引入专家等形式解决人才匮乏问题。 (四)加强后续照管工作,巩固戒毒效果。加强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定期回访,帮助他们落实帮扶措施,切实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