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聂某,男,1978年6月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高中文化。2014年3月至7月间,在担任辽宁省某公司办公室主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被害人张某借款100万元,转借给朋友柳某投资公司,不到一年后,柳某失踪。2016年7月,聂某被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逮捕。2017年2月,被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判决下达后,聂某不服,上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4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9月,聂某调入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1.成长经历 聂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聂某自小学到高中,无不良教育记录。聂某父母健在,有一个女儿,目前就读于沈阳音乐学院初中。聂某妻子脾气暴躁,会经常性摔打物品和辱骂聂某,给聂某的自尊心造成极大伤害。 2.社会生活压力 聂某有一定的工作经历,案发之前也无不良记录。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到联通分公司的办公室主任。经济收入勉强维持家用。妻子没有工作,全家只靠聂某一人维持,面对生活压力,遂引起铤而走险的念头,游走于法律的红线边缘。 (二)入监改造表现 聂某自2017年9月入监服刑以后,明显表现出沉默、寡言、改造态度消极,对周围事物抱有戒备心理。尤其是逐渐产生了焦虑情绪,恐慌、极度不自信,感到自己的情绪愈发失去控制,心情压抑,与同犯格格不入,始终不能融入监区的整体改造氛围中。 (三)心理行为分析 入监后对其进行艾森克人格测试、EPQ、CCMD的心理测试,结果显示:聂某具有高怀疑、高焦虑的个性障碍。表现为焦虑、悲观、消极、多疑、敌意、不信任、情绪紧张、对生活无信心,抵触改造,性格易冲动等特点。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对罪犯聂某的教育矫治难点在于:如何消除该犯性格中的紧张、焦虑的情绪,重新认识自己,让其重拾生活的勇气,增强改造的信心。 (五)矫治方案 1.对症下药量体裁衣。罪犯聂某入监后,在监管中一开始极度不配合。队长多次找其谈话,聂某大多是以沉默应对。对于一名刚入监的罪犯来说,这种行为极为异常,并引起监区领导的注意。在查阅该犯的档案后得知其女儿在沈阳音乐学院上学。于是,与该犯的聊天时便从音乐话题入手。前期避而不谈改造的话题,而是以音乐鉴赏的角度和他聊天谈心,慢慢发现罪犯聂某对音乐的热爱,并且酷爱歌唱。有了共同的话题后,渐渐从音乐聊到他的女儿进而聊起他的家庭,了解他在案发前的生活状态。经过一个多月的聊天,基本熟悉了聂某的性格特点。从谈话中可以看出,罪犯聂某迫于生活上的压力,而实施了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他无法面对父母,更加无法面对他的女儿,至今都让父母替他向女儿隐瞒他犯罪的事实。聂某由于无法承受这种天翻地覆的变化,因而从内心深入产生了自我封闭、自卑、自我否定的心情。 2.转化焦虑情绪,提升端正聂某认知,使其正确面对犯罪所带来的后果。首先要让罪犯聂某对自己的状态有一个正确的认知了解,知道其情绪产生的真正来源。聂某之所以会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归根结底是因为在其内心中还没有真正认同罪犯的身份,在家人尤其是女儿面前抬不起头来。人到中年,却因失足而成为阶下之囚,所有生活的重担全部都压在家人身上,心中有很大的愧疚。聂某曾说:“入监后,明显看到白发在增多”,面对改造生活,觉得无所适从。通过与聂某的接触,逐渐让其认识到面对现实的重要性,认识到犯了罪不可怕,可怕的是从此一蹶不振,自我放弃,这才是真正的堕落。民警帮助罪犯聂某认识到其所拥有的文化修养、生活阅历、特长爱好都是不同于其他罪犯的优势。民警并为聂某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减刑假释政策,让他知道改造并不是遥遥无期,只有早日减刑回家才能回报苦苦等待你的家人,才能给你的女儿树立一个好的榜样。经过两个多月的悉心教诲,罪犯聂某已不再悲观消极,逐渐融入改造生活当中,对干警不再抱有敌意,消除了疑心、抵触改造等情绪。 3.改变价值观念,确立价值取向,促进适应能力,重拾生活信心。 (1)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当其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失时,一定会感到焦虑万分;而一个无私奉献的人,能把生命置之度外,又怎会患得患失,斤斤计较呢?所以,改变价值观念也是转化罪犯聂某的一项基本策略。基本价值观改变了,各项事物在心中的重要性也随之改变。以前认为或有所怀疑的一件“大事”,在新的生活目标中也许会变成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2)注重培养聂某宽容、勇气、博爱等性格特点。利用亲情帮教的机会,让其父亲来监区的劳动现场与聂某谈心帮教。亲情的感召更是让聂某激发出努力改造早日回家的信念。鼓励罪犯聂某利用音乐特长在监区春节联欢晚会上报名演唱歌曲,在热烈的掌声中,聂某的勇气得到了监区同犯和干警的肯定。同时,在劳动中,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让其担任生产线的质检员,罪犯聂某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能够细致地按工艺要求逐一检查,保证了监区服装生产的质量水平。 (六)教育转化目标 1.缓解罪犯聂某刚入监服刑时的心理落差感,稳定他的情绪,消除因自己的犯罪而产生的不良心理因素影响。 2.正确处理同犯间的人际关系。转变其错误的价值观念,能控制情绪,学会尊重他人,宽以待人,走好每一步的改造道路。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半年多的教育转化,聂某基本消除了初入监狱时的紧张、焦虑情绪。每天都能看到他与同犯愉快的聊天。渐渐适应了改造生活,并且自信心显著增强。对人对事不再抱有敌对、怀疑的负面情绪,很多时候能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犯。 罪犯新入监的改造生活是心理因素和情绪波动比较频繁的一个阶段。尤其像聂某这样首次犯罪,生活落差极大的罪犯,其共性特点便是自我否定、自我封闭、自卑进而转化为高怀疑、高焦虑的犯群。要充分注意到每个罪犯各自的特性和引发的诱因。对他们的教育转化要找准切入点,循序而渐进,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身认知上的偏差,从而引导促进其人格成熟,树立正确的社会观和价值观。在当前“五大改造”新格局的引领下,将罪犯的政治改造作为一项抓手,引领罪犯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增强罪犯改造信心,促进罪犯身心健康,提高罪犯改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