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法律援助中心对汪某某交通事故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汪某某曾为一名运输司机,2014年9月20日15时许,汪某某驾驶小客车正常行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某团工业园区路口,因路口没有红绿灯加上疏忽大意,汪某某行驶车辆与某商贸公司员工毕某某驾驶公司的车辆相撞,汪某某车辆翻车掉入路边的洼地。因汪某某事发当时未系安全带,车辆碰撞时汪某某严重受伤,经过治疗,汪某某高位截瘫并鉴定为二级伤残。经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汪某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毕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虽汪某某受伤严重,花费了高额的医疗费,需终生护理并永久失去工作能力,但所能收到的赔偿数额很少。2016年5月11日,经奎屯市法院调解,某商贸公司与毕某某共同向汪某某赔偿损失12万元,其中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2014年9月至2019年9月的护理费等。2019年10月,汪某某身体状况未好转,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人时刻陪伴,其妻子、儿子和亲戚轮流照顾,24小时无法离人,汪某某之妻因照顾汪某某而劳累过度患上了多种疾病,汪某某之子为照顾父亲辞去稳定工作,只能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上晚班与母亲轮流照顾父亲,加之其后期产生的护理费数额巨大,造成其家庭负担过重,使得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艰难。 2019年10月9日,汪某某之妻何某某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某商贸公司和司机毕某某承担汪某某后续15年的护理费用。中心经审查,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汪某某家属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意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新疆翰兴律师事务所李倩薇律师承办此案。 李律师收到指派通知后,同日联系汪某某家属了解情况并联系5年前办理本案件的律师,接收2014年至2016年案件全部材料。通过查阅卷宗、向当事人亲属以及前任律师进行沟通交谈,对案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经过详细的谈话与审阅,李律师发现案件法律问题虽清晰明了,无复杂法律关系和事实,但因5年前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毕某某和某商贸公司怕汪某某一家勒索报复,案件处理过程中从未与汪某某及一家见过面,并拖延谈判时间拒绝支付赔偿款,甚至在与汪某某家属电话谈判时说出过激言语,致汪某某一家情绪悲愤,至今仍未平息。 因时隔5年,当年负赔偿责任的某商贸公司已注销,司机毕某某也已回老家无法联系。为此,李律师经过多方调查,找到某商贸公司两位股东向某和艳某。但因无法联系到司机毕某某,为案件顺利推进,本案李律师放弃追究毕某某责任,由二股东承担,其承担后可以自行找司机毕某某追责。 在找到向某、艳某后,李律师迅速联系二人进行沟通,二人认为本案和自己无关,事因汪某某自身驾驶过错和安全保护不足等严重问题而导致如此后果,汪某某一家的指责二人表示十分委屈,对赔偿护理费一事也极其抗拒,这一情况使得案件进展困难,情况一度陷入僵局。 为推动案件顺利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李律师将护理费进行了全面计算,根据三种护理等级系数进行5年、10年、15年三个时长所获赔偿额的计算,得出相对合理的赔偿范围,为调解做了充分准备。然后,李律师联系了汪某某家人,对目前的争议焦点、实际可得到的赔偿情况进行多次沟通,告知其法律最高支持一次赔偿10年护理费用的原因,一次支付全部15年赔偿法院不会支持,如果经过调解双方相互退让,也许可以达成一次性支付15年护理费的调解。与汪某某家人沟通过后,李律师与向某、艳某进行多番交流,与其讲述汪某某及其家人在此次事故后家中的变故及不幸,生活难以为计的困苦,后续护理的艰难等情况,最终向某与艳某心态逐渐平和,拒绝赔偿的心态有所松动,愿意去汪某某家中看望汪某某并了解其现在的身体情况。 但在案件后面的推进中,因汪某某一家因故搬迁至石河子市,向某和艳某以工作出差、疫情出行不便等原因,多次推诿不去汪某某家探望,因此,李律师自己单独前往石河子汪某某家中。在汪某某家中,李律师当面与汪某某家属沟通,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耐心安慰,细心解释其中的法律关系,探讨解决方案,了解这五年来汪某某的护理情况、身体情况和所用药物,并针对汪某某的身体情况拍摄了视频,视频中有汪某某平日如何穿衣、吃饭、站立、锻炼恢复、家人日常给其按摩等内容,并对其大小便所用工具、使用药品等物品也进行了拍照。以上视频和照片经过讲解发给了向某与艳某,以便于其了解情况。 向某与艳某看过视频后,直观了解了汪某某现在情况,经过与李律师及奎屯市法院法官的沟通,二人对其家人的现状表示同情。同时,法官也告知他们,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或再次对汪某某身体做护理等级鉴定会使时间拉长,花费更多费用,调解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向某与艳某表示同意调解并愿意积极协商,将此事尽快解决。 2020年4月20日,经奎屯市法院调解,汪某某家人、向某和艳某同意一次支付10年护理费的方案,向某和艳某赔偿汪某某护理费5万元,一次性当场支付,本案顺利完结。

【案件点评】

本案中,七师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有效地为汪某某提供了法律援助,使得汪某某一家得到了及时的帮助和赔偿金,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本案中律师的共情力不可或缺,理解双方的情绪和困难,分别站在双方角度进行思考并体会其情绪和想法,使调解工作更加顺利。在将心比心的过程当中,更加的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情绪,既能做到与其顺利沟通,为高效解决问题提供了方便,又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为法律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维护了汪某某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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