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与公路边灯杆碰撞因果关系进行痕迹物证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06月23日08时40分许,李某某驾驶“XXXXXXX”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XX路4公里500米处,与公路右侧路灯杆发生碰撞。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根据现场照片及拆检照片:事故现场越野车右侧前部贴近路灯杆受损部位,距地高度相符,且路灯杆及其附近的地面上可见白色及黑色油漆碎片(见附图11、12、13);车内后视镜脱落,其安装位置位于中控台仪表正上方(见附图14);右前下支臂中部断脱,断脱处分为两处断口,其中一处断口边缘可见陈旧性断裂痕迹,断口中部可见新鲜断裂痕迹,另一处断口二分之一区域为陈旧性断裂痕迹,其余区域为新鲜断裂痕迹(见附图15、16)。 (二)鉴定过程: 1.鉴定日期:2021年2月3日。 2.鉴定地点:XXXXXXX小车维修中心、本次事故现场。 3.在场人员:刘国民 韩文涛 双方当事人及法官。 4.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A/T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A/T41-2019《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勘查》。 5.使用的仪器设备:卷尺、照相机等。 6.痕迹检验: ⒈检验越野车:该车为白色“XXXX牌”小型越野客车(见附图1),车辆识别代号:XXXXXXXXXXXXXXXXX,发动机号:XXXXXXX。 检验时,该车已修复,且大部分更换的零部件已丢失,仅找到右前翼子板、前保险杠、右前下支臂及中控台仪表四个零部件(见附图2),本次鉴定仅检验能看到实物的上述四个零部件。 右前翼子板前部可见附着黑色物质的擦撞痕迹,其表面白色油漆局部脱落(见附图3);前保险杠右侧可见附着黑色物质的擦撞痕迹(见附图4);右前下支臂中部断脱(见附图5);中控台仪表内屏破损(见附图6)。 2.检验路灯杆:该路灯杆距地高约50cm-70cm之间可见附着白色物质的擦撞痕迹,表面黑色油漆局部脱落(见附图7、8、9);路灯杆下部距地高约20cm-50cm之间凹陷变形,其表面可见平行的线条状轮胎印压痕迹(见附图10)。

【分析说明】

根据对越野车和路灯杆受损部位痕迹的检验情况,结合现场照片及拆检照片分析: 1.越野车右前翼子板前部可见附着黑色物质的擦撞痕迹,其表面白色油漆局部脱落;前保险杠右侧可见附着黑色物质的擦撞痕迹。路灯杆距地高约50cm-70cm之间可见附着白色物质的擦撞痕迹,表面黑色油漆局部脱落,上述部位的痕迹形态及附着物颜色相符。现场照片中事故现场越野车右侧前部贴近路灯杆受损部位,距地高度相符,且路灯杆及其附近的地面上可见白色及黑色油漆碎片。越野车与路灯杆上述受损部位的距地高度及痕迹形态相符,且有相应的物质交换,符合造痕体与承痕体的对应关系。因此,越野车右前翼子板前部及前保险杠右侧的受损痕迹及路灯杆受损部位的痕迹是本次事故碰撞造成。 2.路灯杆下部距地高约20cm-50cm之间凹陷变形,其表面可见平行的线条状轮胎印压痕迹,符合与越野车右前轮碰撞所致。拆检照片中右前下支臂中部断脱,断脱处分为两处断口,其中一处断口边缘可见陈旧性断裂痕迹,断口中部可见新鲜断裂痕迹,另一处断口二分之一区域为陈旧性断裂痕迹,其余区域为新鲜断裂痕迹。说明事故前,越野车右前下支臂中部已局部陈旧性断裂,该车右前轮与路灯杆碰撞后,导致右前下支臂从中部断脱。 3.越野车中控台仪表内屏破损,车内后视镜脱落,其安装位置位于中控台仪表正上方,而越野车右侧前部与路灯杆碰撞时,车内后视镜脱落后应向右前方抛出,不能造成正下方的中控台仪表损坏。因此,越野车中控台仪表内屏破损不是本次事故碰撞造成。 综上所述,路灯杆受损是本次事故碰撞造成。越野车右前翼子板前部、前保险杠右侧受损及右前下支臂断脱是本次事故碰撞造成,但事故前右前下支臂中部已局部陈旧性断裂;中控台仪表内屏破损不是本次事故碰撞造成。

【鉴定意见】

事故现场的路灯杆受损是本次事故碰撞造成。“XXXXXXX”小型越野客车右前翼子板前部、前保险杠右侧受损及右前下支臂断脱是本次事故碰撞造成,但事故前右前下支臂中部已局部陈旧性断裂;中控台仪表内屏破损不是本次事故碰撞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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