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至8月间,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某村村民滕某某在辽源市受侯某雇佣,在其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做力工。滕某某在受雇佣期间,累计被侯某拖欠劳务费1万元,侯某承诺于2019年1月6日前结清拖欠的全部劳务费。2018年8月滕某某返回松原市家中,2019年2月26日,滕某某死亡。其后,滕某某之父滕某作为继承人,多次给侯某打电话追索拖欠的1万元劳务费,但都被侯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予支付。 2022年6月,侯某拒不支付劳务报酬已达4年之久,滕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电话咨询的形式向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审查,滕某是残障人士且为低收入人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决定对滕某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本中心伊强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考虑到受援人是域外人员,经济困难且受疫情影响往来不便,多次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向其了解案情、固定证据。滕某前往辽源市前,承办律师向社区详细了解来辽人员疫情防控政策,指导受援人做好相关准备,避免受援人多跑腿。通过对案件的详细分析,承办律师认为此案诉讼标的较小,法律关系清晰,若主动与法院联系争取采用诉前调解程序,可减少受援人诉累。 2022年7月13日下午,滕某抵达辽源市,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前往与其会面仔细核对起诉材料、相关证据等,并就诉讼策略进行详细沟通后达成一致。 2022年7月14日上午,承办律师同滕某到东辽县人民法院进行立案。承办律师向法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建议采用诉前调解程序处理此案。在与法官进行充分沟通后,法官主动与被告取得电话联系追讨欠薪,在强大的证据面前,被告答应马上支付欠薪,并于当日中午,将所欠1万元劳动报酬汇到申请人滕某账户。
【案件点评】
本案中,拖欠了4年的劳动报酬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被成功追讨,完全得益于承办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扎实有效的庭前准备工作和灵活有力的诉讼策略。在本案办理的全过程中,承办律师周到细致、尽心竭力想受援人之所想、急受援人之所急,不但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出法律援助工作兼具正义与温度并存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