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某商贸有限公司是生产整理箱等日用品的生产厂商,该公司申请注册了×××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用于所生产的产品,该品牌产品在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该公司近期发现市场有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仿冒产品出现,经市场调查,发现省外的××公司正在销售仿冒其品牌的商品,商品外包装上使用了与该商标相似甚至完全一致的图案或文字,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为了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7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向唐山市×公证处申请办理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保全证据公证。 承办公证员随同申请人前往侵权行为地办理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保全证据公证,发现侵权人采取“打游击”的方式,销售店面没有张贴任何字号,销售的对象仅限于“熟客”,对于陌生买家异常警惕,这给公证保全行为带来很大的难度。针对上述情况,申请人委托当地人以“团购批发商”名义对涉案假冒商品进行购买,通过微信付款后取得相应的销售凭证,以上过程全程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完成。另外,公证员还对涉嫌侵权的店面拍摄了照片。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申请人将支付凭证进行截图并打印。随后,将所购的商品带回公证处,分别进行拍照并予以封存。公证处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公证处帮助该公司收集固定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牢牢占据了证据优势,与侵权人协商处理时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也很快获得侵权人的赔偿。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证×字第××号 申请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区××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某某。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申请人以留存证据为由,申请人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于二〇二〇年×月×日向我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办理。本公证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询问,告知了公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该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二〇二〇年×月×日上午××时××分,本公证员、公证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某某来到位于×市×区××路约××米处×侧库房的商品展示门店(门店内侧墙贴有“某某公司”字样),某某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种商品,据某某有限公司开具的销售单显示所购买物品名称分别为:1、××商品共××件;2、××商品共××件;3、××商品共××件;4、××商品共××件;5、××商品共××件;6、××商品共××件;7、××商品共××件,并获得某某公司销售单一张。某某的购物过程由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购买行为结束后,本公证员对所购物品进行拍照并封存。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某某有限公司销售单的复印件与申请人留存的原件相符;××张照片与实物相符。某某本次所购物品由公证员封存后留存于申请人保管。 附件:1、××有限公司销售单一张; 2、照片共××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二0年×月×日