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孙某,女,1979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2016年12月10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孙某入狱后,不承认犯罪事实,抗拒改造,并以身患疾病等原因抗拒生产劳动,不服管教。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孙某出生在一个三姐妹的农村家庭,年幼时父母感情不和,父亲酗酒,偶有暴力行为,母亲忍气吞声,不受重视。 (2)社会经历:孙某初中接触到在工厂上班的工人,两人热恋,不再上学,和父母关系进一步恶化。2001年结婚,由于学历等原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一直觉得不顺心,觉得别人始终看不起自己,自卑感油然而生,婚后育有二子,随着孩子长大及年龄增长,孙某对其夫以及其自身现状越发不满,至2014年,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分居至离婚。 2.入监改造表现 孙某于2017年1月16日入监服刑改造后,行为养成较差,生产劳动一般。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情绪容易失控,不太踏实。个性倔强,缺乏同情心,不关心别人,认知水平第,缺乏是非感,多疑,对人抱有敌意。多血质与胆汁质两种气质类型的混合型,神经兴奋强烈,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脾气急躁,精力过剩而好斗,容易与人发生冲突,有冷热病,容易出现攻击行为。症状自评量表中,睡眠、饮食等方面主管感觉不佳。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自己无罪,自己没有想要杀人,对被害人被害结果超出预期。 (2)性格因素:受家庭环境影响,缺乏父爱导致该犯心生怨愤,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遇事以我为中心。 (3)心理因素: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4)身体因素:2020年7月11日,孙某自述胃不舒服,遂到医院就诊,经检查发现孙某患有胃炎、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后遵医嘱服药治疗,病情有好转。2021年3月21日,监区干警谈话时发现孙某情绪波动较大,有情绪失控表现,遂带领其到监狱医院就医,经检查发现孙某存在抑郁症倾向,遵医嘱服用抗抑郁药物至今。2021年6月14日,带领孙某到医院复查发现,病情加重,遵医嘱服药一周后,孙某表示拒绝再服用药物。2021年6月30日,再次带领孙某到医院就诊,检查发现患有白细胞减少症,医生建议用药治疗,但孙某仍表示拒绝服药。监区干警与孙某谈话并联系家属对其进行教育规劝,但孙某不配合,仍然拒绝服药治疗。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孙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理论学习以礼育人。一个人的遵纪守法不能完全依靠外部约束,更要靠自觉自律,加强理论教育,让其进行理论学习,引导其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鉴定,提高自我塑造思想和行为的能力。 (2)加强法制教育以法铸人。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两次通过案例小故事普法或刑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了解法院定罪的依据和量刑的标准等,同时还要进行法制视频讲解,答疑解惑,促使走出思想误区,逐步认罪悔罪。 (3)加强道德教育以德塑人。人文软环境方面,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她培育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设备硬件方面,利用好监狱闭路电视,政治大讲堂,罪犯学习平台,将事件、理论更加立体的展示在其周围,进行道德法治教育宣传,对事件的前因后果和法律效力做评判,利用法治媒体普法教育,提高其道德法治意识。 (4)加强技术教育以技为人。进行有目标的技能教育,使其掌握一项技能,合理安排劳动,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使其通过学习技术、阅读书籍,把刑期变成学期,让其获得一技之长,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5)加强心理教育优化警囚关系。矫治过程中,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根据其思想和行为的变化,随时随地开展随机教育,包括随机鼓励和随机批评,随机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教育启发法,随时随地鼓励或批评孙犯的思想或行为,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加强亲情帮教以情化人。警官积极与其家属联系,及时沟通孙某身体状况,在监狱医院每日给其增加营养餐,配合药物治疗,联系家属汇款给孙某购买营养品补充营养。重点关注孙某病情,安排积极互监力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明是非,知荣辱,守底线,有见识。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3)加强心理矫治,帮助其改进适应方式,转变不正确的社会认知系统,促进其自我成长。 (4)加强治疗,定期到医院就诊,及时关注其身体状况。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两年的教育矫治,孙某目前已得到好转,能够参加监区生产劳动,努力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任务,与她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 教育矫治是促使罪犯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以利于稳定狱内改造秩序,提高改造质量。不同类型的罪犯往往有不同的犯罪心理,甚至在同一个人身上有时也不是一种犯罪心理在起作用。因此,教育矫治要做到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如说理、感化、行为训练、因人施教、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比较常规的方法。让罪犯认识自我,接纳自我,接受他人,乐于交往,正视现实,接受现实,热爱生活,能控制情绪,是教育矫治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