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黄某,男,1976年10月2日生,小学文化,重庆市长寿区人。黄某1999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0年11月刑满释放;2001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5月刑满释放;2004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5年3月刑满释放;2014年11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2015年8月投入永川监狱改造。入监后,黄某不积极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对民警的教育置若罔闻,在监内违规被处理后仍不思悔改,以“民警打了他”为由四处告状,无理缠诉,严重扰乱了监狱正常改造秩序,2017年3月黄某被列为顽固罪犯进行管理和教育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经历 作为家中长子(家中还有一个弟弟),黄某自小学毕业后,先在家务农,后出外四处打工,沾染不少社会恶习,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1999年犯盗窃罪被判刑后,又分别于2001年、2004年连续两次被打击判刑,最后一次于2014年11月在江北区鹏润蓝海小区贩卖冰毒1.7克获赃款400元,被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冰毒41.16克,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2.现实改造表现 黄某四次改造,社会恶习较深。从2015年8月入监以来,长期不遵守监规,在劳动生产上拖混,民警多次教育,黄某仍旧我行我素。2016年11月29日,黄某在车间因生产质量问题与组长发生争执,继而动手打人被严管。回监区后,黄某为了打击报复管理民警,以“民警打了他”为由四处告状,此事件经相关部门详细调查纯属诬告后,黄某仍不思悔改继续无理缠诉,“想把事情搞大”,严重扰乱了监狱正常改造秩序。 3.顽固症结 鉴于黄某屡犯监规、无理缠诉的行为,监区将其列为顽固罪犯进行管理和教育转化。监区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教育详细了解其基本情况,并多次同其家属联系、交流,初步得出其顽固症结: (1)性格自负偏执。黄某性格较为自负,自认为把任何事物都看得很透,特别对社会的阴暗面有强烈的愤慨,痛恨所有的不公平;其心胸狭窄、多疑,思想极度偏执,时常揪住问题不放,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姿态。 (2)缺少家庭观念。黄某多次受到刑事打击,人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服刑,和家人的感情比较淡漠,入狱后更是处在与社会和亲人相对隔离的状态之中,长期得不到家人的关爱,亲情观念淡漠,缺少家庭观念与归宿感,缺乏生活目标,人生极其迷茫。 (3)受教育程度低。黄某所受教育层次低,受长期监禁的影响,黄某心理严重畸形,在不良心理的支配下,形成了错误的思维习惯,对法律和基本道德观念理解片面、极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是非观念,性格偏执,心胸狭窄,极度自我,做事易冲动,不计后果。 (4)怨恨心理极强。黄某始终认为原监区管理民警害了他,让他难堪,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多次写检举信状告原监区管理民警,甚至发誓一定要让民警付出代价,态度极其嚣张。 (5)“多进宫”反改造。黄某有四次服刑改造经历,自恃是“多进宫”、老改造,自认为熟悉监狱的管理规定,清楚监狱的套路与底线,时常用“依法治国”、“终身追责”等对抗民警管理,妄图将自己包装成暴力执法的受害者;改造意识薄弱,投机意识强,只要求权利,不承担责任。 4.心理行为分析 艾森克个性测验(成人)中,主要表现为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况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极易焦虑、紧张、发脾气,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发生各种心身问题。 COPA-PI测试结果: (1)波动,高分,情绪波动易变,起伏不定,性情急躁不安,易生烦恼,面对现实中的困难和挫折有时明显欠沉着、冷静,情绪容易受外界环境的支配,心神摇摆不定,情绪起伏波动大,喜悲情绪骤变明显; (2)焦虑,高分,焦虑感很强,时常忧虑抑郁,忧心忡忡,对自己的前途明显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很大,容易出现不够理智的行为,是自伤、自残、自杀的高危人群; (3)暴力倾向,高分,暴力倾向很强,从不安守本分,恃强霸道,报复欲很大,喜欢寻衅滋事、惹事生非,争强好胜,斤斤计较,气量狭小,睚眦必报。 (二)教育转化方案 1.强化规范,树立规矩。针对黄某四次改造经历、并自恃为“老改造”、纪律松懈、行为散漫、改造表现差的现状,管理民警首先从身份意识、行为规范入手,安排黄某系统学习了《监狱法》、《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让其认识到不论自己以前是干什么的、文化程度如何、身体状况怎样,犯了罪就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犯罪入狱就是一名罪犯,就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管理规定。通过持续的身份意识、纪律规范教育,让其逐渐正视自己犯罪改造现实,明确罪犯身份,认罪守法,知罪悔过,端正改造态度,投入到各项改造中去。 2.宣讲法律,提高认知。了解到造成黄某自我认知模糊、人格存在缺陷、反改造思想严重的主要原因是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漠,管理民警除安排黄某参加监狱的文化学习外,还系统对黄某宣讲了《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禁毒拒毒防毒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将法纪、规定、制度、要求和违法犯罪的危害讲清楚,逐步提高黄某认知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其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让其从被迫接受向半自觉、自觉接受转变,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健康生活。 3.因势利导,健全人格。由于黄某常以道德自律为标榜,却找不到真正的道德标杆,管理民警通过让黄某观看影片《感动中国》、《抗震救灾英模事迹报告》等节目,积极分享心得,逐步引导黄某树立正确的道德标准。日常改造中,管理民警还仔细讲解中华传统文化,注重同情心和爱心的培养,增强责任感,健全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捕捉黄某在改造过程中的“闪光点”,及时地加以肯定和赞扬,不断增强他的自信心和进取心,促使其向积极改造的方向转化。 4.亲情帮教,人性关怀。“惩罚无情,改造有情”。黄某多次改造,其父“恨铁不成钢”与之多年不联络,父子亲情极其淡薄。改造小组抓住其父生日这个契机,积极引导黄某在这个特殊的日子给家中父亲拨打亲情电话,承认自己的错误,表达对父亲的思念,不久后管理民警还亲自前往黄某位于长寿区万顺镇的家中走访,为其父母送去慰问品,并与其家人交流黄某的改造状况,积极动员家人到狱帮助黄某改造。其父十分感动,鼓励黄某努力改造,早日回家。民警通过对黄某亲情意识的唤醒,将其对家人的埋怨转变为对年迈父母的愧疚,将其对民警的仇视转变为感激与信任。 (三)预期矫治目标 1.深入讲解毒品的危害。黄某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毒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时地认识到毒品的危害,难以保证其有足够的心理防线抵制毒品的诱惑,专管民警运用大量的图片、视频、文字等材料,继续向其宣讲毒品的危害,不断筑牢其拒毒防毒的心理防线。 2.加强传统文化的教育。针对黄某怨恨心理强的特点,专管民警运用传统文化对其进行教育,尤其重视宽恕等观念的植入,使其对他人有正确的认识。 3.持续运用亲情感化教育。黄某从内心来讲非常关心自己家人和父母,通过经常性的亲情联系和交流,唤起他对家人的爱与亏欠,唤醒正常人性,健全其人格。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管理民警数月的不懈努力,黄某的心理防线逐渐松动,渐渐打开其心扉,尝试与身边的同改和民警交流、沟通,身份意识逐渐树立,日常行为养成逐渐规范,改造心态逐渐转变,遇事不再冲动,能够适当地理解他人,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逐渐理解他人,缓和了人际关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认真学习技能,参加劳动生产,逐渐步入正常改造轨道,2018年6月累计计表扬四次、获减刑七个月,现又获表扬两次,经监区和监狱综合评估,达到了预期的教育转化目的。 从黄某的转化过程,我们有如下收获:一是准确的情况摸排是成功教转的基础。在教转工作前期,民警理清罪犯的基本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生活经历、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生长环境、思想行为特征、心理情绪状况、身体健康情况、个人好恶,确保教转过程中能言之有物、切中要害。二是用真情感染人、以通透的道理说服人是成功教转的保障。民警坚持以诚相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规,以理服人,不只将法纪、规定、制度、要求讲清楚,更将为什么不能违背的道理讲明白。三是准确把握时机重点突破是成功教转的关键。民警善于在罪犯的言行中捕捉其思想的动态变化,从中确定导致其顽固情形的根本原因,摸准“突破口”,攻其薄弱点,消除造成其顽固情形的心结。四是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成功教转的保证。罪犯顽固的成因是复杂、多变的。在教转工作中,民警面对其不断的反复要毫不气馁、绝不放弃,用滴水穿石的精神和科学的方法,终会达成教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