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肖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肖某,女,1979年8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2015年4月,因盗窃罪被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二年,刑期自2015年5月4日起至2017年2月2日止。2015年5月10日,肖某到江汉区司法区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依法依政策对其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肖某因患病聋哑,与其母、其幼子一起生活,经济来源仅依靠低保和母亲资助,生活困难。肖某刚入矫时,因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对监督管理十分抗拒。为了让肖某更好接受监督管理,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书写的形式教育引导其认识自己的罪错,又详细解释了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为了起到更好的沟通效果,工作人员还专门学习了简单的手语。经过反复多次教育,终于让肖某认罪悔罪,明确了身份。为了帮助肖某更好地适应社会,2015年5月15日,司法所组织其参加街道举办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和适应社会能力,以便能早日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尽快融入社会。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考虑到肖某情况特殊,就业困难,2015年7月1日,司法所专门组织肖某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特殊群体送岗专场招聘会,并全程陪同,帮组其介绍工作,希望她自食其力,减轻家庭负担。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2015年5月,针对其特殊情况,司法所为肖某成立了由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综治主任、管段民警以及其母亲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帮扶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考虑到肖某是聋哑人,工作人员和矫正小组每月都会到其家中走访,与肖某进行交流,了解其生活、思想变化,对其进行积极的疏导。工作人员加强与她的母亲、邻居以及社区居委会沟通,全面了解她的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困难。 (四)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情况 2015年10月,司法所积极联系相关公益组织,帮助肖某配备了助听器。此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肖某结束了“纸上”谈话的方式,双方可以进行谈话沟通。 (五)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2015年11月,司法所得知肖某申请低保多年未获批准,就此事专门向社区了解情况,专程和社区的居民代表沟通,请居民代表从肖某的实际情况考虑,帮助解决其低保申请。同时,司法所积极向街道领导汇报,争取街道领导、街社会管理事务科的大力支持。经多次协调,主动做社区群众工作,居民评议小组顺利通过肖某的申请低保。 (六)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考虑到肖某的家庭情况,司法所积极向区司法局争取,在春节等节日为肖某及其家人送去帮扶金,带去党和政府的关心。 (七)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其他帮扶情况 每年的“六一”儿童节,街道分管领导带队,综治办、司法所、青教办联合对肖某的小孩开展“六一”慰问活动,赠送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并积极协调幼儿园,帮其减免学费。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经过两年的教育矫治,肖某充分感受到了来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温暖和帮助,性格慢慢变得开朗乐观,她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顺利融入了社会。

【小结(或反思)】

社会适应性帮扶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的重要手段,在本案例中,司法所通过对肖某耐心引导、细心了解、真心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对其进行关心帮助,解决其实际问题,让其从内心深处自觉接受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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